第111页
“动手。”抬棺人抄着家伙,他们几人哼哧哼哧忙碌着。
深红棺木被泥土埋了一小部分,然后是一大部分,然后再也看不见,之后隆起了一个土堆。
给了工钱,人散了后,廖叔还是陪王爷在墓边站了很久,很久。久到,王爷说“走吧”的时候,他的脚都有些麻,步子都迈不开来。
“王爷,回府么?”
“不了,去太尉府。”
“是。”
马车内有些昏暗,只有少数光穿过狭窄缝隙照进马车。宋翰墨蹙着眉头,闭目沉思,脑中突然一阵刺痛。
再睁开眼睛,世界已经是黑白两色。
没了她,他的眼里再也没有绚烂的彩色。
马车停在太尉府门口的时候,江羽成正好也要出门,见到宋翰墨光明正大、亲自来拜访眼里带着明显的惊讶。
书房内,宋翰墨坐在上位,在江羽成说话前,开口打断了他:“听说明日陛下要定好出征顿京的大将军。”
“是的。”江羽成回应。
宋翰墨转头看到一面墙壁上挂着江家图腾,一只被藤蔓包围的老虎。
“江太尉一直无后,即便后院有十八房小妾也未见成效。本王知道你想要什么,想干什么。”
“哦?”江羽成抬眉,“景王你知道?”
“本王自然知道,神婆之言……”宋翰墨转过头,紧紧盯着江羽成,“本王不想按照你安排的来,本王想要出征大将军的身份,或者次一点的将领身份。”
“呵”,江羽成忍不住发出一声嗤笑,“景王打过仗么?没有任何军功,莫要提大将军,将领的身份王爷都够不上。”
“本王想要。”
“军中可是有军法的,不可儿戏。”
“本王知道。”
“顿京国多年来一直是霸主,他们的十万阎林军征服了东边所有小国,直到东海。此次战事是野心勃勃,蓄谋已久。”
“本王知道。”
“你真的想去?”
“想去。建功立业才是最快吸引民心的东西。”
宋翰墨站起身,作了一揖,又说了一遍:“想去,还望太尉助我。”
江羽成起身扶起宋翰墨,没有说话。
他拿起房中放置的短刀,弯腰亲自挂在宋翰墨的腰带上:“王爷,您拿好了。手中有了刀,以后将士的性命、宇平的国运便在您的手上。”
出了太尉府,坐到车里,宋翰墨怔怔盯着沾了泥土的掌心。泥已经干了,凝固在手上。
食指与拇指稍微摩挲,便有些泥尘撒在白色衣袍上。他目光游离许久,忽的想到什么。
从怀里抽出一方手帕,先是把掌心的泥土擦在手帕上,之后又仔仔细细把手指间隙擦了一遍,连掌心纹路也没有放过。
最后连指甲缝里的泥也扣了出来,擦在手帕上。可有些泥陷入指甲缝太深,越抠越深,越抠越深。
最后,指尖泛红,宋翰墨把沾了泥尘的手帕小心包好,放入怀中。
好像,
我们还在一起,
挺好。
第二日,还未下朝,全上京都知道景王被封为正四品下宣威将军,参与顿京战事。
出征的那天,是四月初一,天气很好,莺飞草长,上京无人脸上带笑,连孩童也是蔫蔫的。
皇上亲自送军队十里,和大将军喝过酒后,他拉住宋翰墨。
“七弟,朕知道你此次的目的,是花昔城吧。”
宋翰墨微微摇头:“自宇平与向疏一战,士气蹉跎,国威沦丧。多年来,顿京屡屡扰我边境,皆是忍气吞声。七年前,先太子宋别墨身中顿京国血凝毒而亡,适逢天灾人祸,只能忍而不发。
如今,在陛下的治理下,宇平国力昌盛,兵甲富足,理当彰显我宇平国威,一雪前耻,让天下人看看宇平、顿京已是攻守异形。我宇平已经是苏醒的雄狮,不再任人欺凌。”
皇上眼睛雪亮,他满意拍了拍面前人的肩膀,意味深长看了宋翰墨一会儿道:“花昔城是顿京国王爷呼延醒的封地,离边境有二十座城。”
宋翰墨只点头不答。
“可是,你看……”
手指出去,是整齐列队的士兵,他们全是年轻的面孔,十几岁的年纪,一身戎装,有的背箭,有的配刀,有的举着长戟。
风吹过军队,吹起了威武军旗,布匹在风中“哗啦啦”响,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宇”。
皇上语重心长:“领兵打仗不只是需要勇气,还需要智慧和德行。一将终成万骨枯。除了战场胜利,手下将士不会无故枉死也算是一种胜利。”
宋翰墨远眺黑压压的军队,声音低沉:“臣弟明白了。”
“活着回来。”
奇怪瞧了皇上一眼,宋翰墨立马低头行了一礼,掩盖自己的目光:“遵陛下口谕。”
“去吧。”
“是。”
皇上注视穿着一身盔甲的人退下,他的腰间别了一把刀,那把刀是太尉江羽成的。
曾经自己也想过,江羽成为什么会投靠,定不是因为妹妹喜欢自己那么简单。现在看来,好像是他当初选错了人。
咬了咬牙,拳微微攥紧,又缓缓松开。
罢了,罢了……
“咳咳咳……”
“陛下,风大,咱们回宫吧。”陈力道。
“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