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430节
就是……”
“就是白日把俺插箭游营,晚上就闹了哗变,不管怎么说,咱都是罪魁祸首,这颗脑袋铁定保不住的。
将来坐下来讲和,咱肯定也是罪在不赦。”
臧徒也不隐瞒,点了点头:“所以还有第二条路。”
“让咱老崔当软骨头,去三胡那里告密?”
臧徒神色坦然:“这总归是条活路。”
“这是个鸟的活路!”
崔烈骂了一句:“咱要是走了这条路,这辈子都得被人戳脊梁骨,走到哪都得被人骂作忘恩负义。
落这么个名声,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就是死么?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咱从上阵那天,就预备着死呢!”
他看了一眼臧徒:“我那几个不成器的娃子,你替我拉扯着。
我也不跟你客气,他们里面最少得有一个校尉……”
“只要我在,我保他们中有个做鹰击。
几个都是我的义子,我婆娘不争气,只生了两个女娃,全给你儿子做老婆。”
“算你识相,你不说我也得让你这么干。”
崔烈一声苦笑,又说道:“还有两桩事,一是要把二郎换回来。
除了他谁在这我都不放心。
李家那帮子弟啊,也就那么一个人还像点样子。
再有就是执必思力那个胡狗!左右都是要死的人了,得让我拉他下去垫背!”
“拉他垫背有什么意思?
一刀砍了他的狗头,才是男儿手段!”
臧徒看看崔烈:“还能拿刀?”
“什么鸟话?
你现在把执必思力抓来,看阿爷能不能砍了他的头去!”
臧徒此来,除了向崔烈说明根由,询问老友的态度,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一个出头之人。
崔烈的名号声望,足以担任一场兵变的发起人,他的身份也可以承担责任平息李渊的怒火,对方方面面都有个交待。
计议既定,崔烈便让臧徒把之前赶出去的几个军汉重新招呼进来。
过了不多时,这些军汉又从帐中走出,各自上马离去。
过了约莫办个时辰,有人随着这些军汉前来,陆续进入崔烈营帐。
这些人都是本府军将,位阶虽然不高,但是都握有实权,各自手中都掌握一定数量的兵力,其中两人更是掌握城外斥候越骑。
所有人入帐时都是满面怒容,离开时怒容消散,代之以一种拼命想要压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的兴奋之意。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躁动的味道,那些从军多年的老卒,已经预感到情况不对劲,纷纷把注意力投向自己的主官。
试图从上级那里,捕捉些许蛛丝马迹。
但是当他们看到自家上司的神情之后,或是变得严肃或是变得沮丧,更多的则是表现得高深莫测,呵斥着新入伍袍泽,称他们见识少经不起大场面。
等到骂痛快之后才小声嘀咕两句:“这才刚过几天好日子啊。”
就在这种躁动不安的气氛中,二更天到了。
本应寂静的军营,突然变得喧嚣。
满身披挂的崔烈,在几名亲随得搀扶下走出营房,只见面前灯笼火把照如白昼,大批兵士满身披挂手持刀枪于面前列阵。
和以往军中鼓噪哗变一样,依旧是低级军官出面,高级军官隐身幕后。
但是不同的是,当他们完成兵变后,留守晋阳的几位鹰扬、鹰击郎将会共同出面指出李元吉的种种倒行逆施,证明这一切都是军汉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也就是臧徒所说这几个鹰扬、鹰击要连成一线抗下最大的责任。
而崔烈不过是这个行动中,最后用来平息物议保障帝王权威的弃子罢了。
今晚将是自己人生最后一战,既然如此,那就让它足够豪迈,把心中这口鸟气出个干净。
一想到此,崔烈把手一挥:“愿意杀胡狗的随我入城!”
崔烈所部驻于城外,作为晋阳和马邑方向的缓冲。
按照约定他们到达城外时,守军会打开城门,这些人入城后直接杀执必思力及其青狼骑兵,另一路人马则直奔晋阳宫驱逐李元吉、窦诞等人。
命令要求就是除了突厥人外,尽量不要杀人,尤其不许杀伤贵人。
崔烈等人出离营地直奔晋阳,依稀间已然可以看到城门时,身后却传来阵阵如同滚雷的马蹄声。
一支骑队正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晋阳而来。
“这是哪营的弟兄?”
崔烈心头转过这个念头,但是并没有问出来。
毕竟今晚的哗变涉及留守各军,哪怕臧徒在此,也未必能明确辨认出来的到底是哪路军伍。
为防不测,他向身边军汉命令道:“去通个消息别误伤了自己人。”
随后就下令给城头发信号,让守军开城。
不过崔烈所不知道的事,如今的晋阳城楼已经是一片血海。
当值军士横七竖八倒毙于地,他们的衣甲已经被剥去,穿在了杀人凶手身上。
杀人者或是最近新近崛起的轻侠恶少,边地大豪,又或者是最近入城交易的商贾,而他们的头领,正是崔烈打定主意要杀的执必思力。
不同于白日里那套世家子作风,执必思力如今满身披挂雄姿英发,手中直刀上满是血污。
而在他脚下,倒着一具尸体,正是本应在此接应崔烈的臧徒。
方才这场突袭中,执必思力先后手刃了一鹰扬一鹰击外加两个校尉,还有就是几个一直以来称兄道弟拿了他不少好处的李家家将。
立于城楼之上,望着城外漆黑一片的天地,执必思力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笑容。
李元吉做梦都不会想到,他的晋阳于今晚就要易手,李家识人术,注定是个笑话!眼看城下点起了篝火,执必思力冷声吩咐道:“开城!”
城门一点点打开,不过不是为了迎接,而是为了杀戮。
在城楼各隐蔽处,执必部那些精通射术的战士已经张弓搭箭严阵以待,就等着崔烈等人入城时给予迎头痛击。
而那队自后方快速接近的甲骑,也已经扯起了旗号。
青狼旗迎风招展,硕大的狼头在月色下,显得那般阴森可怖,如同一头来自洪荒时代的妖兽,露出自己森森白牙准备尽情享受为自己准备好的血食贡品。
首当其冲者,便是尚且蒙在鼓里将敌军当作友军的崔烈所部!
第八百九十八章 入阵(八)
战鼓隆隆,烟雾腾空,黑色的烟柱伴随着激扬的金鼓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直冲云霄。
宽阔的平原上,两支步兵方阵互相厮杀。
他们都在不断调整着自己的阵型、朝向以求得尽可能多的优势。
不同于铁骑对冲那种一往无前的决绝,这两支步兵打得都比较保守。
双方都尽力避免无效的冲锋,更不会追求同归于尽式的厮杀,而是以保全自身为第一要务。
其实这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军队正常模样,只要是人就会趋利避害,先求生再求胜,也是最正常不过的兵法。
除非是极为特殊的情况,在主将严令之下,才会出现不顾一切地进攻,以近乎疯狂的方式也要打开局面这种现象。
眼下的战斗,显然不属于那种极端情况。
两支步军都试图消灭对方保全自己,只不过所采取的方式不同,一方为进攻一方为防御。
进攻方不断调整方向,想要找到防守方的破绽切入随后扩大战果。
而防守方则也在及时调整,不让对手找到可乘之机。
单纯从人数看,防守方的兵力远在进攻方之上,起码也是五倍以上的差距。
兵法有云,倍而击之。
哪怕是带兵军将手段高低有差,坐拥五倍兵力怎么也是放手进攻才对。
可是从场面上看,反倒是人数多的一方处于劣势,不光气势被压制,场面上也是全面被动,被进攻方压着打。
进攻一方的步卒呐喊着,向着人数远多于己的对手发起进攻,前排的士兵一手盾牌一手直刀,以盾牌为遮护,向着对手靠近。
第二排的士兵手持长矛,紧随第一排士兵的脚步前进,将手中的矛朝对手刺过去。
防御方的步兵也是同样的布置,第一排部署刀盾手,第二排为长矛手,第三排的射士手持八斗弓,将弓拉至半圆,随时准备撒手放箭。
按说不管步兵还是骑兵,道理都是一样,在装备、训练差不多的前提下,永远是人多赢人少。
不管有何等勇气,又或者受了怎么样的鼓舞,人总归是血肉之躯。
气力就那么多,身体也就是那么个情况,被武器打中就会受伤或者丧命,体力消耗过度就会失去战力。
尤其是第一排的士兵,承受着最多的攻击,还要负责破阵,体力消耗的就更快。
人多的一方可以排摆出更有利于自己的战阵,可以把兵种配合发挥到极致,可以迅速填补阵线上的缺口。
怎么看也是该处于先手地位,之所以打得这么被动,完全是因为另一支军伍的存在。
这支队伍数量不多总共不过百人,而这支处于守御地位的步兵队伍,人数接近两千。
二十比一的兵力足以称为悬殊,可事实就是因为这百十骑兵的存在,两千人的步兵就变得异常被动。
主将不停变阵,就是担心一个不留神被骑兵撞阵而入,把自己和部下踩成肉泥。
虽说步骑战斗力悬殊,但是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这些步兵如此紧张,最关键的原因还是那些骑兵身上的甲胄。
皂袍、玄甲、长槊、密集的阵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