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445节
战场上举手无情,便是骨肉至亲如果真到了狭路相逢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讲究。
除了沙场本身的凶险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种混乱的局面下,人心就变成了最无法依靠的东西。
自己手下留情对方不留情,谁留情谁就等于找死。
哪怕真有人高抬贵手,受惠方也可能根本不领情或者装糊涂,到了下死手的时候绝不含糊。
说到底就是混乱的时代搞乱了人心,人们为求自保也只能变得凶残奸诈,好汉也就越来越少。
徐乐既是秦琼的大敌更是杀翟让的仇人,按说就算是有再多的手下留情,秦琼也可以完全当不知道,该怎么打还是怎么打。
那些绿林同道非但不会因此有所非议,但倒会称赞秦琼对翟让忠心耿耿。
可是秦琼非但不曾这样,反倒是大方承认恩情,更是表态欠徐乐一个人情。
恩怨分明光明磊落,大好男儿理当如此!听阿爷讲过,自家玄甲军兵锋最盛时,袍泽军将便大多是这等性子。
正是有这么多豪杰归附,才有了玄甲骑天下无敌的勇名。
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脾性,导致他们不为杨家父子所容,死走逃亡凋零殆尽。
在长安看多了那些所谓智勇双全的武人嘴脸,如今见到秦琼这等性子,自己怎能不喜?
也证明自己之前的决定没错,这等好汉哪怕不能立刻收拢帐下,至少也不能动手杀害。
其实秦琼说得没错,自己刚才有大把机会刺死那匹呼雷驳,只不过没有那么做而已。
虽说自己只是听过杀手锏的名字,不曾见过这一招如何施展,但是所谓武技总归有共通之处。
哪怕没见过,只要是有足够的武艺根基,对着对方的兵器琢磨,往往也能猜出个大概。
从秦琼反常的举动,以及单手擎枪冲锋的动作,就已经猜出这里面不对劲。
根据自己厮杀经验判断,对方肯定要施展某个绝招。
固然这单手枪已经可以算作绝招范围,但是总归差了点什么。
秦琼也不糊涂,知道这种施展绝技的机会就那么几个,不能轻易浪费。
自己方才已经表现出足够高超的技艺,秦琼又不是一个赌性十足,打仗全靠运气的狂徒,自然不会奢望那么简单的招数有用。
既然冲锋突刺为假,那么自然就是有更厉害的后招。
秦琼的锏并非暗器,而是放在明处的,再加上他杀手锏的名号,也就不难猜测他多半就是要用短兵反败为胜。
再考虑一下彼此的位置,以及各自高度,徐乐虽然从未操练过这手武艺,却也能猜出所谓杀手锏大概是怎么个用法。
其实这就是家学渊源的好处,秦琼的杀手锏固然有家传因素,也是自己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履历,所磨练出的技法。
换句话说,这招半是家传半是自创,使用方法也不止这一种。
所谓秦琼杀手锏其实有数种使用方法,把兵器丢出去伤人的“撒手锏”也包括在其中。
归根到底,就是因势利导随机应变这八个字。
不同于秦琼,徐乐有一个昔日打遍天下的好爷爷,对于各家武艺都有所涉猎,于这个孙儿亦是倾囊相授。
祖孙演武时,所推敲过的兵器用法不知多少,秦琼钻研的杀手锏,其实徐家祖孙也琢磨过。
只不过他们用的兵器不光是锏,考虑使用的场合也更复杂。
一个自以为只有独门掌握的秘技,其实早就为另一个将门所琢磨出来,并且研究过破解法门,结果不言自明。
就在秦叔宝抽锏去打的刹那,徐乐已经一个利落地铁板桥,人躺在马背上,将这一锏从容让过。
所谓拳打不识,杀手锏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对手全无防备。
如果有了戒备且想到破解法子,这所谓的绝技反倒是成了害己之物。
战马腾空全无遮护,秦琼自己的视线也被遮挡住,全靠感觉动手。
以徐乐的本事完全可以趁机以马槊伤呼雷驳,趁机结果了这匹马的性命。
秦琼本事有一半都在这宝马上,若是真伤了这脚力,他再想招一匹替手的怕是都不容易。
可是徐乐既然有心收服,自然也就不会去那么做。
看得出来,呼雷驳绝对是秦琼心头好,很可能他宁愿徐乐伤自己,都不希望爱马受伤。
朝着秦琼郑重一礼,随后伸手自背后抽出另一根锏,一对铜锏左右分持,看样子竟然是要用短兵与自己较量?
如果说之前他的大铁枪还有个长度和分量优势,这对锏可是练这个优势都没了。
虽说秦琼这两根锏比寻常的锏来得长,分量也更重,可终归只是武将用来破甲的辅助短兵。
对上马槊这种长兵本来就吃亏。
何况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对长兵,就只有舍命搏杀拉近彼此距离,让长兵难以发挥威力这一个打法。
到了那一步,其实跟搏命也没什么分别。
难道秦琼看不出来,自己已经几次手下留情,非要跟自己分生死不可?
这就是你说得欠一个人情?
大丈夫固然要恩怨分明,同样也得知道进退,死缠烂打可不是好汉!徐乐心头火起,眉头也微微皱起。
若是秦琼执迷不悟,非要跟自己以命搏杀,再怎么爱才也得给他点教训了。
就算不要他的命也得打得他五劳七伤,至少不能让他再这么没完没了的纠缠。
秦琼双锏在手,徐乐马槊平端,就在两人准备催动坐骑再次冲杀时,树林外突然传来一声呼喝:“大枪都掉了,还打什么?
咱们瓦岗又不是只有你秦大一个,该让人的时候也该让让。
神武乐郎君恁大威名,还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呢,且让某亲自试试看。”
鸾铃声响,一匹白马自外而入。
森林内斑驳阳光落到来人身上,让徐乐得以看清来人形貌。
他第一眼看过去,心内边有个念头:此人怎么像我?
第九百一十四章 入阵(二十三)
来得乃是一骑白马,虽说不及吞龙神骏,也是万金难易的宝马良驹。
说良心话,在见过了忽雷驳之后,已经没什么战马能震撼到徐乐。
毕竟那玩意已经可以被称作马中妖孽,连妖孽都见过,寻常宝马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这匹马真正引起徐乐注意的地方,是它很像自家的吞龙。
虽然毛色有差,但是肩高体型头脸都非常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它们的血统应该非常接近,属于同一族类里面的近亲。
要知道天下名马不计其数,能够在战场上遇到自家脚力亲缘血脉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除此之外,另一个吸引徐乐注意之处,则是马上骑士的模样气度。
绿林响马相貌大多凶恶,杀人越货的勾当做多了,对人不可能没有影响。
哪怕是原本还有几分体面的相貌,若是这等营生做久了,也会逐渐变得狰狞。
也就秦琼等少数几人可以保持自己的体面容颜,不至于变成那些恶棍巨寇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恶行恶状。
可是这匹马上的骑士非但不丑,反倒是极为英俊。
剑眉星目高鼻阔口,一张玉面白里透红,在绿林军这种风餐露宿日晒雨淋都是家常便饭的地方,单就这个肤色就足以称一声异数。
他的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上下的样子,和徐乐的年纪差不多。
不管是五官相貌还是眉宇间那种气质,都和徐乐都有几分相似。
要说李君羡也是个俊美人物,可是和这个年轻人走得不是一个路数。
李君羡美貌若妇人,属于标准的男生女相。
可是这少年则是英气勃勃,谁看了都知道是个伟丈夫。
英气占的比重更大,也就更像是一个武人。
他身上不曾披挂,而是一身胡服窄袖,外面却裹了件大红披风,显得格外惹眼。
只看那披风样式徐乐就知道,这肯定是从哪个倒霉的骁果军将手里夺来。
少年锐气雄姿英发,整个人就如同一口出鞘利刃,正处于不管饮多少血肉都嫌不足的时候。
不说别的,就只看这个精气神和派头,徐乐就觉得莫名亲切。
自己初出茅庐,自家乡走出准备前往边塞贸易时,不就是这副样子?
再看他马上悬挂大槊腰间配的直刀,就多半猜出来人身份开口问道:“罗士信?”
少年人也在端详着徐乐,这时候听他发问立刻回答:“你听过某的名号?”
随后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微微一笑:“肯定是五娘子对你讲的。
没错,某和秦大一样,都是瓦岗五虎中人。
你死在我们手里,也不算冤枉。”
“五虎将中秦叔宝慷慨仗义、程知节豁达大度、单雄信霸道专横、裴行俨本分质朴,最为难缠的其实要数罗士信。”
徐乐耳边再次响起自己出发前,李君羡对自己的讲解。
他虽然和瓦岗五虎走动不算多密切,但是大家都是翟让这条线上的人,交情总是存在的,是以说起来也头头是道。
“罗士信十四岁为将,追随张须陀四处征战,与秦琼关系最为亲厚如同手足。
他其实和绿林人相处的并不好,对翟头领的交情也没多深。
说起来别看裴行俨是中途入伙,真论起对瓦岗的情分,恐怕还是裴行俨更深一些。
我等私下议论过,罗士信并不在意瓦岗,也不在意所谓五虎名衔。
不过是秦琼在哪,他便在哪而已,其他的都谈不到。
即便如此,翟大依旧对他极为礼遇视为臂膀,原因就是他的本领。”
“每个人的运气不同,乐郎君出山的时候便遇到了王仁恭、苑君玮乃至黑尉迟。
之后更是和突厥执必部、江都骁果豪杰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