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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在玄术界逆风翻盘 第47节

      她求助地看向自家师兄,这个她真没辙了,总不能再给敲回去吧?
    似感应到时鹿的目光,封临初伸出手,就看见他抬手动了动手指,郑重林的魂就回到了身体里面。
    随后响起了孩子的哭嚎声。
    亲眼看见附身在小儿子身上的鬼被大师收走,郑家人对着时鹿和封临初那是千恩万谢,时鹿最后以赶航班为由,拒绝了一切邀请,离开时被塞了两个大红包,厚厚一叠,说是上门礼。
    第53章
    赶回南城,时鹿和封临初连口气都没来得及歇,便匆匆赶回队里。
    附在郑重林身上的果然是本应在烂尾楼烧被死的郑泰林,更准确的说是他自己烧死了“自己”。
    早前,郑泰林对酒吧里一个推销酒水的女人生出好感,明知道对方眼高于顶,仍旧一次又一次地前往她工作的地方。
    按他自己的话说,他不求结果,只要远远看着就感觉心满意足。
    这话听起来倒是痴心一片,实则就是个尾随纠缠的痴汉而已。
    差不多在八个月前,酒吧里来了个富二代,长相英俊又出手阔绰,理所当然受到了众人的追捧,也有不少女人倒贴。
    郑泰林有好感的那个女人也是其中一个,但他并不生气,反而在默默在旁边数着她被抛弃的日子。
    富二代成了酒吧的常客,偶然间郑泰林得知他也叫“郑泰林”,同名同姓却完全不同命。
    酒吧里认识郑泰林的人没少借着这个由头调侃他,不过他早就忘了当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了。
    果然没过多久,女生和富二代短暂的恋情结束,得到了一笔补偿费,没过两天她又被开着豪车的中年人接走。
    富二代仍旧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而郑泰林明明没了念想,却仍旧隔三差五跑到酒吧坐坐,继续过着对他而言有些奢侈的生活。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扎着小辫子的男人。
    男人主动请他喝酒,不停向他批判着那个被众人簇拥着的富二代,还问郑泰林想不想变成他。
    要让身份互换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种魂就好了。
    “种魂?”唐信忠皱着眉看了眼手机屏幕,此刻省级负责人柳聿正与他保持着视频通话。
    郑泰林被关在专门囚魂的阵法里,听到反问下意识点了下头。
    “怎么种魂?”
    事情败露被抓,郑泰林彻底自暴自弃,从始至终保持着一种颓丧氛围。
    “他就拿着支笔,趁着那个富二代喝醉的时候在他胸口画了个小人,然后在我手背上也画了一个。起初我也以为是开玩笑,但事实上种魂确实成功了。”
    “画在他身上的那个就是我,画在我身上的那个就是他,沾上血契约就成立了,我们各自成为彼此的契魂主,不同的是我知道这件事,他不知道。这个契约我占了主导地位,是主控魂者。”
    “他离开南城回到海市后我试着附身到过他身上几次,想尝试一下换一种身份活着的感觉。不得不说有钱的感觉真的很好,我开始情不自禁的想,‘郑泰林’就是个废物加社会蛀虫,为什么我不能成为他?我让这样的垃圾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有错吗?”
    只是偶尔掌控几个小时富二代郑泰林的身体,再注意一下言行,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郑泰林也是在那段时间里学会了开车,他用的是富二代郑泰林的身体,也就不用花时间去考证。
    “目的不是要清理垃圾,而是要成为他吧。”时鹿语气很平淡:“就算他不是社会蛀虫、垃圾废物,你还是会选择变成他……不,你还是嫌弃的,要不然你怎么会出现在他弟弟郑重林身上?”
    说到底不过是私心作祟罢了。
    如果我能变成他,有他那样的机会,一定会比他做得更好,更加出色。
    这样的念头绝大多数人都会有过,恰巧这个时候有个人出来,以能帮你变成他作为诱饵,被这样巨大的馅饼砸中,能抵御住诱惑的人只怕是寥寥无几。
    郑泰林耷拉着脖子,闻言朝时鹿方向扫了一眼,眼泛寒光,唇边溢出淡淡的笑容:“用不了几年,他也会是一个社会的蛀虫。”
    “既然都要换了,为什么不换个更好、更年轻的,他年纪小,不像他哥那样年纪轻轻就被烟酒和女人弄垮了身体,只可惜我高估了自己,小孩子还真不是那么好装的。”
    成长环境让郑泰林养成了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并不擅长与人相处,即便有心想扮演好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可已经成型的封闭式性格却不允许。
    偏偏郑重林是那种被娇纵出来的霸道蛮横的熊孩子,与郑泰林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极端。
    从未被捧在过掌心里的他,又怎么可能知道被溺爱的孩子该是什么样子的。
    “你能说出想要更年轻更好的身体这种话,还有什么资格评价人家是社会蛀虫。”有个问题时鹿很想知道,她也自作主张地问了,“那个郑泰林车祸,是你做的吗?”
    “谁知道呢。”郑泰林垂着头,一副不想回答的模样,“反正结果都一样,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
    这时候再否认,似乎也没什么意义。
    前因已经得到答案,接下来就是后果了。
    郑重林被喂过血,契约上便多了他的名字,所以脱离身体的郑泰林才能附身到他身上。
    富二代郑泰林死后,尸体被火化下葬,可他的魂魄并没有消失,因为契约的关系,失去身体这个容器后,他的魂魄会附到契约的本体,也就是那个用笔画在皮肤的小人上。
    郑泰林知道自己一旦脱离身体,他的身体就会被另一个郑泰林取代,到时候必然会闹出很大的动静,所以就干脆让“自己”也去死。
    半个多月前的车祸是一场意外,正是这场意外给了他足够的时间计划这一切,躺在床上的那段日子,他每天都在思考该怎么让“自己”死在孙斌的手上。
    他和孙斌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见面,多的是机会让他喝血。
    故意在离烂尾楼不远的便利店里买东西,然后摆在烧焦的尸体旁边,塑料袋也是他蓄意留在现场的,目的就是让警方能顺其自然的查到孙斌身上。
    通过塑料袋找到便利店,监控一调就是铁证。
    沾了血的衣服是他附在孙斌身上的时候自己带回家的,藏在床底下。
    做完所有的一切,证据链也就完成了。
    “为什么要弄这么复杂?”事情的真相倒并不怎么让人意外,唐信忠曲着手指点了下桌面:“还帮警方把查案流程都想好了。”
    “那个人离开前说过,画在皮肤上的图案不能留下来被人看见,只能烧掉。”郑泰林抬起头:“自从遇到那个人以后,我就在想,有没有可能还存在其他拥有特异功能的人。孙斌的人缘和口碑都不错,突然发疯在好友家放火这种事,怎么想都有些奇怪。但是添加一段试图毁尸灭迹的情节,看起来就合理多了。”
    “还有就是,住在我那栋的人都不容易,要是火势控制不住……”说到这,他忽然自嘲地笑了一声。
    大概是自己都觉得自己太过虚伪了吧。
    唐信忠重重敲了下桌面:“为什么要陷害孙斌?”
    郑泰林闻声抬起头,他沉默了很久,似陷入了某种回忆,眸中泛起冷意,表情忽然扭曲起来:“我妈死的时候他就在我身边,我爸死的时候他也在我身边,我被亲戚赶出门、被同学嘲笑、不得不辍学、被师傅打骂、被女人耍弄,就连出车祸大小便不能自理的时候,他都在我身边!”
    不堪的过往历历在目,郑泰林闭上眼,重重呼出口气,极力抑制住声线的颤抖:“他是个好人,每个人都喜欢他,我就是想知道,如果他不是好人了,还会不会每天都顶着一张笑脸,把别人当作可怜虫来大献殷勤。”
    在他眼里,孙斌对他好,只是出于同情,不过是对可怜虫的一种怜悯。
    孙斌是个好人,还是个爱多管闲事的好人,他的存在就像一部影像记录,时时刻刻都在提醒郑泰林他身上发生过什么。
    只要那张脸浮现在眼前,郑泰林就有种如坐针毡、如鲠在喉般的屈辱感,只有身体的消亡和见证过他所有凄惨过往的人同时消失,他才能真真正正得到重生。
    审讯并没有结束,他们还需要得到为两个郑泰林种魂的男人的相关线索,只是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郑泰林选择了沉默,摆出了一副任君处置的消极模样。
    手边电话响了两声,唐信忠交代苏暮冬和朱难继续审讯,他则带着时鹿和封临初离开审讯室。
    一队的陆晖早已等在外面。
    真凶已经抓捕,按照规定应该将嫌疑人孙斌释放,只是这两天的拘留与审讯,加深了他对自己行凶的事实印象。无辜者被牵扯进特殊事件中,解释权与处置权在当地特别安全行动组手上。
    因此孙斌能不能离开,什么时候离开,决定权在三队手上。
    人肯定是要放的,但问题在于该不该让孙斌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将前因后果说清楚,他便会知道灵魂和鬼魂的存在,反之,他自己那关都不一定能过得去。
    特殊案件被解决后,最麻烦的往往都是善后问题,唐信忠头疼地按着太阳穴:“孙斌自己也不能肯定自己有没有杀过人,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是不会告诉他事实的真相,只是他脑子里存留着一些模糊的画面,如果不能合理的解释清楚,把人放回去反而是害了他。”
    像孙斌这样正义感过足的人,一旦陷入自我怀疑,精神很容易崩溃,更何况被害的那个人还是他多年的好友。
    时鹿好奇问道:“所以被附身的人,是有附身时的记忆的?”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我们这行永远没有标准答案,就像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在皮肤上画个小人,就能让灵魂互换这种事。”唐信忠顿了下,“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被附身时做的事会通过虹膜记录,传送到大脑里,经过刺激过后,有些画面就会浮现。”
    所以最开始审讯时孙斌才会一口否认,可后期面对审讯和证据的双重压力,又陷入自我怀疑。
    这时候,唐信忠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通后讲了两句话,挂断后对陆晖说道:“杨小姐那边准备好了,把孙斌带到老地方。”
    十分钟后,时鹿跟着唐信忠走到二楼拐角处的一间小房间。
    房间并不算宽敞,墙上挂着幅温馨简单的插画,正中间摆着双人沙发,前面是个小茶几,茶几上摆放着好几种等零食。
    顶着鸡窝头的孙斌局促地坐在沙发上,他正前方的墙面上是一面内嵌式液晶屏幕。
    这样的房间出现在市刑警大队里多少有些奇怪。
    让人不由地好奇它是做什么的。
    第54章
    沙发很软,坐着也舒服,但孙斌却躁动难安,随着沉默的时间越长,他就越如坐针毡。
    来时,他已经得知真凶被抓捕的消息,也知道从这间屋子离开就可以回家,但他并没能因为这个好消息而得到解脱,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模糊画面,是卡在他喉咙里的一根刺,仅是张嘴呼吸都痛苦难忍。
    时鹿看了他几眼,转过头,见唐信忠正曲着手指在手机屏幕上点来点去,看样子他并不怎么熟悉具体的操作流程。
    “对了,小鹿你是第一次见杨小姐,等会儿记得不要看她的眼睛。”唐信忠刚说完,液晶屏幕上就跳出了画面。
    背景是冷色调的书房,视频工具应该是放在桌上,只拍到小半张桌面,后面是摆着满满当当的书架。
    没多久,一位化着精致淡妆的女人出现在镜头前,三分微笑唇,搭配一双多情的桃花眼,柔中带艳,两种气质完美融合,舒服到让人移不开眼。
    时鹿的目光下意识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心头莫名涌起一番怪异情绪,她没想那么多,只当是遇到好看的人而生出的小确幸,继而专心欣赏起美女姐姐的高颜值。
    虽然没能看清全身,但可以肯定的是美女姐姐的身材超级好。
    液晶屏里的杨小姐注意到时鹿的目光,冲她莞尔一笑。
    时鹿美得都要冒粉红泡泡了。
    连续几声咳嗽声响起,时鹿疑惑偏头,瞧见唐信忠悄悄在给她使眼色,这才想起他先前提醒过不能去看美女姐姐眼睛的事情。
    虽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时鹿还是听从了他的话,把注意力集中到孙斌身上。
    接下来的几分钟,美女姐姐专注同同孙斌对话,整个过程给人的感觉就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洗脑现场。
    好比。
    孙斌:我好像杀了人。
    美女姐姐:不,你没有。
    孙斌:我记得那天把打火机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