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新婚夜,丑娇妻藏起百亿物资 第26节
空间物资充足,小家伙想吃多少吃多少。
反正她不在乎这点东西。
再说了,不跟未来大佬结下深厚渊源,怎么能换来大佬日后的信任?
万一男主想对她下手,指不定小明他爹就是个神助攻呢。
宣秀秀是个行动派的人。
她想了,就去做,不会把时间浪费在纠结上。
崽崽养了也就养了呗。
而且,她也不准备在孟家待太久。
等时机成熟,她是要离开孟家湾的。
“秀秀,你这——”
孟鹤平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养活一个够难的,现在又多一个小毛头……
“没事儿,我以后多做一个人的饭,小孩子能吃多少呢。”王香莲反倒先表态了。
她倒不是因为宣秀秀替他们发了笔横财,而是瞅着小猫儿般大的孩子,想起她之前夭折的幼子,心中难受。
她原本生了三个儿子,小儿子身子骨弱,养到两岁时就没了……
这事儿压在她心中多年,成了一块心病。
小明的出现反而激发了她生命的活力。
“婶子,我去做晚饭,今天在县城买了不少东西,这温度又高,肉放着就坏了,晚上烧了吃。”宣秀秀笑道。
前世她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在家看美食博主做饭,然后自己在家照着做,虽然一开始有不少黑暗料理,但渐渐的,烧的菜不比外面酒店差火。
一开始,王香莲还没注意这茬。
等她去厨房才发现,长条案板上,摆放着一大袋子的板油,只怕有几十斤,还有几根猪肋骨……
她一阵阵眩晕。
这得花多少钱啊。
而且他们也没给她拿票,她怎么买的东西。
“婶娘,我去黑市换了点票,买的这些东西,而且最近南洋人出了一大批货,县城物资还是比较充足的。”宣秀秀笑呵呵道。
她推着王香莲出门,笑道:“婶娘,今晚尝尝我的手艺,你们只管等着吃饭吧,哦,对了,如果饿了就先去吃两个酥饼垫垫肚子。”
“秀秀,你这花钱也太大手大脚了,有钱得省着点花,你看这骨头有什么好吃的,买肉还是要买肥的……”王香莲肉痛。
一般而言,村里也就过年才吃上一次肉,平时大多数都是吃粗粮裹腹,上次是孟铁生带了粮,还弄了一条鲫鱼,他们才吃顿好的。
不过节不办宴的,把钱花在吃上,她心惊肉跳的,十分不踏实。
“婶娘,你先出去吧,我做好饭了再喊你。”宣秀秀笑道。
她理解王香莲的想法。
也没说太多,只催着她先去忙别的。
王香莲摇摇头转身出去了。
她打算拿自己旧衣服给小明改一身衣服……
很快,厨房就剩宣秀秀一人了。
她不由得感叹。
孟家厨房太简陋了。
一个土灶,一口锅,一地的稻草和干枯枝。
调料也就一点盐巴。
没时间管这些,她开始忙活,想整一顿好吃的。
现在只需要将火点燃,用大锅炸板油就好了,至于烧排骨这种菜,她得去空间用煤气灶来烧,一旦火候没掌控好,排骨得烧糊咯。
宣秀秀直接从空间转移出打火机,点燃干草,再将木柴放入灶中,等火烧起来了,再将板油洗干净,放锅里烫干水,这才开始切块榨油。
烧排骨还是得用猪油烧才好吃。
之前她用色拉油烧过,虽然油放得挺足的,但吃起来还是没有猪油烧的香甜。
等板油切块放入大铁锅中,宣秀秀还从空间转移出色拉油,倒了点进去,这样炸油才不会糊锅。
等猪油炸得差不多了,她将厨房门给关上,用念力圈住厨房,这才闪身进了空间。
她进小居室后,直奔厨房。
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很久没用过的大电饭锅,舀了好几桶香米进去。
然后,她开始烧排骨。
烧排骨先烧糖色,冰糖是必须的。
油锅烧好,下冰糖,等糖色烧好了,她将洗净的排骨放进去,等每一根排骨都裹上了一层薄薄的糖色,再丢入生姜,八角,蒜瓣儿翻炒。
炒得差不多时,她再加水,放料酒去腥,加生抽老抽调色,盖上锅盖儿。
开大火,等水开了再转小火慢烧。
烧排骨的空隙里,宣秀秀又架起一口锅,滚刀切了个茄子,将茄子放在油锅里过了一遍再捞起来。
等茄子过了油,她再在锅中放油,加入茄子,放生抽老抽,加勾芡,咕咚咕咚冒着汁水的茄子差不多就做好了,香气四溢。
她盛起茄子,又洗出两个番茄,简单做了个西红柿炒蛋。
约莫过去四十分钟,宣秀秀揭开锅盖,排骨的香气瞬间扑面而来。
她尝了尝咸淡,又加了一点盐进去,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排骨烧好了,她挑拣出里面的配料,将之装入大碗里。
宣秀秀出空间时,锅里的油全然炸好,灶台里的火也只余了一点火星。
她拿来竹编篓子,将猪油渣一点点盛起来,放在篓子里晾凉。
油渣村里人会拿来炒菜,小孩喜欢直接当零嘴吃,对缺粮少油的庄稼人,这可是好东西,宣秀秀自然也不会浪费。
她从破木柜里翻来翻去,翻出个底下早露了黑的大搪瓷缸,将猪油全部装起来,还有多的就用大碗盛着。
等她撤了念力,喊来王香莲时,灶台上摆着一大碗红烧肉,一碗茄子,一碗西红柿炒蛋,还有一篓子大米饭,香气扑面而来。
王香莲的心荡漾着水花,久久难以平复。
她总觉得家里日子应该越过越难,毕竟多了两孩子,怎么跟她预想的完全不相符呢?
哪里出了错?
恍惚间,宣秀秀的喊声喊来了小岁宴。
“姐姐,吃,小明要吃。”小家伙双眼放光,眼神黏答答的,口水直往肚子里吞,恨不得扑到灶台上。
“好了,我们出去吃,还有啊,你可不能吃多了,小心闹肚子。”宣秀秀轻敲了敲小岁宴的脑瓜儿。
小岁宴饿得狠了。
他吃荤腥太多,晚上说不定得闹肚子。
所以当饭菜上桌后,宣秀秀只给他夹了西红柿炒蛋,还有几块茄子,一块排骨。
“什么东西这么香?”
孟鹤平放下锄头。
他一进门就嗅到了浓郁的香气,肚子闹得史无前例的厉害。
等他走近饭桌,王香莲局促不安地坐着,他有点糊涂道:“怎么买这么多肉,有钱得省着点花……”
等他回头,见宣秀秀端来几大碗饭,孟鹤平又沉默不语了。
秀秀这孩子是孟家的福宝。
她一来,家里好事连连……
该吃好点,不能亏待了孩子。
他坐下来,笑呵呵道:“这是什么菜式,我怎么没见过?这是鸡蛋吗?”
鸡蛋还能跟番茄一起炒?
村里没人这样吃过。
一般鸡蛋不是水煮就是用滚开的米汤冲蛋花,或者打个溜水蛋,过年过节隆重点,就用炒菜的油煎个蛋。
这吃法还挺稀罕的。
宣秀秀笑道:“快吃,我见饭店里人家这样吃,就学了来做,没想到一做还成功了呢。”
反正,村里人也没去过国营饭店。
国营饭店吃吃喝喝可不便宜,一顿下来也得十几块,也就城里有钱人吃得起,几个农村人舍得下馆子。
“三叔,尝尝排骨,这天气热,不吃完就得馊,留到明天可没法吃了。”
宣秀秀见他们夫妻都不下筷子吃肉,可把她急坏了。
她不由催了又催。
孟鹤平本想把肉留给两孩子吃,架不住宣秀秀殷切的眼神,就夹起一块排骨放入嘴里。
肉烧得软烂,一咬开,满嘴的油质,鲜甜鲜甜的,好吃得他恨不得把骨头一并嚼碎了吞下。
他从不知道一块骨头上的丁点肉,竟然可以好吃到咬舌头!
“好吃吗?好吃就多吃点。”宣秀秀道。
害。
一说完,她就感觉自己念了句广告词。
“这肉咋那么好吃,不腥不硬,八十岁老人都咬得动。”孟鹤平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