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77页

      orz实在抱歉有点短!
    虞明:永安河上有什么?
    虞知鸿:销金窟,不值一提。
    顾铎:就是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哪天我带你去玩。
    #恭喜顾铎终于完成了自己怀孕时的畅想,提出带儿砸去逛青楼了#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章 灯火
    他甚至有理由怀疑驰原侯是狐狸成的精!
    虞明对「世道」的意见还不小, 一口气竟然列出来一堆不尽如意的:“那我要……先把永安河上的钱分给穷人,再把小七的陀螺变成橘色,还要把小花变乖……”
    顾铎一边上车一边替他说:“顺便也把你爹变乖?”
    虞知鸿:“……”
    虞明惊喜地扑过去:“陆小七, 你去哪里啦!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顾铎看上去十分愉悦,瞄了一眼虞知鸿, 神秘道:“不告诉你。”
    他心想:“贺林说的是个办法,但不能让虞知鸿知道。”
    所谓原汤化原食, 解铃还须系铃人。顾铎是在瑞王府泡的药池子, 贺林也是从瑞王府来的, 他说放血疗伤有效,这话很是可信。何况顾铎早猜道自己的血肉兴许有奇效,只是虞知鸿坚决不答应这法子而已。
    贤王殿下彼时不肯松口的事,顾铎也不指望他现在能接受,遂决定自己偷偷往药里掺血, 对他一瞒到底。
    可惜人和人的悲喜不能相通,虞明看了顾铎半天, 竟然去找亲爹告状, 隐蔽地捂着嘴打小报告:“小七肯定去找花魁了,宋大爷一看到孙奶奶就是这个样子。他们说,男孩子看到喜欢的姑娘,眼睛就会变亮!”
    大家都在一辆马车里, 顾铎听得一清二楚。他心说要是贺林能当花魁,他岂非天下第一美人?或者第二,把第一让给虞知鸿当。
    虽然不好解释,但顾铎和虞明是「互有把柄」的关系, 可以相互告状, 互相伤害。他刚要揭穿这个小混账今天偷偷多吃了一块甜糕, 昨天还非缠着他爬屋顶看月亮,就听虞知鸿说:“慎言。他不愿说,就是私事,不可多问。”
    说罢,虞知鸿的目光落在顾铎身上,颇有一点复杂。
    在顾铎心里,情爱远不如白面馒头这样实在的东西重要,自从把心思放在虞知鸿的伤势上,他已经太久没考虑过喜不喜欢的问题,对不上这个话题的频道,只理解为虞知鸿在帮自己说话。
    于是他扬眉吐气地对虞明道:“就是,你这么好奇干什么?你也想去看花魁么。”
    虞明是棵墙头草,哪有好处往哪倒,分不出好赖话地觉着这事好玩,蹭去顾铎的旁边,怂兮兮悄咪咪问:“她好看么?如果她不是坏人,我们就去看吧!”
    熊孩子尚以为人能一概而论,简简单单分为善恶是非好看赖看,美丽的就想去看,坏的就不搭理。
    “花魁都漂亮。好坏不知道,我又不认识她。”顾铎征求虞知鸿的意见,“你想不想看?你要是想……”
    “不想。”虞知鸿听到这句「不认识」,心里无端一松,“快宵禁了。”
    顾铎立刻敬谢不敏:“也对,那还是回去吧。”
    宵禁不得外出,赶上了就得住在永安河上。顾铎对「夜宿花街柳巷」一事了解有限,却知道那地方离皇宫太远,得额外早起半刻钟才能赶上早朝会。
    朝中有不少风流种子,春宵一刻值千金,总往秦楼楚馆跑;但其中必然不会有顾铎,寸金难买寸光阴,什么样的姑娘都比不上早晨的懒觉。
    当然,这样想的时候,顾铎俨然忘了自己还有一栋驰原侯府,比贤王府离皇宫还要近些。
    去看花魁的行程就此取消,虞明小嘴一扁,虞知鸿便和他讲起「如何把永安河上的钱分给馄饨店」。
    虞知鸿说:“先自己想。”
    虞明憋了半天,回答:“让小七演大侠,去劫富济贫?”
    顾铎配合地问:“抢哪家?”
    虞明有理有据分析:“最有钱的,这样抢得多。你多拿几张银票,但是不能被人看到脸,要蒙起来。”
    这两人商量得煞有介事,好像真要去抢劫似的。虞知鸿无奈道:“国有国法,虞明,你身为皇族,怎可随意抢掠百姓。”
    虞明老老实实认错,重新去想,却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顾铎也陪着琢磨了一会,可他不耐烦这些事,渐渐偷懒走神去了。
    虞知鸿给出答案:“以经营行当区别税收,减轻小商小贩所交税额,再对永安河上收重税。”
    虞明在脑海里找寻一阵,才想起「税」是个什么东西来。他小手一拍,很是敢说:“那明年就这么收吧!”
    虞知鸿回答:“此事非你我能决定,须由陛下定夺。”
    顾铎听着好像很有道理,问:“我去写个折子?”
    虞知鸿哄完小的,还得给大的讲道理,又耐心解释道:“话虽如此,京城势力盘根错节,并非一朝一夕可改。”
    顾铎说:“慢慢来嘛,改了总比不改好。”
    马车的窗户是打开的,顾铎坐在窗前,从虞知鸿的角度看,他身后就是灯火明明灭灭。明的是一家团聚,秉烛夜话;灭的是为了省钱,有的人家干脆天黑就睡觉,早熄了灯。
    本朝允许寒门科考,还有穿着破烂衣裳的穷书生蹲在别人家的窗户下,赶在宵禁前,争分夺秒地看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