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十亿物资穿回六零年代 第59节
他从老爷子怀里扑向沈窈,对着她的脸亲了亲,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君瑾墨把包递给她,宠溺地说,“好了,快进去吧!”
沈窈回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点头回应,“那我走啦,要是一会太热了,你就先带着爷爷和大娘回去吧。”
有一个方方面面,都考虑齐全的男朋友,她真的很幸福。
这么多的考生,大家几乎都在外面等着,一起说说笑笑的,看不出半点紧张感。
沈窈向众人打了声招呼,就拉着沈秋一起,快速跑去找薛小雪和周玲玲了。
连着几天的考试,君瑾墨每天都亲自送她进考场,然后等她考完后,再一起回去。
这几日,谁也没问考试的事,而是每天做一桌子美食,让她们能补充营养。
就这样,轻松地过去三天。
这三天的试题,沈窈都写得很轻松,她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几乎每一项的分数都不会低。
高考的最后一天,等再考完一场,大家就能彻底结束了。
沈窈快速地下笔答题,期间没有任何的停顿,毕竟,她脑海里的知识可不是摆设。
交完试卷,沈窈走出了考场,抬头望着炙热的天空。
真好,高考终于结束了。
以后都不用,坐在闷热的教室里煎熬了。
解放了,所有的考生,在这一刻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伴随着走出高考的人群,沈窈高兴地迈出了校园。
看到站在大树下的君瑾墨,她快步走了过去,扬了扬嘴角,开心地说道,“阿瑾,我考完了,今天有美食可以吃吗?”
“有,我都已经弄好了,回去就能吃了!”君瑾墨温柔的看着她,把水壶拧开递了过去,“先喝点水!”
沈窈接过水壶,连续灌了好几口灵泉水,身上的疲劳也随之消散。
把水壶盖子拧上,沈窈笑着问道,“爷爷和大娘她们都在家里吗?”
想到老爷子跟大娘两个人,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两位长辈的脾气很头痛。
任谁都想不到,从不相识的两个人,刚见面的时候,大家还能和睦地相处。
但,每次只要讨论起她,两人就能争吵老半天,谁也不让谁,不争出输赢,绝不会停战的。
君瑾墨嘴角微抽,“都在呢,我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又在战斗了。”
“不是吧,我娘又在跟郑爷爷争论啦?”沈秋走了过来,闷闷的问道。
从她娘二十号早上进城,跟郑爷爷相互认识后,两个人,总能因为窈窈的事而争起来。
这几天,她们每天回去的时候,都能听到两人的争论声,都说自己是窈窈的娘家人,必须排一个先后顺序出来。
沈窈拉起她手,笑道,“小秋姐,你别担心,不管大娘跟爷爷怎么讨论,只要两人不打起来就好了。”
“唉,希望回去的时候,两人安静下来了。”沈秋叹气道。
沈窈觉得可能性不大,看了看君瑾墨,浅浅的笑道,“阿瑾,咱们回去吧!”
三个人还没走到家门口,隐隐约约听到从屋里传出的争论声。
“我说老爷子,你懂不懂啥叫先来后到,窈窈可是我看着长大的,娘家人的位置,怎么都应该我排第一,你排最后。”徐大妮不服气的说道。
郑耀祖仰着头,“哼,我家乖孙女对我最亲近,第一的位置,除了我这个老头子,谁都不行。”
郑承奕坐在凳子上,用手托着小脸蛋,眼珠跟随着两个人转动。
见两人争得急眼,他眼里满是笑意,每天有戏可以看,他都不会无聊了。
看到从门外进来的人,小奕宝对看戏失了兴趣,他冲沈窈飞奔而去。
郑承奕抱着她的腿,甜甜地问,“嫂嫂,你考完了吗?”
沈窈把他抱了起来,戳着他的脸蛋,笑着回他,“考完啦,谢谢小奕的关心!”
郑承奕眨了眨眼,凑近她悄咪咪的说道,“嫂嫂,爷爷跟那位大娘今天又争了好久,可还是没有吵出结果。”
沈窈抵着他的额头,低声问道,“小奕宝,看戏好玩吗?”
这个小可爱,年龄虽然很小,可他却十分腹黑,小脑袋转的比谁都快。
稍微不留神,就会让小家伙挖坑给埋了⊙w
第111章 行动
郑承奕开心的点头,“嗯,好玩的。”
有热闹可以看,他在家就不会感到闷了。
若是太过安静,没有戏让他看,而瑾墨哥哥和嫂嫂也不在家,那他待着会很无聊的。
沈窈点着他的鼻尖,嘴角的笑意渐渐扩大,言语带着宠溺,“小鬼头,这么小就一肚子坏心思。”
虽然,才跟小家伙相处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但她很喜欢眼前的小可爱。
人小鬼大,还特爱给人挖坑,小性子跟她完全合拍。
这几天,老爷子被他坑了好几次,还有小秋姐和大娘俩个人,也让小家伙哄得晕头转向的。
表面乖巧的小萌娃,不管是谁见了,都会对他喜爱有加。
然而,就是这个小小的人儿,他能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叫你主动跳进他挖的陷阱里。
君瑾墨到家就进了厨房,他帮沈窈盛了一碗鸡汤端出来,“窈窈,先过来喝汤,辛苦了几个月,你得好好补补才行。”
这段时间,因为要忙着备考,加之她又特别怕热,让原本就很瘦的小姑娘,看上去更苗条了。
如今高考结束了,不用整天费脑去复习,正好可以帮她好好调养一下。
“好的,谢谢阿瑾!”
沈窈冲他笑了笑,抱着小奕宝走了过去,闻着香喷喷的鸡汤,她肚子里的馋虫都跑出来了。
用瓦罐煲了一上午的鸡汤,还在里面放入了松茸、天麻、灵参和枸杞,很滋补,也很养人。
沈窈把郑承奕放地上,轻揉着他的头顶,“小奕宝,去把手洗了,好啃鸡腿吃!”
“我现在就去。”郑承奕说完就跑去洗手了。
他已经看到碗里的大鸡腿了,那浓浓的味道好吸引他,让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几天的饭菜,全都是瑾墨哥哥做的,可好吃了,让他每餐,都能把小肚子吃得鼓鼓的。
沈窈看着还在争论的人俩,扬了扬嘴角,出声喊道,“爷爷,大娘,可以吃饭啦!”
“嗳-来嘞!”郑耀祖点头回应,他老早就被鸡汤馋饿嘞,现在听到孙女的喊声,再也坐不住了,傲娇的昂头,“哼,我乖孙女喊我吃饭了。”
“哼,得意什么,我家闺女照样叫了我。”徐大妮把脸一仰,拽拽地走了出去。
沈窈听到两人的话,无奈摇了摇头,她把鸡腿夹到小奕的碗里,轻声说道“快吃吧!”
“谢谢嫂嫂!”郑承奕欢快地道谢。
小嘴巴啃着大鸡腿,小脑袋不停地点头,这鸡肉好好吃,瑾墨哥哥的手艺棒极了。
要是他能一直待在这边,不回去就好了,这样一来,他就能天天吃上美食了。
沈秋喝着香喷喷的鸡汤,香得她眼睛微眯,“窈窈,你的厨艺就已经够好啦,怎么连你找的对象,厨艺也这么好啊。”
这人啊,还真是不能比的,她的厨艺比不上窈窈就算了。
结果,这几天尝到君瑾墨的手艺后,她才知道,自己的厨艺到底有多差,根本就没办法拿出手的。
“瑾墨这孩子的手艺确实好,以后啊,咱们家窈窈有福气了。”徐大妮点头赞同。
她对君瑾墨倒是没得挑剔,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平时也很会照顾窈窈,各方面都不错,就是脸太白了一点。
不过,小伙子人好,这点小问题倒是可以忽略不计。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她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她们整个安县,也找不出,比君瑾墨更优秀的女婿了。
勤快大方,厨艺又好,还很懂礼貌!
不像有些人家的城里女婿,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打老婆。
在家里从不帮着做家务,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发的工资全上交给老娘,对老婆孩子一点儿都不好。
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适合当丈夫。
因此,有了明显的对比,更加展现出君瑾墨的优秀!
郑耀祖连着喝了两碗汤,抬头问道,“君小子,你做菜的手艺这么好,怎么以前不见你露一手的。”
郑承奕笑眯眯地道,“墨哥哥做的菜老好吃啦,我都想一直待在这里不走了。”
沈窈扬了扬嘴角,很想告诉小可爱,他待在这里也是没用的。因为,他的瑾墨哥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当晚,深夜十一点,沈窈和君瑾墨到达了沈家村的山脉上。
两人穿梭在寂静的山林里,周围源源不断的,虫鸣声随之传入耳中。
远处山脚上的村庄,在这个时间段里,村民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
君瑾墨拉着她的手,为她扫开前方的枝叶,低声道,“窈窈,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深夜的路并不好走,何况还是山间的道路,稍微不注意,就会被带刺的植物给划伤。
沈窈握紧他的手,嘴里溢出轻浅的笑声,“阿瑾,没事的,我没你想的那么弱。”
其实,阿瑾把她保护得很好,这一路上,都是他走在前面,为她挡去了的所有阻碍。
心里不禁甜甜的,她家阿瑾真的很好。
不仅无条件的宠着她,还能包容她的所有缺点,甚至会为她遮风挡雨。
每次遇到事情的时候,也都是他站在前面,为她抗去一切烦恼,让她,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