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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风雨下西楼 第79节

      孙全彬在她身前,并不回头:“能说话的地方。”
    “你家门口不能说话么?”
    “不是待客之道。”
    他带着朝云,到了最明亮的正堂之中,将朝云请到了上座。
    “来人,看茶。”
    孙全彬向外头一招呼,小黄门端着茶店上来了。
    放到朝云面前,这才是待客之道。
    朝云看向坐在不远处的他,一身玄色的裘衣,又有豪气,又有贵气。这是他的常服,不是官服,她怎么看都觉得顺眼。
    只是今日的他,总让她觉得很生疏。
    “孙全彬。”朝云叫他的名字。
    “娘子请说。”
    他看向她,却又躲着她的目光。明明可以对视,偏偏要装作喝茶。
    举起茶盏到了嘴边,抿一口,又轻轻放下。
    朝云空地咽了一咽,喉头翻滚着许许多多的话。一路过来时,她便在想今日要跟他说什么。可真坐在了他的面前,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孙全彬亦然,枯枯地坐着。
    良久,朝云总算开口:
    “我本有很多话想说,也想好了该怎么说。可我突然,只想说那些真的想说的。”
    孙全彬终于抬眸看她,看见她那眉眼之中逼人的英气,和说话时无畏的样子。
    “孙全彬,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我的心意。”
    朝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掩饰的茶,也没有心虚的额发,就是目对目,谁的心意,都能用一双眼睛看透。
    孙全彬勾唇笑了:“娘子说笑了。我同娘子不过几面之缘,哪里就能看透娘子心意……上一回,娘子得官家赐婚,还要恭喜娘子。”
    朝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视他:“你何必跟我装傻,这里又没有旁人。”
    “娘子又何必发怒。”
    孙全彬瞥了堂中站着伺候的小黄门,那黄门便无声地退下了。
    余光之中,他看到了朝云拍在桌子上的手:“正是严寒时节,娘子若是冷,我叫人给娘子拿个手炉过来?”
    朝云冷笑道:“手炉有什么用,要酒才有用呢……你和我说过,在西北,那里的人喝酒都不用酒壶酒杯,只是用一个酒囊,对吗?”
    “……”
    “长卿…孙全彬……孙押班。”朝云复坐,深吸口气,又缓缓吐出,再次开口时,言辞之中的硬,已经不动声色地换成了几分柔软。她的目光也顺势软了下来,看着孙全彬,像是在哀求他:“我没去过西北。你……你带我走吧,带我去西北,带我离开东京,孙全彬。”
    孙全彬在大漠之中,曾听到过幼狼的哀呼声。
    大漠中生存不易,狼崽子自打从娘胎里下来起,便要学会自己狩猎。因它知道,母狼也好,狼族也好,但凡能够护佑它的,随时都有可能消失在大漠里。
    那里永远有比狼更凶狠的东西,有时是野兽,有时是风沙。
    每一匹狼的身上,都有无可驯服的野性与傲气。它们永不向任何东西低头,野兽也好,风沙也好,它们不会对着造化赐予它们的灾难哀叫。它们明白,当自己哀叫时,便再也没有战胜它们的机会,野兽和风沙迟早会吞没它们,并且比从前更加凶残。
    哀叫的狼,就是输了的狼。
    他见过一只困在流沙中的幼狼,母族认定了它难以挽救,于是弃它而去,将它丢在了流沙里。
    幼狼在深陷之地苦苦挣扎,可也无果。它越是搅动着沙,越是沉没。直到只有一个脑袋露在了沙外,幼狼才醒悟过来:它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了。
    一切都抛弃了它,它即将在这里死去。
    于是,它对着苍天,嚎出了死亡前的最后一声哀鸣。
    稚嫩却有力,如同一声怒责,斥问天道不公。
    孙全彬在马上旁观了幼狼的沉陷,他并没有去救助,而是在最后关头,给了那匹幼狼当头的一箭。
    伴着回荡于风中的哀鸣,他的箭,破风而去,了断了它。
    他看着李朝云这副模样,就像看见了当初在流沙之中的那只幼狼。
    从来的傲气被她收敛,她的哀求,就是狼最后的那声嚎叫。
    带我去西北吧。
    幼狼朝着天哀嚎着。
    孙全彬再一次搭上了弓,满弦。
    “西北非常人可居,娘子区区一小女子也,安可作此妄想。”
    孙全彬淡淡地说,
    “娘子即将成婚,此桩婚事乃官家择定,娘子将来相夫教子,安心生活在汴京城里吧。”
    李朝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泪氤氲眼中,生生地被她逼了回去。
    她问:“你叫我,安心生活在汴京城里?”
    他道:“天下女子都盼着能嫁给身有功名的夫婿,能住在天子脚下。娘子父兄仕途通达,母家功德昭彰,使多少人艳羡不已。”
    “艳羡?那你呢,你艳羡我吗?”
    “下官若为一女子,必也羡慕娘子。”
    “你跟我称‘下官’了……”朝云苦笑一声,一滴泪滴落,“你艳羡我什么呢。有没有人艳羡过你是个阉人?”
    孙全彬沉默不言。
    “本就不是我想要的,旁人若羡慕,拿去便是了。”
    朝云问他。
    “孙全彬,若是给你选,你会在我朝做个宦官,还是生在前朝,做个堂堂正正的武人?”
    “做个将军,领军染血,沙场立功。不用屈意媚上,却有身死之忧,你愿意吗?”
    她知道他不会回答,于是自己说了下去:“我猜,你一定是愿意的。”
    “就像我愿意舍弃一切,来到这里,求你带我走。”
    “我管他们羡慕我什么,纵然我舍不得自家的亲人,也住惯了东京的繁华,可我的骨子里流着的,大抵还是豪情的血。既然羡慕,那就让羡慕的人拿去吧。我只想纵马塞上,即使风云骤起,至少有过一瞬得意。”
    “李太白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得意之时,尚且要纵情欢乐,以免时岁仓促。可太白不曾说,若是此生尽不了一点得意的欢愉,该有多么可悲可叹。”
    “孙全彬,我不想过后再悲叹。我只再问你一遍,”
    “你知不知道我的心意,愿不愿意,带着我去西北?”
    “李三娘……”
    孙全彬半掌揉了眼睛,一副为难的模样。
    朝云等着他的回应。
    许久,他放下了手,皱着眉问她:“你何必纠缠我呢?我与你父亲差不了几岁,若非…或许也有你这般大的女儿。官家赐婚的旨意已然下了,你再这般纠缠下去,你父兄与我,此后皆无以立足于朝堂。”
    “几面之缘罢了,你,何苦如此……”
    “你真是这样想的吗,孙全彬。”
    朝云耐下性子来,想再听一回他的答复。
    “是。”他给出了答案。
    朝云自嘲般笑了:“那一天,原来真的只是我醉酒多梦。”
    梦见了孙全彬抱着半醉半醒的她,从长庆楼的偏门,坐上了马车。
    她呢喃着他的字,“长卿”,“长卿”,忽而笑了出来,摸了摸他的脸。
    酒意一阵阵冲上头来,她的眼皮愈发昏沉,想说的话还不曾说完,便靠着车壁闭上了眼。
    孙全彬轻声呼唤她:“朝云?”
    她能听见,只是太醉了,懒得应答。
    等车动起来,她晕晕乎乎,闭着眼睛,不晓得自己是在做一个昏黑的梦,还是在人世之中醉得不大清醒。
    车又停下,是帘子被掀开的声音。
    她感觉到有人走近,心中有个声音告诉她,这人是孙全彬。只是她累得不愿意睁开眼睛,看看这究竟是不是梦。
    有人在她额上落了一吻,亦真亦幻,亦虚亦实。
    原来是梦罢了。
    朝云自嘲地笑了,看着孙全彬愁眉不展的样子,才晓得一厢情愿的自己有多么滑稽可笑。
    纵使她不相信此人真的无情,朝云的一切都已被他击破。
    孙全彬的箭终究是射了出去,那只在流沙之中的狼,再也无法对着天哀鸣。
    大漠中最孤高的狼,终也化作一副骨殖,与他物再无不同。
    看着朝云走出了这里,走出了他的府邸,他忽然恨透了自己。
    早知在大漠里会射出这样的一箭,当初又何必要走这条路,来到大漠呢?
    若是换一条路,看不见流沙,也就看不见狼了。
    他也不必拉弓放箭,不必看着幼狼消逝。
    若是从没有遇见过朝云,若是遇见她时,不那样耽于一时心动,今日之事,便不会如此纠缠不清。
    若是没有在梧桐林里对她说,我带你出去,该多好?
    若是没有与她讲述西夏细作的事,该多好?
    若是没有与她共饮,没有装作不知道她的心意还乐于其中,没有欺骗自己这仅是一时之欢,该多好?
    何必要把简单的事,弄得如此狼藉一片。
    他想做的,从来都是不择手段,位极人臣。这半生遭遇的变数颇多,可从没有过什么,能让他如此烦躁。
    从来好脾气的孙押班,第一次摔了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