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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搞事业,我变得超有钱 第213节

      金少鹏拿了一块毛巾塞进李柔的嘴里,“你最好别发出声音,不然有你好看。”
    警告完她后,金少鹏走过去轻轻的拉开了一条门缝。
    “有事?”
    门外站着几个人,一看就不是善茬,金少鹏不想惹他们,所以也没有立即关门。
    “你是不是金少鹏?”
    说话的这个男人,大家都叫他成哥。
    “不是,”金少鹏说完就要关门。
    然而,一只手突然伸过来把门抵住,猛的一个用力,门就开了。
    金少鹏往后退了几步,“你们要干什么?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门口的男人才不管他说什么,他们收到的地址就是这里。
    成哥抬脚走了进去,后面的人急忙跟上脚步,可以看出,他就是这里人里面领头的。
    金少鹏弓着腰,语气哀求,“大哥,我真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唔唔,唔唔,”床上的李柔突然剧烈的挣扎起来。
    几人的视线突然被吸引,然后眼睛一瞪。
    哟!这么劲爆?
    只有那个叫成哥的男人,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妈的,臭婊子。
    金少鹏心里暗骂一声,大步走过去,反手就给了李柔一巴掌。
    “臭婊子,男人说话,你插什么嘴?”
    打完李柔,转过来又朝着几个男人点头哈腰,“哈哈,大哥,让你们见笑了,你看,我们还有事没办呢?”
    成哥撇了他一眼,没说话,从衣服兜里掏出了一张照片。
    金少鹏心里突然一惊,不会是……?
    “老大,没错,就是他。”后面的一个小年轻突然出声,指着金少鹏说道。
    金少鹏连连往后退了几步,“你,你们找我做什么?”
    他脑子里想了想这段时间做的事,除了打个几个女人,骗了钱,没有得罪其他人。
    成哥看了他一眼,“有人买你一条腿。”
    他说完转身往外走。
    “不,不,大哥,大哥……”,金少鹏伸手想要拉住成哥,被身后的几个小年轻拽住。
    成哥顺手关上了门,隔绝了房子里的声音。
    房间里传来噼里啪啦,砰砰砰的声音,接着又是哀求声。
    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然后又是嘴巴被堵住的唔唔声。
    李柔全程看着他们将金少鹏的腿打断了一只,断得特别彻底,接都接不上的那种。
    既然别人要买他的腿,当然要办稳妥一些,不然等他后面接好了腿。
    那这腿算是买过还是没买过?
    “大哥,好了。”
    门打开,成哥站在外面看了一眼,“走吧!”
    “唔唔,唔唔,唔唔唔。”
    眼看着他们要走了,李柔急了,他们要是走了,那她怎么办?
    她躺在床上剧烈的挣扎着,眼睛希翼的看着成哥。
    救救我。
    “松绑。”
    成哥说完就下了楼,并没有亲自动手的意思。
    一个小年轻积极主动的折回去,一边给李柔松绑,一边不忘吃豆腐。
    不过他也不敢让成哥等太久,过了过眼瘾和手瘾就放过了李柔。
    李柔一边嘴里道着谢,一边手忙脚乱的穿衣服。
    金少鹏躺在一边的地上,疼得冷汗直冒,嘴里一直发出唔唔声。
    穿好衣服,李柔把金少鹏的手机翻出来,找到自己的照片,全部删除,本打算删完以后,还给他的。
    后来想了想,索性放进了自己的包里,省得留后患。
    又把那1000块钱找出来,这可是自己的钱,凭什么便宜了金少鹏?
    还把金少鹏身上剩余的钱也给搜走了。
    看李柔要走了,金少鹏一把拉住了她的左脚,“唔唔,唔唔。”
    他想说替我叫救护车。
    李柔突然被拉住脚,反而吓得啊啊大叫,一边抬起右脚闭着眼睛往金少鹏脸上踹过去。
    “啊!滚开,滚开。”
    她的脚上穿着高跟鞋,她不知道这一脚,高跟鞋的鞋跟正好踢在金少鹏的眼睛上。
    只听见他一声闷哼,李柔眼角余光看见他脸上的血,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
    期间,还因为楼道里昏暗的灯光,脚下连连踩空,摔了好几跤。
    金少鹏最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的时候,因为时间拖得太长,眼睛已经没了救。
    腿就更不用说了,直接废了。
    最后,还是他妈妈左兰的姐姐,接到电话以后,到医院帮他交了住院费,也算是全了他们之间的亲情。
    第266章 巧是真的巧吗
    金少鹏也成了独眼龙,一只眼睛瞎了,一条腿也废了。
    走路都必须要杵着拐杖才行。
    秦北泉接到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和舅舅周林一起吃饭。
    “小北,什么事这么高兴?”
    “没什么,舅舅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秦北泉擦了擦嘴,拿起背包走了出去。
    “哎哎哎,你还没付钱呢!”身后传来周林的嚷嚷声。
    秦北泉却没回头,只朝后摆了摆手。
    这个臭小子,又坑我,说好的请我吃饭,到头来又是我花钱,哼!
    周林一边碎碎念,一边又给自己添了一碗饭。
    反正都是自己出钱,何不多吃一点?
    今天是周末,林夕早早的就起床,洗漱过后,背上书包前往自己打工的地方。
    那是一家咖啡店,其实她不缺钱,林爸经常给她打钱过来,希望她过的好一些。
    她找一份工作,只是不希望自己闲下来,她想让自己的生活活得更充实一些。
    这里是位于商业街的街角,虽然位置不是很好,但胜在咖啡的味道纯正,好多客人都是回头客。
    林夕到的时候,老板娘许姐已经在里面了。
    许烟听到门口的风铃声,抬头看去,没想到是林夕。
    “小夕,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许姐,”林夕朝她笑了笑,将书包放进休息室里,“睡不着,就起来了。”
    许烟笑笑没说话,她总觉得,林夕是个有故事的人,或许,是跟她一样,被爱情伤害过。
    她第一眼看见林夕,就喜欢她身上的气质,不然,她的咖啡店也不需要找兼职的人,她一个人就够了。
    不过林夕来了也好,能跟她做个伴。
    林夕拿着毛巾,将所有桌子、凳子都擦了一遍。
    这咖啡店的第二特色便是墙上的便签纸。
    每一面墙上,都有一块地方,上面贴满了便签纸,有人在上面写下,xx爱xx,有的又写下一句话。
    林夕每到周末过来的时候,都会在这几面墙前驻足,看看上面有添了一些什么有趣的东西。
    今天,她又看到了一句特别搞笑的话,上面这样写:总有人说自己过得不好,一上称发现自己胖了不少。
    还有一句这样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腹三层,非一日之馋。
    “噗,”林夕看着看着就笑了,她觉得写这句话的人一定是个吃货。
    门口的风铃又响了。
    “欢迎光临。”许烟抬头打招呼,发现是一个很帅的小伙。
    林夕笑着转过头,看向来人,脸上的笑突然僵住。
    秦北泉?
    秦北泉也刚好抬头朝她看过去,随即一笑。
    “林夕,真巧。”
    林夕……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