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
原本正走在前面的庄婉步子一滞,停了下来,定定地看了会儿谢颜道:“我不会编故事。”
谢颜笑了,道:“我有故事啊,我讲你来写。”
庄婉难得地眉头挑了一下道:“你都会些什么故事?你终日在田间劳作,可曾听过别人的话本?”
谢颜不服气地道:“你别瞧不起人,我虽然不识得几个字,也没去过很多地方,但我爱做梦,我梦里很多东西就可以当做话本写出来。”
谢颜本来是随口说说,如今被庄婉这么一激就激出兴致来,甚至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挣钱机会,而且如今能看得懂话本的,大都是一些读书人,这类人一向喜欢落魄书生的艳遇故事,而历史上这类故事最典型的代表的就是聊斋故事,聊斋志异描写主要是一些书生与妖魔鬼怪的恋爱故事等等,简直不要太契合眼下这时期话本的需求。
聊斋主要是由几百个小故事连串起来,一个小故事不过几百字甚至更少,这对当前这种印刷技术不发达的古代社会来说,这体裁体量刚刚好,不至于太长。
想到这里,谢颜心中一喜,如今自己身处的这个时期又是架空的朝代,也不知道后世还会不会有唐宋元明清,如今能得此机遇来到这个时空,为了生存扎根,只能厚着脸皮窃取后代的故事来先站稳脚跟了。
谢颜自小就对聊斋故事特别感兴趣,也看过不少以聊斋为题材的电视电影小说和故事,可以通过扩写和润色,再以白话文形式写出来,一小篇两三百字的聊斋文可扩写到三到五万字的话本,刚刚好。
她对庄婉道:“我昨晚上就做了个梦,是关于小狐妖与一个读书人的故事,这只小狐妖叫做辛十四娘,我讲给你听听,听完了你再下结论,如何?”
《辛十四娘》的电视和原文及白话文谢颜都看过,因此印象都很深刻,讲起来也是条理清晰,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整体的收尾又特别好,小爱成全大爱,将整个故事进行升华,一下子就高大上了,既迎合了人们想看小情小爱的要求,也能在结尾处提升逼格,不至于太小家子气。
上盐村到镇上不到一个钟的路程,谢颜说得很慢,走到了街上故事还没说完。
眼看商铺就在眼前,谢颜不得不停下来道:“先买东西吧,剩下的回去的路上再说。”
庄婉原本波澜不惊的脸上此时竟然浮现出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谢颜见状心中忍不住暗笑,果然骨子里还是个小姑娘,在现代可能喜欢追剧的吧。
而一旁紧紧跟着的谢元谷就诚实多了,眨了眨眼睛道:“阿姐,那最后的小狐妖和书生在一起了吗?”
“不给你剧透,回去路上再说。”谢颜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
庄婉一向克制,压住着内心的蠢蠢欲动道:“嗯,我先去书店把手抄的书籍还回去再去买药,你们是同我一起去还是分头行动再汇合?”
谢颜自从兴起了和庄婉一起写话本的心思,也想去书店看看行情,忙道:“一起去,不过晚些我和谷儿还要去买被褥和大铁锅,到时候可能拿不过来,你会帮忙一起拿的吧?”
庄婉看着对方可怜巴巴的眼神,点了点头,于是三人一起朝着书店走去。
书店老板和庄婉已经是老熟人了,待她拿出手抄的基本书籍后,一并结钱给她,一本一百文。
只听那店老板道:“庄秀才的字还是一如既往地端庄漂亮,看起来不费心,这话本找了几个人一起抄,客人看了就只想要你抄的那一份。”
谢颜先前看过庄婉写的契书,确实是字迹工整,但在庄家里见过桌上的字帖,虞婆说也是她写的,龙飞凤舞好不飘逸,而且带着隐隐的大气感,不像一般女子书写的那般娟秀,看来抄书和自己随意写的写法已被这人给随意切换了,毕竟读者看话本是为了读故事,不是为了欣赏毛笔字。
只听店老板又问道:“庄秀才这次是想抄哪本?这几本字数都差不多,《游侠录》和《猎女传奇》这两本最近卖得比较火,后者字数更多,很多闺中小姐爱看,天天跑来问,我这边都安排不来人去抄,我看就抄这本吧。”
庄婉却转头看了眼谢颜道:“这几天暂时缓一缓,我祖母生病没人照顾,我怕是腾不出身来誉抄话本。”
店老板大概知道庄婉的情况,也也不好强压任务,她不抄自有人抄,虽然质量确实没有她写的好,也只得遗憾地道:“成吧,等你祖母病好了你再过来拿话本。”
而一旁的谢颜问道:“掌柜的,您这里的话本是怎么收的?”
店老板有些诧异地看了眼谢颜,转头问着庄婉:“你们是一起的嘛,你没和她说过咱这话本是咋收的——咳,看你写得好不好,按往我们统一纸张的大小和誉抄的固定字数篇幅,上等话本每一百页按三两银子算,每一页按照三十文钱增减,中等的百页二两,次等的则按百页一两银子算,不过看你这小姑娘年纪轻轻,莫非也是念过书的,你看庄秀才才高八斗,也是写不出话本来,莫非你也想试一试?”
“那您是如何界定话本的等级,哪种才算得上的上等?”
“哟,这小姑娘还真的是来真的呀,这话本自然是我说了算,我若是觉得好看给的就是上等的钱,你想想啊,我难道还会把好的话本往外推嘛。”
谢颜又问道:“那我这话本若是卖给你了,还能拿去其他地方售卖嘛,倒也不去书店,去茶馆酒楼卖给说书人说书这种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