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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脊那样直,竟似当年的秦楚。
“杀——!”
“冲上去!退者死!”
“儿郎们,随我上前!”
在阳翟的驻兵堪堪列好军阵时,长葛城外已是呼声阵阵,沸反盈天。
当年秦楚自请前往西凉,花了整整六年,在边境的风刀霜剑里亲手磨砺出一支破釜沉舟的金城军,排除那些投机取巧出来的蜗角虚名,这支攻无不克的军队才是她最引以为傲的资本。
而这把利刃也从来不让人失望。
她伸手一拦,长/枪毫不犹豫地刺向前方,反手再拨,将那不知死活的豫州军挑下马去。耳边喝声震天,她在腥气扑鼻的夏风里感觉到自己沸腾澎湃的血液。
大概有些人天生流着乱世的血,就像她分明知道自己应当“为万世开太平”,可策马奔驰于战场时,总是不自觉地激动起来。
“整整九天,”秦楚努力压下那点不合时宜的兴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着身侧将士们拍马向前,刀剑碰撞,心道,“对峙整整九天,这是第二次正面交锋。”
第一次交手是在六天之前,孔伷带兵夜袭,丁斐绕路后方,试图通过刘凡残留的人手,与城中士兵里应外合,被辛宪英埋伏的人手抓个正着,仓皇逃离后,沉寂到现在 。
在这沉寂的六天里,秦楚已对孔伷营中的情况了解了七/八,确认其空有人数为倚仗,手下人才却极为匮乏。
所谓“千军易买,一将难求”,如今豫州内部分裂四散,孔伷就算咬牙组织起一批堪用的士兵,到底难以寻到合适的帅将。且不提他自己的水平如何,就论他那位兼任领帅与谋士的兵曹丁斐,能力也格外有限。
在这样的前提下,孔伷那五万人便显得不足为惧了。
根据辛宪英的计策,此战应速战速决,趁其不备进行突袭,在敌军反应过来之前收兵,才能达成“动摇军心”的目的。金城军刀剑锋利,敌军受挫后有可能拔寨撤后,若能骗过孔伷,将他们逼到丛林附近下寨,便可依照地势火攻,一举歼敌。
秦楚不自觉地舔了下干燥的嘴唇,将原定的计划在脑中飞速地过了两遍,手中也未停止动作,银枪挥扫过去,将前赴后继的敌军击下马去。她不动声色地扫了眼四周——此地距城门大约四十里,正是“不远不近”的距离,是鸣金收兵的最佳时机。
紧接着,就像是响应她一般,四十里之外的长葛城忽然传来一声悠长响亮的锣鼓声,振聋发聩地从遥远的城楼穿透过来。
“锵——”
秦楚当即将各路思绪放过原处,毫不犹豫举起长/枪,下达收兵的指令。
“退!!”
士兵潮水般向后略去,本就措手不及的豫州兵自然不敢上前追敌,就连主帅都茫然了一阵,勒马看着鱼鳞玄甲的金城兵有序后退,一时不知如何下令。
秦楚的目光在周遭绕了两圈,确认过一切如常,提起的心总算落了一半回去——这回出击,起码是完成了前半部分“动摇敌心”的任务。
照夜玉狮子抬起前提,长长地嘶鸣一声,甚至不用她下令,便通人性的转过身,准备往回前进。
秦楚嘴角终于浮现出一抹笑意,俯身拍了拍白马的鬃毛,却听见它喧嚣里打了个不轻不重的响鼻,怔了一怔,低下头,才发现自己手心粘腻一片,不知沾上了谁的血。
可惜上战场的人注定与“洁癖”二字无缘,她随手捞过自己的披风,将满手的半新不旧的鲜血往那红布上一糊,狠狠擦了两下,才看见红血之后,自己的手掌上有一道深可见肉的伤口,几乎是皮开肉绽地横陈在上面。
她皱起眉,看着伤口不断渗出的血液,头一次觉得“没有痛觉”也不算什么好事,心中气闷,于是很不客气地把半死不活的少帝从心里的坟场里挖出来鞭尸,心里骂道:“谬种,等我回去就把血条拿回来,你自己死去吧。”
然而还没等大将军在心底编排完皇帝,她便感觉到身后风向的异动,整个人微微一僵,目光中划过一丝寒光。
就在下一秒,她那只看似无力的、鲜血淋漓的右手,再一次狠狠握住了长/枪,本能地将它向后一挡——
枪戟相撞。
偷袭那人勒马退了两步,看着秦楚的枪毫不犹豫刺过来,似乎有点惊讶,微微瞪大了眼,又道:“倒是有能耐。”
秦楚冷笑一声,照夜玉狮子应声向前冲了两步,她眼也不眨地抬起头,手中银枪快狠准地扎向了偷袭者的右肩。
那人立马举起长戟,险之又险地挡了回去,表情却好像更加诧异,看了眼她血淋淋的右手,“咦”了一声,也不知怎么想的,居然感叹了一句:“你不怕疼吗?”
然而秦异人的确有些异于常人,生平从未体验过“疼”是个怎样的滋味。
她一松手,长/枪被她向下一压,干脆地从长戟下侧擦了过去,一边刺向那人,一边面无表情道:“你觉得呢?”
第126章
偷袭的那人结结实实吃了她一枪, 反而更加来劲了,眉毛一挑,黑不溜秋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很感兴趣”的表情, 很是有碍观瞻。
秦楚面色淡然地看了他两眼,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此人满面尘土,除了牙齿和眼白以外都是黑的, 唯一能从脸上看出的信息只有“其貌不扬”四个字, 实在没必要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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