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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他不躲不闪,任由那些昂贵的东西砸在身上,看得出,他竭力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你疯啦!”林捷大吼起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餐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投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打我?”我挣脱他的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握在了手里。
    没想到我身上会带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开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让我爱上你,索性杀了我吧!”我把小刀转了一百八十度,将刀柄那头递了过去。
    林捷仿佛触电般,立刻缩回了双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这个懦夫。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配喜欢我。”
    “闭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杀意。
    这个男人终于被我激怒了。
    “懦夫!”
    在他的怒火上浇下一把油后,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影像,是举刀向我喉咙刺来的林捷。
    chapter 2
    我叫萧夏。
    七天前,我杀了陈柏林。
    我仍清晰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辩驳的嚣张气焰,转身离开的姿势,让我无法克制冲动。
    我没想过要杀他,只是我拒绝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顾扎手的仙人球,将窗台上的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他猝不及防,发出一声低沉的喊叫,向前扑倒在地,一动不动。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试试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没有了呼吸,我这才发现自己满手的鲜血。激动过后,被仙人球扎伤的手传来了痛感。
    我直视着脚边的尸体,他后脑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地冒着浓厚的血泡,我突然变得清醒起来。对这个已经不爱我的前男友,我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不能错过商厦最后一天的打折。
    我把尸体拖进了卫生间里,拿走了他的手机,并且关了机。仔细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将满地的花盆碎片统统装进了一个垃圾袋中。用止血绷带包扎了一下手掌,换一身适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装扮,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独立、美艳绝伦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妩媚,哪怕这种美丽包裹着死亡的气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地掩饰了我受伤的手,戴上蛤蟆镜挡起半张脸,我绝不能在这个时候放相约一起shopping(购物)的同事的鸽子,万一以后警察推算陈柏林的失踪时间,很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装作和平时一样,处理尸体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妆完毕准备出发,我挎起手提包,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容量较大的挎包。家里有一具需要处理的尸体,肯定有许多要买的东西!
    我迅速在心里罗列了一张购物清单,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这门业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份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荡荡的,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和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个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儿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 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chapter 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就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我查看损失的情况,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我拿起戒指,内壁上刻着“ce”的字样。
    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戒指是定制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
    会是谁呢?不是小偷,难道是……
    “想什么呢?”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装作找东西的样子:“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你看见了吗?”
    “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丁丽无趣地走开了。
    陆续有同事来上班,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我的眼皮跳了一天,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
    公共花园、菜市场的垃圾桶、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
    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消失不见。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
    几只流浪狗看到我,以为又送食物来了,它们吐着舌头,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回到家,看着电视机发呆,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独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有一条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
    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