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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想到这里,教谕的脸色更加阴沉。
    任谁知道有块石头挡住了自己的路,却没办法马上将这块石头搬走,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此时,学中已得知四名生员被保举,不日将面见大令,其他生员纷纷拱手道贺。
    比起杜奇等人的意气风发,孟清海显得尴尬且寥落。哪怕表现得再镇定,僵硬的笑容和有些发抖的手指,却彻底暴露了他此刻的真实情绪。
    二等的刘艮都被选取,评为一等的自己却被划去。虽然训导语焉不详,话里透露出的意思却是大令因孟氏族中诸事对他不喜。
    孟清海端坐于桌案之后,耳边仿似总有人在窃窃私语。
    待到放课,他几乎是逃一般的离开了县学。
    困窘,耻辱,不甘。
    平日的努力,好像都在这一刻成为了笑话。
    归家时,孟广孝和孟刘氏正满怀期待,还置办了一桌好菜,夫妻俩都期盼着长子能获得保举,得个一飞冲天的机会。不想事非所愿,孟清海非但没有得到保举,反而被县中大令斥为品行不佳。
    “若是这话传出去,我儿……”
    孟刘氏一下瘫坐在了椅子上,不停的拭泪。里中老人带回消息时,她尚且不信,隔壁屯子里的许三郎连童生都不是,却能因孝义被保举。自家的大郎明明考中了秀才,却落得如此!
    几月来的担忧和不满,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孟刘氏一边哭,一边埋怨孟广孝,若不是他贪图十二郎家的那些田地,怎么会连累儿子被大令斥责!
    “若我儿无法科举,我、我不与你干休!”
    孟广孝也是一脸丧气,仿佛瞬间老了十岁。听着孟刘氏的埋怨,一时气急,猛的咳嗽起来。
    “当家的?”
    孟刘氏被吓到了,孟清和从军离开,孟广孝的身体刚好了几日,如今又气又急,可不能再出了岔子。再顾不得哭,连忙上前扶住孟广孝,顺着他的后背和胸口,“当家的,你可不能出事。怪我,都怪我!”
    想想不能被保举的大郎,再想想被迫远赴边关的四郎,孟刘氏终于对造成这一切的孟清和产生了怨恨。
    “罢,大不了将十二郎家的田产都还回去!”孟广孝一边咳嗽,一边说道,“不能让我儿受为父的带累!”
    “爹。”孟清海摇摇头,“不必如此。”
    “可……”
    “还回去也于事无补,又会让二堂叔和三堂叔不满,再给人留下话柄,说咱们心虚。”
    “大郎,若不这么做,你的名声可怎么办?”
    “名声?”孟清海突然笑了,“爹,当初买下十二郎家的田地,田契和一应手续可完备?可有中人?”
    “有,都有!”孟广孝忙道。
    “既然如此,便是银货两讫,所谓的侵占族人田产从何说起?”孟清海上前扶着孟广孝,“十二郎临行前,不是在众人面前道父亲慈爱,赠与宝钞米粮?且四郎又随他北出塞外,如此,旁人的指摘不过是听信传言,更无无理。”
    “那就不还了?可县中大令那样的评语?”
    “无碍。”孟清海摇头,“不过是不得保举,以儿的能力,科举出仕未尝不可。”
    纵然得到宽慰,孟广孝仍是后悔,当初若是狠下心,让那小畜生一同……
    “爹,事已至此,后悔也无用。”孟清海直起身,“此事也给了儿子一个教训,做事瞻前顾后必会累及自身。当初爹没狠下心对十二郎和六堂婶下手,如今再想不过是徒增烦恼。”
    “大郎,这事你知道?”
    “爹,十二郎得活着,好好的活着。”孟清海笑得温和,“若是一心要让十二郎死无葬身之地,也并非没有办法,可还不到鱼死网破之时。爹娘只需相信儿子,儿子必有金榜题名那一日。我与十二郎,也总有见面的那一天。”
    “大郎……”
    眼前的孟清海,让孟广孝和孟刘氏感到陌生,陌生得让他们害怕。
    洪武三十一年十月下旬,宛平县保举贤才的名单终于拟定,呈送北平布政使司。
    布政使不敢耽搁,即刻派出快马将名单送往南京。一同送出的,还有鞑子犯边,被边军击退的消息。
    此时的开平卫,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鞑子和边军的尸骨都已经收敛,死去的战马进了边军的肚子,缴获的马匹和兵器,一一清点之后按照战功分发下去。
    无论是鞑子还是倭寇,明军战功都以首级论。缴获呈送一部分,其余都由边军和卫军内部消化。
    孟清和的伤势比想象中的严重,回家的当日就发起了高热,整整昏迷两天,自然没法遵令去千户所报道。
    好在沈副千户宽宏大量,不只没有追究,还派来医户,分下草药。跟着孟清和从战场中活下来的十几个兄弟也借此得了实惠。
    等到能下地走动,孟清和立刻拿上腰牌,亲自前往千户所拜见沈副千户,没想却扑了个空。
    原来,郑千户伤重,千户所诸事全由沈副千户主持。沈瑄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
    “鞑子叩边耽搁了收粮,副千户同三名百户去了城外,督促收粮。”
    边军除了操刀子打仗,还要扛锄头屯田,鞑子走了,也到了收粮的时候。
    谢过书吏,孟清和转身离开。他卧床的这些时日,旗中的事情都由丁小旗和刘小旗代管,如今能起身了,就不能继续偷懒下去了。
    他这么急着来见沈瑄,并非只为例行公事。更要紧的,沈副千户之前承诺的两张支票该兑现了吧?就算试百户一事还要斟酌,拼死守住墩台,杀了那么多的鞑子,赏赐总要给些吧?
    铜钱没有,粮食盐巴也没问题,再给些胡椒香料就更好了。哪怕只给点宝钞,也行!
    这些都没有,卫所新勾补来的壮丁和战死军户家中的余丁,意思意思给几个人总成吧?否则他顶着个总旗的名头,管着小旗的队伍,说出去不好听,见着也不好看啊。
    孟清和一边想着,一边走出千户所。
    走出大门不远,迎面遇上几个生面孔,见着孟清和,远远的就开口说道:“前边可是沈游击麾下孟总旗?”
    开口的人着一身蓝色团领衫,戴乌纱帽,腰系乌角带,面白无须,声音略显尖细。
    孟清和站定脚步,脑子里瞬间闪过两个大字:宦官。
    第二十六章 高阳郡王一
    在大明王朝二百七十六年国祚中,宦官群体与文官集团,堪称不世出的两朵奇葩。
    秉持着不成功便成仁,不修仙便入魔的最高行为准则,但凡是能在史书上留下名字的明朝宦官,要么是如七下西洋的郑和一般名垂青史,要么就是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之流遗臭万年。
    那些行中庸之道的宦官,就像是没有斗争激情的文官一样,不管其品行如何,为社会做出了何种贡献,其结果只能是泯然众人,在历史中溅不起一点浪花。
    看着眼前这位,孟清和稍显激动,这可是大名鼎鼎的明朝宦官,活的啊!
    孟总旗的目光着实有些刺人,正准备朝这边走的几个人同时脚步一顿。
    刚刚出声叫住孟清和的宦官侧头问了一声身边的长随,“咱家可是哪里不妥?”
    是衣服穿错了?腰带系错了?还是错穿了皮靴?
    都没啊。
    这位孟总旗如此目光灼灼,到底为何?
    听说鞑子犯边时,这位受了不轻的伤,莫非是伤了脑袋?
    那可不成,郡王点名要见这位,真伤了脑子,可就麻烦了。
    揣度着孟清和应该不会暴起打人,被盯着的宦官壮了壮胆子,走上前几步,“当前可是孟总旗?宛平县孝友孟十二郎?”
    听到对方的询问,孟清和定了定神,“在下孟清和,不知这位公公……”
    “嚯!可当不得这个称呼。”宦官连忙拦住了孟清和的话头,公公两字可是他能当得的?传出去,他还能有好日子过?
    “咱家姓王,不过是燕王府区区一个听事,孟总旗叫咱家王听事即可。这公公二字,可千万莫再出口了。”
    见王听事脸色都有些发白,孟清和直起身挠挠下巴,这才想起,明朝的宦官同样等级区分严格。别说是公公,连太监二字也不是能随便出口的。
    大明宫廷二十四监,只有各监的头头才被尊称为太监,实打实的正四品。司礼监的掌印和秉笔,在明宣宗之后还掌握了批红权,一度被称为“内相”,几乎能同外朝的内阁分庭抗礼。
    虽然洪武帝和建文帝都不怎么待见宦官,基本没给这些宦官什么好脸色,可等到明成祖登基,宦官的待遇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宦官们来说,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不出五年,这个特殊的群体就将粉墨登场,在明朝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孟清和一心二用,一边在脑子里天马行空,一边表情严肃的站在王听事面前,听他宣告高阳郡王口令。
    “孟总旗,咱家先要恭喜您了,可不是谁都能得郡王召见的。”
    高阳郡王……
    孟清和一个激灵,现在的高阳郡王,不就是未来的汉王朱高煦?
    平生以继承先辈的造反事业为己任,继承了老爹的勇猛,却没继承脑子的奇葩人士?
    想想某人堪称神奇的造反经历和更加神奇的人生,孟清和默了。
    被这位看好,他未来的人生还有指望吗?此时此刻,孟清和的心情同当初被马总旗拉上城墙别无二致。
    “孟总旗?”
    “王听事。”
    “你怎么哭了?”
    “过于激动。”
    “哦。”王听事点头,“咱家理解。郡王胸怀韬略,有勇有谋,一向平易近人且儒雅万分。能得郡王赏识,孟总旗激动是应该的。”
    孟清和不哭了,“你说的,是高阳郡王?”
    “自然。”
    “……”
    难怪明朝的宦官能和喜好打架的文官集团对着掐,真应该让前郎中大人来看看,到底什么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才!
    说话间,孟清和已随着王听事来到卫指挥使司。
    明知朱高煦将有怎样的传奇人生,孟清和也不敢不来,除非他不要命了。
    从外部看,开平卫指挥使司和西城千户所没多大区别。除了地方大点,墙高点,大门刷了漆,门环由铁换成了锡,都是同样的破旧,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
    外观如此,走进内部,才能明白什么叫别有洞天。
    从兵卒手中接过腰牌,孟清和跟在王听事身后走进大门,绕过影壁,穿过大堂和二堂,沿着铺设的石路走进三堂,左右排开七间厢房,屋脊用瓦兽,檐桷斗栱皆有青碧绘饰,精美中带着北地独有的粗犷。
    大堂是给人看的,二堂是办公的,三堂自己住,只要不违制,略微修整一下未尝不可。
    规矩是规矩,并不妨碍官员们让自己过得更舒服点。
    朱高煦在开平卫期间,就下榻在指挥使司三堂东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