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极人臣后我回家了 第60节
那股寒凉至极的眼神落在他手上,仿佛一把开了刃的刀,他再靠近一点,就能当场把他的爪子剁下来。
他用余光抬了抬,看见那个常意口里姓沈的高挑白发男人,就站在常意背后一步之遥的位置,因为体型有些差异,常意被他身子投下的阴影完全拢照住,进而像是整个人都被他护在怀里一般——而常意本人浑然不觉,又或是习惯了。
那个男人皮肤苍白,头发比皮肤还白,像雪一般在肩头落下少许,看上去像个精致的假人。
可他却至少比孙千要高出两三个头,身形虽然被衣服包裹,但也看得出不是单薄的体型。
孙千此时用余光细瞟,从他的脸看过去,他鼻梁高挺、薄唇凌厉,这样的长相本就让人难以生起亲近之意,他的每一处生冷的表情,都更显得孤傲疏离。
孙千从进门起就被他凉薄的眼神看了好几眼,还没弄清楚状况。
但此刻,沈厌站在常意身后,那双清冷的眼睛里已经生了戾气,毫不掩饰地落在他身上。
这是明晃晃的警告。
都是男人,孙千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沈厌未说出口的话。
——别碰她。
沈厌给他的压迫感,让他那一瞬间真的以为自己会死。
孙千瑟缩了一下,顿时什么也不敢想了。
他的手打了个弯,临时调转了方向,规规矩矩地收了回来,将药瓶递到常意手里,轻到不能再轻地说道:“这药一日揉一次便好,最好用化开了揉。”
“多谢。”
常意还要给银子给他,但孙千说什么也不敢收,只是规规矩矩地把俩人送到了门口。
折腾了这么久,出来时已经快天黑了,两个人走在路上,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看上去倒是有种别样的和谐。
常意低头走出医馆,不知何时沈厌已经不见了,她抬头时也没有太过惊讶,转头走向了东街的市集。
她本来就是要来东街的。
东街也是单双宵禁,若是没有宵禁那天,晚上定是很热闹的。
常意逛了一阵,停在一个小摊子前。
摊子的主人招呼她,看她身上裙子的布料在暗光下也流光溢彩,一眼价值不菲,便问她有没有零钱,要不要换些铜板。
常意拿出几枚铜板:“不用,我有。”
这是她来之前,特意换的零钱。
另一头,孙千刚心有余悸地锁上门,心里默念着,希望再也不要碰见那个白发男人了。实在是让他怕得慌。
下一刻,门又被敲响了。
孙千心里一颤,骂自己多想,还是去开了门。
门打开的那一刻,他甚至想重新关上门,然后拿钉子锁死门口。
沈厌冷冷地伸手,银的护手抵在门框上,哐当一声,把孙千想关门的动作堵死了。而另一只被常意刚刚包扎的手,他居然没拆,还是那样圆滚滚的,有些滑稽。
但他不敢笑。
孙千战战兢兢地学着常意的称呼:“沈大人,有什么事吗?”
沈厌沉默了一会,丢给他一块东西。
孙千勉强接住,拿在手里揉了眼睛一看,居然是一块金的牌子。
“药钱。”沈厌说道。
什么药钱,不是给过了吗?孙千难言地看了看男人胳膊上的纱布,反应过来不是这个药钱。
他给的是刚刚送给常意的,那瓶药的钱。
“那也用不了这么多。”孙千面对他,不敢不收,又怕收的太多。
“不止药钱。”
沈厌语气冷淡,说出的话却让孙千逐渐睁大了眼睛,他居然是来问常意十年前来他们医馆那段往事的,甚至不惜出钱让他说。
沈厌说完,沉默了一会,似乎有什么比听那记忆更重要的东西,又问了孙千一个问题。
“她……哭了吗?”
——
走出孙氏医馆,已经是半夜。
即使今夜没有宵禁,大半的商贩都已经收摊了。
他走出来,连灯笼都没剩几盏,整个街道都黯然地伴着他脚下的路。
沈厌眸色浅,黑夜里也看得清,倒是习惯,连身上的火折子也不曾点一个。
但他习惯,有人不习惯。沈厌往前走了一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提着一盏集市里买的兔子灯笼,倚在桥边,向他看过来。
常意看到他,起了身,对他摇了摇灯笼,兔子灯笼的尾巴可爱的晃了晃,她笑起来,似是往常那样暗藏玄机的嘲讽,又好像只是随口一说罢了。
“想知道什么,干嘛不亲自问我,连灯也不打一盏,是做贼心虚么?”
四周尽是浅寂的黑夜,而沈厌的眼里唯一的光亮,便是她提着灯笼的模糊影子。
沈厌还是走到她身边。
常意转头,那笑意很浅,却比面对其他人时都要真实得多。
她把另一手里一直提着的东西放在沈厌手里,也没看他,只是说道:“银丝糖上供宫里之后,改名叫龙须酥了,好像只有东街这一家还在卖。”
那一小块洁白蓬松的糕点,被油纸方方正正地包在里头。
常意抬起手,用兔子灯的竹柄戳了戳他的脸颊,惹来沈厌不情愿的侧脸。
“尝尝吧,吃点糖,别苦着脸了。”
第57章 其五十七
她自懂事起, 便很少这样真心的笑过了,但此刻笑起来,也并不难看。
“还甜吗?”常意歪了歪头, 问他。
这几年,她没看沈厌再吃过糖,行军打仗时没这个条件, 回京城后也没见他对吃食有什么需求。
在长堰村、在那墓里, 仅有的两次吃糖的记忆应当已经被他彻底忘却了,又或许是, 他本就不爱吃糖。
常意想想,大概是她自作多情了。
那天他醒来之后,就再也没有跟她提起过之前的事。沈闵钰嫌厌这个名字来头不好, 要给他改名字, 他却坚持不改, 最后只得叫了沈厌。
常意不知道他是真忘了, 还是假装不知道。
他明明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却不记得过去, 也不记得自己从前该是什么样子了。
沈厌从不与她提起过往,就像之前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
常意渐渐认识到, 沈厌是沈厌,他可以成为皇帝最锋利的剑,也可以成为荣朝的战神。但他既不是那个长堰村叫厌的少年、也不是在墓洞里喂血救她的那个小怪物了。
久而久之, 他们两看生厌, 彼此之间再也没说过一句好话。
明明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正视过沈厌这个人, 但常意走到那摊贩前,还是鬼使神差地买下了这块银丝糖。
沈厌给了她面子,把那块糖一口一口吃下, 声音沙哑地回了她的问话:“甜。”
他到现在也只记得常意给他的那一种甜味,常意给他吃的东西,都是甜的。
常意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怪她记性太好,想起他吃起糖来,永远都是这一个表情,在长堰村里也是,明明吃的是嘴里的糖,眼神却那么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像是被投喂了的小狗。
她叹了口气,一直暗暗淤在心里的那一口气,莫名释怀下来。
她的手搭在他肩上,突然向前走了一步,踩在沈厌乌金的靴子上,轻轻踮起了脚尖。
沈厌猝不及防,伸手揽住她,就常意的体格,踩着他倒是不重。他只怕她站不稳跌了下来,用另一只手扶住了她的后背。
沈厌敛下视线看她,她颈项修长,露出的皮肤白皙得过分,仿佛能被人吹散一般。再往下些。他骨节分明的大手箍住了她大半的腰,这样的距离,有些过分近了。
他心跳蓦然停了一瞬,不自觉地乱了频率。
下巴被她扬起的头蹭了一下。常意把头抬起来,又勉强踮了踮脚。
常意的手轻轻搁在他脸上,微凉的柔软触感离他只有一指的距离,透过手指粗略的缝隙,似乎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空间,亲密无间地混合着糖的甜香。
常意不大喜欢重复说过的话,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但此时,她被沈厌搂在怀里,微微扬起头,除去被她遮挡的那只手,完全是亲吻的姿势。她开口时微微的颤动,甚至能让手心那一端的男人描摹出她的口型。
“真喜欢我么?沈厌。”她声音淡淡的,重复了一遍她之前问过的话。
沈厌修长的脖颈已经红到了耳根,他脑子一片空白,周围的一切都在慢慢褪色,他的周围好像只剩下自己涌上来的心跳声,和怀里柔软的少女。
他的心仿佛在水里泡了一.夜,又酥又软,又开始揪着发疼发烫,沈厌的手慢慢收紧,似乎要把她揉碎在身体里。
他已经抱住了他在这个世上的全部。
他箍着常意腰的手仿佛铁打的一般,把她牢牢锁在他怀里不得动弹。常意被他一只手提起来,连踮着的脚都渐渐悬空,感受到她的挣扎,他的手臂绷得更紧了。
沈厌眼角泛着淡淡的红色,从太阳穴开始渐渐浮起红黑色的纹路,一路向下延展,若隐若现,似乎被人刻意压制一般,又很快消失不见。
常意气急了,像小时候一样,张嘴就在他脖颈上一口咬下来,沈厌顿了顿,立刻反应过来,手上的力气松下来。
“嗯。”沈厌有些急促,低低地应了她的质问,埋进了她的颈窝,几缕白发和乌黑的秀发纠缠不清,几乎混在了一起,怕怀里的人听不见似的,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直到他的气息,在一遍又一遍的耳鬓厮磨间,把怀中少女的耳廓染到潮红。
——
次日朝会,所有人都得知了一个惊掉下巴的消息。
有的身居高位的朝臣,可能已经打听到了些消息,早有心理准备。对其他人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皇帝轻描淡写地宣告,他和皇后多年前流落在外的小皇子,被找回来了。
这下可一下子炸锅了。
多少人还在等着皇后让出位置,又或是皇帝退步开后宫选秀、抑或是下下之测,重新从宗族里选人过继。
他们想好了每一个对策,唯独没想到皇帝能从外头找回一个孩子。他们知道皇后曾有过一个孩子,但是不是早就流了吗?这个孩子又是从哪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