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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高阳与辩机

      大唐贞观二十三年阴历正月下旬(西元649年阳历三月上旬),长安城的捕快抓到了一名小偷,在缴获的赃物之中,意外发现一个镶金饰银的玉枕,想必非同小可,就转呈御史台审理。经过一番审讯,小偷招供玉枕是从弘福寺的一个沙门房中偷来。这个沙门是唐玄奘的高足辩机和尚。窃盗案东窗事发时,辩机正在弘福寺翻译玄奘从印度带回来的经书。
    御史台召来辩机审问。辩机起初不肯回答,但当御史威胁要治他窃盗罪时,他为免被当作窃贼法办,不得不从实招出,玉枕是高阳公主赠予。
    高阳公主是李世民的第十七女。她体型高挑结实,个性活泼不羈,甚至像男孩子一样学骑马射箭,使李世民认为她颇有乃父之风,格外宠爱。仅管如此,当高阳公主长到豆蔻年华,李世民对她的做法还是就像对别的公主,都是许配给功臣子弟。李世民眼看功臣子弟之中,以房玄龄的儿子们与高阳年纪最接近,就想把高阳嫁给房家长子房遗直。
    然而,房遗直听说高阳公主性情娇纵,唯恐自己吃不消,因此推说已经订亲了。李世民只好改把高阳指给房家次子房遗爱。遗爱比较没有主见,任由父母安排。他与高阳的婚事就敲定了。那是贞观十七年(西元643年)的年初,正好在李祐与承乾密谋兵变之前,李世民还不知道将有两个儿子造反,兴高釆烈准备嫁女儿。
    洞房之夜,高阳第一眼见到房遗爱,长相倒不算讨厌,但那付小心翼翼巴结的态度,像个奴才,未免让她瞧不起。于是,她在遗爱面前毫无顾忌,直接了当抱怨父皇没有办个比文比武大赛来招駙马。她小时候听保姆讲过,外曾祖父竇毅曾经为祖母竇惠办了招亲的射箭比赛,结果祖父李渊一连两箭射中箭靶上孔雀的双目,雀屏中选。高阳从小喜欢这个故事。她一直认为,自己的夫君应当像三哥李恪一样文武双全才对!
    遗爱听了,坦白表示自己箭法很差,文笔也不行,很抱歉达不到公主的期望!这使高阳越发洩气。她转身面壁而睡,不理遗爱。遗爱自然不敢勉强她。
    过了两三个月之后,有一天,高阳顽皮,爬到后花园一株桃树上去摘桃子,不小心摔下来,扭伤了脚踝。遗爱看她走路一拐一拐,颇不方便,自告奋勇抱她进进出出。这显示了遗爱难得表现的男子气概。高阳未免有点砰然心动,这才终于跟遗爱圆房。不过,高阳脚伤好了之后,又开始嫌弃遗爱唯唯诺诺,很少愿意再让他碰。
    高阳在房家的日子越过越难过,主要是因为婆婆治家严厉,每天都得早起早睡,遵守各种家规,再也不能像婚前在皇宫中那么随意。她觉得自己简直像笼中鸟,闷得受不了,就常怂恿遗爱带她前往山区打猎,一去好几天,以暂时脱离婆婆的管制。
    毕竟高阳是公主,她要到山区小住,公婆不好意思拦着她。况且,遗爱都与她同行,他们没有理由不放心。他们只是不知道,小俩口一大清早骑马并驾齐驱,带着一票侍从出门以后,到了乡下,匆匆吃过午餐,高阳就叫遗爱放她只带两个贴身婢女随她去漫游。她总嫌遗爱那付自卑又諂媚的蠢相很烦,寧愿一人在旷野上骑快马兜风。
    每次高阳一说要各走各的,遗爱都随她,但就只有一次,遗爱望了望多云的天空,略带忧虑说道:“看这天色,怕是要下雨呢!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歇歇,等雨停了,再分开走吧!”
    他话还没说完,已有些许雨丝从天空中飘洒下来。高阳不得不点头,同意一起找避雨的地方。然后,他们找到了一所茅庐。辩机当时单独住在那茅庐中修行。虽然,辩机剃了光头,却照样显得清俊儒雅。高阳看看他,再瞧瞧遗爱,更暗叹遗爱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
    辩机泡茶来招待两位贵宾。高阳就开始请教辩机关于佛学的问题。辩机一一对答如流。高阳则越听越入迷,分不清自己迷上的是佛理,还是辩机谈佛时散发出来的智慧神釆?同时,遗爱在旁越听越无趣,差点打盹睡着。
    雨停了。遗爱迫不及待要离开,高阳却不肯走,说要向辩机学习佛理,打算在辩机的茅庐住两夜。辩机连忙声明寒舍狭隘,没有地方给公主睡。高阳笑笑,立即叫婢女把她的玉枕与凉席拿进来,往地下一放,表示就可以这么睡。辩机无话可说了。其实,辩机独住寂寞,又对高阳一见投缘,很愿意有她作伴,只是怕不合礼法而已。高阳既然坚持,辩机就不再多言了。
    凡是高阳的决定,遗爱都无法反对。高阳甚至叫他把婢女们全都带走。就这样,室内只剩下高阳与辩机两人独处。辩机难免侷促不安。高阳看他脸红,反而对他更感兴趣了。
    夜幕渐渐低垂。辩机点起了油灯照明,也点起了炉火煮粥,准备晚餐。等粥煮好了,他先在桌上摆好一碟腌瓜、一碟豆腐乾,才端一碗热粥来给高阳。高阳故意不接好,把热粥打翻到辩机身上。那粥太烫,逼得辩机非马上把迦裟脱下来不可,露出了白皙瘦削的上半身。辩机没有硬实的肌肉,更完全不会武功,并非高阳理想中允文允武的出将入相之才,但高阳竟然觉得,他只有文才也就够了,还是非常喜欢他。
    当高阳为辩机被粥烫红的肌肤上药,她趁势吻旁边没被粥烫到的部位。辩机认为自己应该推开她,但一伸出手,结果反而是抱住了她...
    疯狂的一夜过后,接下去是更激烈的一天一夜。然后,遗爱一早依约前来接高阳。他一看到高阳衣衫不整、双颊泛红,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苦难言。
    回程途中,遗爱还是提不起勇气来质问高阳,倒是高阳主动提出来:因为自己对遗爱太冷淡,所以要给遗爱纳两名侍妾,对他才比较公平。事已至此,遗爱只好接受了。
    遗爱纳妾之后,与高阳竟然渐渐化夫妻之情为朋友之义。高阳去找辩机时,遗爱还帮她掩护,瞒住了房家上上下下。接下来,大约有两年时间,高阳经常得以在辩机的住处过夜,直到辩机的师父玄奘从西域返回长安,召唤辩机住进弘福寺译经为止。
    高阳当然不能去弘福寺找辩机,只好在辩机搬去之前,把自己的玉枕送给他,作为纪念。这时候,高阳怀有身孕。两人都感伤这孩子必得要生在房家,抱头痛哭,却又无可奈何。
    遗爱对辩机的儿子视如己出。高阳很感激他,一心想为他争取较高的官位。因此,当房玄龄过世,儘管爵位本来该由长子遗直继承,高阳却閙着要遗直让位给遗爱。结果一直閙到了皇帝御座之前。身为父皇的李世民看高阳太不像话,生平第一次痛责高阳。那是贞观二十二年(西元648年)夏末秋初的事情。李世民万万料想不到,才过了半年左右,又要处理高阳惹出来的麻烦,而且这一次,还是难堪至极的耻辱!因此,年过半百的李世民一下子添了许多白发。
    公主与和尚私通!太不可思议了吧!李世民可以想像,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丑闻一定沸沸扬扬,
    传遍了大街小巷。他恨透了女儿在天下人面前,丢尽了他这父皇的脸!盛怒之下,他下令腰斩辩机,也把高阳身边知情不报的婢女们一律处决。此外,为了不让高阳来求情,李世民又宣佈禁止高阳进宫。
    儘管李世民气得不想再见到高阳,他却无法停止推想:高阳好端端的,有个年轻力壮又对她言听计从的夫婿,为何要偷情?更奇怪的是,为何看中了一个和尚?
    和尚...李世民默想着,眼前出现了弘福寺和尚们的形象。他记不清楚哪一个是辩机。和尚们都剃着光头,穿着灰色迦裟,以至于看起来都差不多。
    灰色迦裟...李世民沉思着,忽然间,他忆起了将近二十三年前,洛湄去感业寺带发修行时,也穿过灰色迦裟。那时候,洛湄身上的灰色迦裟,竟比任何妃嬪的华丽服饰都吸引他!
    后来,从贞观二年(西元628年)夏天到贞观四年(西元630年)春天,李世民与洛湄将近两年冷战期间,每次李世民临幸妃嬪时,脑海中总会不由自主浮现出洛湄一身灰色迦裟的清丽模样。在那样的时刻,李世民往往会闭上眼睛,幻想自己伸手解开的不是妃嬪的宫服,而是洛湄的迦裟...
    高阳,就是在那段时间形成胎儿。难道,朕当时想要脱去洛湄身上迦裟的念头,竟然在高阳生命的最初,传给了高阳?转念至此,李世民悚然心惊!
    高阳还在幼年时,就显示出了爱走险路的勇猛,几乎不像个女孩子。李世民曾经想过:假如朕投胎为女儿身,一定就是高阳这个样子!若说恪儿是最像朕的儿子,高阳就是最像朕的女儿。如此想来,难道,高阳看上和尚,竟是因为,她像朕一样,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
    深思至此,李世民震惊了!他开始回顾自己是怎样千方百计要得到洛湄...
    他想像得到,高阳与辩机的一段情开始时,一定是高阳追求辩机!但是,付出最惨痛代价的,却是辩机。
    李世民从辩机联想到洛湄———这么多年,朕霸占着洛湄,是不是也害了她?假如不是朕强留她在皇宫中,她出宫改嫁给别人,就不会觉得对不起元吉,也就不会受尽罪恶感的折磨了。那样,她岂不是会过得比较快乐?
    直到这一刻,李世民才惊觉,自己虽然宠爱洛湄,却从不曾为她着想过,一向只顾占有!一股歉意从李世民心底油然而生。他怎么也按捺不住了,就从御书房的案前站起身来,去找洛湄。
    这时候,洛湄依旧风姿绰约。虽然,她的额头、眼角、眼下都有少许细纹,而且上眼皮略显松弛,大眼睛变小了一点,不过保持着原来的杏仁形。她的脸颊与下巴线条也都还相当紧緻,因而看起来最多三十七八岁,一点也不像虚岁已经四十六了。
    李世民想到了洛湄的年龄,不禁感叹道:“二十三年前,朕想尽办法,硬是留下了你。那时候,你二十三岁。换句话说,你已经在皇宫中渡过了一半的人生。你怪不怪朕?你会不会觉得,假如当年朕放你出宫,让你改嫁给别人,你这一半的人生会过得比较圆满?”
    洛湄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相信这霸道的皇帝竟会有一天为对方设想!她怔怔听着,思量了一下,才轻声说道:“皇上别自责了!这些年,体会到人生爱恨的极致,也算没有白活。”
    “爱恨的极致?”李世民喃喃重覆洛湄的句子,接着激动起来,急切问道:“你用了爱这个字,是不是说,朕这么多年对你用的心,总算没有白费?你对朕也有爱,对不对?”
    洛湄不愿意回答。她垂下了不像年轻时那么浓密,但照样秀緻的眼睫。过了片刻,她才平静说道:“快要二十三年了,洛湄为了哀悼元吉,没有再唱过歌。现在,洛湄想为皇上唱一首歌,也希望,皇上听完这首歌之后,能够答应洛湄一个请求。”
    李世民一听洛湄终于肯为他唱歌,不禁动容,当下许诺道:“好!只要你愿为朕唱歌,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朕都答应你!”
    于是,洛湄轻啟樱唇,宛转唱出了南朝诗人鲍照的一首乐府诗《春日行》:“献岁发,吾将行。春山茂,春日明。园中鸟,多嘉声。梅始发,柳始青。泛舟艫,齐棹惊。奏釆菱,歌鹿鸣。风微起,波微生。弦亦发,酒亦倾。入莲池,折桂枝。芳袖动,芬叶披。两相思,两不知。”洛湄的歌声不如二十三年前娇嫩,却依然细柔,甚至更加婉约缠绵,令李世民听得如痴如醉...
    当洛湄重覆唱出了曲末的“两相思,两不知”,李世民驀然领悟,洛湄要藉歌传达的是什么样的心声!二十三年来,两人不时呕气,往往浑然不觉其实有多么相爱...
    正在李世民感动不已之时,洛湄委婉提出了恳求:“皇上,歌唱完了。请皇上遵守诺言,恩准洛湄将来与元吉合葬!”
    “什么?”李世民震惊,占有欲猛然復发,使得他气急败坏叫道:“为什么?你跟元吉才五年,却跟了朕二十三年!为什么你将来反而要去陪他?”
    “皇上的昭陵已有长孙皇后,将来还有更多人。”洛湄柔声解释道:“可是,元吉的墓地如今只有他孤单单一人。洛湄在皇上身边快满二十三年了,皇上一定了解洛湄,生性寧愿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
    李世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就是洛湄的个性。剎时之间,李世民觉得至少应当尊重洛湄一次!再说,现有天竺老僧秘炼不死丹药,若能炼成,朕与洛湄都将长生不老,也就没有让她去地下陪元吉的一天了!如此想定,李世民就点头叹道:“朕明白了!你原本是元吉的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合情合理。朕不该不让你决定身后的归属,只能但愿,与你两人都长寿,在人间还能相守更多个二十三年!”
    这番至情至性的话震撼了洛湄的心灵,令她感动得伸出了纤秀的双手,搂住了李世民粗壮的颈项。生平第一次,她对李世民投怀送抱。她前所未有的主动立刻激起了李世民热烈的回应,像是唯恐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似的,紧紧箍住她,深深吻住她,痴狂更甚于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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