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娇软女配 第1节
《穿成年代文娇软女配》
作者:桃花引
文案:
一觉醒来陆云穿成了八十年代的娇气包女配,肩不能扛手不能挑,吃饭也只能吃白面馒头大米饭,她会嫁给男主受不了苦后和男主离婚,然后成为女主的对照组。
穿越过来的第一天,陆云被反派按在墙上:“为什么我给你的雪花膏你不要,给你的红烧肉你不吃,你就这样讨厌我?”
柔弱不能自理的陆云:呜呜呜呜,她找到饭票了!
ps:饭票玩梗,女主有独立事业线。
内容标签: 种田文 重生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是男配白月光
立意:不忘初心,追求自我
第1章
陆云起床给自己倒了杯水,大口大口的喝着,擦了擦自己的汗水以后还是有些热。
往前走了几步,打开窗户,看着窗外的夜景,陆云很快冷静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一本网络小说,她竟然梦到了里面的男配,清楚的知道他的模样。
好友给陆云打电话:“怎么样,我给你推荐的那本小说你看了吧,男配实在是太惨了,他真的好喜欢文里面的女配,他没有感受到什么偏爱,所以把自己的偏爱,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全部都给了女配,但是女配满心满眼的都是男主,瞧不起他,欺负他,把他送的东西扔掉或者是送人。男配的结局也简直就是我的意难平啊。”
好友推荐的这本小说是一本年代文,据说她会看这本小说,是因为这本小说的女配和陆云同名同姓,她看完了以后,又把这本小说推荐给了陆云。
陆云熬夜把这本小说给追完了,结果睡着了,就梦到了小说里面的男配了。
小说里面,女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她费尽心思嫁给男主后,因为男主家里人嫌弃她不能吃苦,她也娇气,所以鸡飞狗跳的,最后男主还和她提出了离婚。
这里也是小说的开篇,男主离婚后遇到了女主,女主贤惠能干,她和男主结婚以后,得到了男主全家的喜欢,但是女配还没有下线,女配不甘心,各种作妖,男配就是女配身后那个纵容她,帮着她,还被女配厌恶的那个男反派,大结局的时候,男配因为女配,好不容易创建的公司破产,甚至锒铛入狱。
男配在入狱前,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了女配,找了一起长大的发小帮忙照顾女配,他笑着和女配说:“等几年,我出来了,在护着你。”
他伸手摸了摸女配的头发后看了她许久后转身,女配站在原地紧紧咬着唇没让自己哭出声音。
从此男女配和女配下线,女配也没有在出现在男女主的生活里面,也可以说,是男女主换了地图,两个人去了省城继续他们的事业,他们的故事也还没有结束,也会有其他的反派配角,后面至少还有几十万字。
陆云是在看到了男配还有女配下线了以后,就没有继续看了,其实小说里面主要讲述的就是女主如何贤惠,如何得到男主全家人的喜欢,如何让男主只是单纯的把她当作妻子,在到后来喜欢上她,男配女配的戏份不是很多,甚至描写的也不是很细,大多数都是在剧情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小说里面。
陆云也觉得男配还有女配有些意难平,但是她也不是很能理解,难道一定要贤惠,才能够得到丈夫还有丈夫家里人的喜欢么?小说里面描述,女配面对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姑子,和她吵架,被周围邻居说不懂事,但是在嫁人之前,女配也是被娇宠着的那一个啊。
更何况,男主和女配结婚之前,应该知道,女配就是不能吃苦,又有些娇气的那种吧。
陆云的好友还在继续:“我要把男配和女配下线以后的章节看一下,看看会不会出现他们的剧情。”
陆云说:“好啊,等你看完了,告诉我,不过我觉得,后面大概不会有他们的结局了吧,女配不会再出现在男女主的生活里面,女配不出现,男配也不会出现的。”
“那如果我找到,陆大美食博主,可是要给我做饭吃啊。”
“好,如果找到了,你说是吃什么我帮你做什么么。”
“找不到,也要吃。”
陆云双手托着下巴坐在窗前,忍不住想起了男配的模样,眼眸锋利,还带着些桀骜,对着她笑得时候,竟然还能够看出来一丝丝得柔情。
陆云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又在乱想了,大概是因为小说里面的女配和自己同名同姓,所以她才会想的如此多,她平时就很喜欢追小说,也有很多喜欢看的小说,但是都没有像现在这样。
她起身回去,打算继续睡觉。
窗外,夜空中七星连珠,七颗星星闪烁了一下,但是快的几乎让人看不清楚,就算见到了,都会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
陆云看着陈旧充满了年代感的房间,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她睡醒以后就出现在了这里,一开始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使劲拧了自己一下,结果发现有些疼。
之后陆云又尝试过睡觉,想要看看自己睡醒了,是不是就会回到自己的公寓了,结果好不容易睡着了,醒了以后,还是在这里。
她穿越了。
陆云拿着日历,看着上面的88年,一时之间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
陆云这会儿竟然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的父母离异后两个人又各自组成了家庭生了孩子,自己平时除了一位好友,也没有什么其他来往特别密切的人,否则不说现在她要怎么办,她大概只是想着穿越前的那些人,都会焦虑吧。
陆云开始忙着找关于原主的各种信息,却忽然觉得一阵晕眩听到了系统的声,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神色里面是掩盖不住的惊讶。
她没想到,比穿越对于她来说更离谱的事情是,她不仅仅是穿越了,还是穿书了,是穿成了昨天她看的那本小说里面和她同名同姓的女配陆云。
机械一般的声音响了起来:“你不是穿书,你就是原主,你会出现在这里也是因为你的要求。”
陆云也算是看过很多穿越小说,对此还算有些理解:“你是金手指?”
系统:“不是,我只是会解答你的问题,以及帮助你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后,就会继续去帮助下一个人。”
虽然系统说不是金手指,但是之前能帮陆云快速在这里生活下去,但是陆云觉得也算是金手指了,因为系统,她也轻松了很多。
............
充满了年代感的门帘被掀开,一个大概四十多岁的女人正在围裙上擦着手:“给你煮了鸡蛋,赶紧起来把早饭吃了,去上班了。”
这个人是陆云的母亲张美丽。
因为系统的提示,所以陆云知道她是谁。
但是让陆云觉得惊讶的是,她竟然对张美丽没有任何的陌生感,还是在陆云没有恢复记忆的情况下。
张美丽:“鸡蛋都煮好了,快点吃早饭。”
陆云抬头看着张美丽,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张美丽:“要不,今天不想去上班给你请个假,你别去上班了?”
陆云现在确实不像是很想去工作,也没有什么心情去工作,她点了点头,结果张美丽笑了,好像对于陆云不去上班很高兴。
然后转身出去了。
“老陆,老陆,一会去上班,顺便去给你闺女请个假。”
“行,我知道了。”
陆云原本还在因为穿越的事情,一副沉思的模样,肚子咕噜噜叫起来的时候,她摸了摸自己肚子,知道她确实需要吃早饭了。
陆家人都去上班了,但是早饭给陆云留在了桌子上,一碗白粥,一个鸡蛋,还有一碟子咸,她惊奇的发现,这个咸菜和自己做的味道竟然有些相似。
这个时候,如果她在觉得,自己穿越,单纯的看了一本小说,小说里面的女配和自己同名同姓,就有些离谱了,更何况还有系统的提示。
一顿早饭,陆云吃的干干净净,甚至还给自己添了半碗白粥。
陆家住的是县城里面的四合院,四合院里面不止陆家这一户人家,她出去的时候,院子里面正热闹,还有人和陆云打招呼,陆云以为自己会觉得尴尬,但是行为却快过想法,笑着和人打了招呼,然后在院子里面把自己的碗给洗了。
她洗着碗,看着周围的烟火气,一点点的静了下来。
其实在吃饭的时候,陆云就有些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在穿越之前,随着网络的兴起,她毕业以后就做了美食博主,每天忙着自己的一日三餐,下午的时候晒一晒太阳,有时候参加一些活动,或者是和同行一起聚会品尝一下美食。
美食,是最能够让陆云安静下来,治愈她的,更何况,她现在也不能穿越回去。
不过,现在这个时代,她就算想要做美食博主,至少也要等到十几年后吧?
把碗洗干净以后,又擦干,陆云回去。
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她师父和她说过,学会了一门本事,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肯干,那就是饿不到的,更何况,她在这里,还有家人,有工作。
和其他陆云看过的穿越小说相比,她也已经是很好了,因为现在剧情还没有正式开始,她也没有嫁给男主呢,甚至距离小说正式开始,还有很长一段的时间。
........
陆云询问系统各种关于在这里生活下去,以及陆家情况的问题系统都会解答,陆云询问为什么她会从现代回到这里的时候,系统除了第一次告诉她未来她就会知道了,后来都是直接安静下来的。
系统在帮助陆云解答了她现在的情况,看着陆云能够在陆家生活下去后,就没有在出现了,按照系统说法,他是要去帮助其他人了。
门外,是带着些清透的声音:“阿云,阿云。”
很快,说话的人直接推门进来。
进来的人笑着:“阿云,快快快,我今天要相亲,衣服让我弟弟弄脏了,你赶紧帮我找套衣服,让我先把相亲给应付过去。这次相亲的人条件可好了,我可不能错过,长得也可好看了。”
进来的人是陆云的表妹,陆云和她关系好,陆云把衣柜打开,让她自己挑,她找来找去的,找了一条蓝色的碎花裙,裙子还是新的,包在袋子里面,她眼睛亮闪闪的看着陆云,陆云笑了一下就让她拿回去穿了。
陆云的表妹笑着:“谢谢表姐,等成了,我让你给我做伴娘,我给你包一个特别大的红包。”
说完,拿着裙子蹦蹦跳跳的跑了,看着特别高兴的模样。
回了家,陆云的表妹换裙子的时候,才发现裙子里面竟然还包着手帕和雪花膏,她愣了一下,以为是陆云忘了,她把东西给包起来打算送回去的时候,却听到了外面家里人的催促声,只能又把东西给包在了袋子里面,想着等着把裙子洗干净还回去的时候,在把手帕还有雪花膏一起还回去。
........
陆家给陆云请了假她不用上班,第二天又是周末,所以她可以一连休息三天,第一天陆云在家闷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她起床洗漱又换了衣服,打算出去看看。
从胡同里面出去,她看着这些穿越之前看不到的风景,周围的人好像都透着一些淳朴,一些穿着裙子的女孩,还有一种独特的时尚感,可能一些现代人会觉得这些不流行了,但是陆云倒是很喜欢,觉得这个时候的时尚感,有一种自己独特的风格。
不远处,有人看到陆云的时候,赶紧藏了起来,等到陆云从胡同里面出去,又赶紧跑了。
八十年代的小县城,到处都充满了烟火气,陆云没有去太远的地方,大概是因为她喜欢做饭的原因,她去了一趟菜市场,之后又去了一趟她上班的棉布厂。
她的工作是在棉布厂坐办公室的,也是因为她有一个高中学历,否则也没办法去干一个坐办公室的活。
一趟菜市场一趟棉布厂,还全都靠着一双腿,陆云从棉布厂回去的时候,都快到吃中午饭的时候了,陆云想着自己出门前,张美丽说中午会包饺子的事情,脚步都快了一些。
大概是因为陆云从小就是个干饭人吧,所以觉得生活就是要一日三餐,每一顿都吃好了才可以,这也是后来为什么她会学厨,又做了美食博主的原因。
胡同入口处,陆云看着站在那里的男人,脚步不自觉的顿住了。
是他,是陆云梦到的那个男人,小说的男配贺承安。
只是穿越这一件事情,还有穿越后的生活,就足以让陆云不断地思考着了,她倒是忘了,自己穿越之前,还梦到了小说里面的男配,也就是那个让她还有好友都很意难平的贺承安。
往前走了几步,陆云犹豫了一下,打算继续往前走,结果却被贺城安扣住了手腕。
贺承安笑着问:“为什么我给你的红烧肉不吃,给你的雪花膏和裙子也要送人?你就这样讨厌我?”
作者有话说:
开文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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