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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不干了(快穿) 第323节

      “好啊,那锦云可要努力了。”闻人奚挑眉,端起杯中的果酒喝了一口。
    这酒带着甜味,口感绵软,比常规的酒多了一些味道,闻人奚还挺喜欢的。
    “嗯。”
    锦云认真地点头应了下来。
    那些碎布头做的小东西很快就在樊城流行了起来,也开始有一些妇人想要买布庄成批的碎步回去做小东西,等到集市的时候拿出来卖,又是一笔进项,布庄接下来的碎步都有了去处,不用浪费了。
    碎步要比正布便宜很多,扯了布回去做衣裳,也总会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剩下来,普通百姓自然舍不得扔,会拼接起来继续用,现在用来做小玩意拿出去卖倒是好很多。
    城中流行起了各种料子做的小玩意,有不少人开动脑筋,还真做出来不少让人喜欢的,还根据节气不同做了相应的东西。
    不过是个小东西,但却让樊城活跃了很多,而这些小东西还在往周边的地方扩散,即使不能赚太多的钱,但也够缓解家里的经济了。
    这也算是意外之喜。
    有不少人家都因此得了利,有机灵的小贩专门收了一大批货,然后运到其他地方去卖,比樊城要好卖,价格也要稍微贵一些。
    有人因此增加了家中的进项,多了一笔收入,有人则因此多了不少喜爱的东西可以挑选,所有人对锦云都充满了好感。
    尤其是那种家中困难,靠着多出来的进项日子好过了些的人,更加对锦云感激得很,如果不是锦云生辰,也不会有如今的这些东西存在。
    锦云也没想到自己生辰居然还有这样的后续,她并非是常规的女子,日后要接手昌盛布庄的,出门的机会自然也多,在布庄的时候时不时就有人感激地跟她打招呼,一开始还会觉得窘迫,慢慢地就习惯了,还能回以一个礼貌的微笑。
    因着她,布庄接下来的生意又好了很多。
    原本昌盛布庄就是樊城最大的布庄,生意往来压着于记和吴家打,如今更是一骑绝尘,另外两家远远追不上。
    吴家还好,但于记是真的心有不甘。
    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只能看着昌盛布庄生意越来越红火,摊子越来越大,而自家的生意则越来越少。
    锦云生辰一个月后,京城那边来了人。
    这一次和之前金平郡主派人来买烟云缎的情况可不一样。
    这一次过来的人并非出自长公主府,而是圣上的人。
    就连县令都被惊动了。
    京城来的人是来宣旨的,赏赐了昌盛布庄一块牌匾,布庄的名字没变,新的牌匾是上好的木头所制,右下角还盖着一个圣上的私人印鉴。
    听着圣旨的内容,总之总结起来就是昌盛布庄的少东家研究出了一款织布机,可以降低天下布料的价格,让更多的人穿上衣服,实乃大功一件,圣上深感其用心,故赏赐一块牌匾,且皇商的名额给了闻人家一份,日后所有的烟云缎都会进贡到宫中去。
    因为闻人奚是最重要的当事人,因而虽然是女子,但闻人老板依旧带着她一起接旨了,呼吸急促地看着传旨太监身后的牌匾。
    他万万没想到,自家居然还有今天。
    对一个开着布庄的商户来说,这已经是最大的荣耀了,没想到自家居然能在圣上那里挂名,还被赏赐了一个盖了印鉴的牌匾!
    闻人老板太过激动,加上第一次面对宫中出来的人,一时间居然有些手足无措,还是闻人奚记得要招待传旨的太监,又塞了个轻飘飘的荷包,这才将人送走了。
    那太监原本想着这一趟应该没什么油水,结果闻人奚递过来的荷包愣了一下,随后脸上的笑容更加真实了。
    他们这类人,手灵活得很,这荷包轻飘飘的,里面一看就知道不是银子,而是银票,就是不知道有多少,想来不会太少。
    “少东家大贤。”
    县令作为世家子,面对此自然不慌不忙,不过他也高兴,这是在他治下的,自然算他一份功劳政绩。
    而且……他外放这么多年,见多了各种,知道如今外面还有不少人穿衣都难,如果布的成本能够降低,价格也跟着降低,确实能够让更多的人冬季不至于冻死。
    他还见过一家子冬季就一件袄子的,谁要出门就穿着,其他时候一家子就在床上度过。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大人客气,可要进来喝一杯?”
    “不必了,本官还有些事情,就先回去了。”
    他就是过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现在事情解决了,那自然就回去了。
    等到传旨的太监走后,昌盛布庄立刻换上了新牌匾,暗红色的牌匾上金光闪闪的昌盛布庄几个字特别显眼,而那在角落的印鉴就更加显然了。
    几乎传旨太监前脚离开,后脚整个樊城就传遍了。
    ——闻人家成了皇商,且在圣上那里挂了名,还赏赐了牌匾!
    于记的于老板闻言,瞬间身体一晃坐了下来,“不可能啊……那个女人哪里来的本事?这绝对不可能……”
    如果这是真的,日后他们于记还怎么翻身?
    昌盛布庄成了皇商,且只要提供烟云缎,日后生意自然会更好,于老板都已经可以想到,到时候自家在昌盛布庄的挤压下,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昌盛布庄闻人家在樊城可是名人,这个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樊城周边也都知道了这件事。
    罗家自然不例外。
    因为这件事,整个罗家的气压都有些低,一家子心情不好。
    之前那些布制小玩意出来,罗小弟媳妇还想要借着自己是锦安和锦云二婶的身份去昌盛布庄要碎布,想要免费拿一些,然后就被轰出来了。
    尽管现在罗家和闻人家已经彻底没了关系,闻人家也明显不会让罗家占任何便宜的意思,可罗家人还是忍不住会想到从前。
    ……如果,罗成青没有想要坑害闻人老板,只老老实实当闻人家的赘婿就好了。
    如果他没有害闻人老板,没有带着锦安回到罗家,那么如今自家还是闻人家的亲家,闻人家的小少爷是自家的亲侄儿,他们家自然沾光的。
    可只要想到从前,再想想现在,罗家人就心中难受得很,看锦安的目光更加不善。
    升米恩,斗米仇,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从前罗家借着罗成青的身份占了闻人家多少便宜,如今失去那份优待以后就有多怨愤不满,可他们欺软怕硬,不敢怨愤闻人家,就只能将所有火气全部都朝着锦安发泄过去。
    锦安知道闻人家成了皇商,整个人都被巨大的懊悔占据了,然而迟了就是迟了。
    他只能看着从前瞧不上的闻人家变得越来越好,而他却被困在罗家,爬都爬不起来。
    该说他不愧是罗家的人,某些方面和罗家其他人一模一样。
    比如说欺软怕硬,自私自利。
    从前是这般,他觉得原主和闻人老板是弱势,现在也还是这般。
    罗家怨愤他,他何尝不怨愤罗家?
    罗家的这一切都是靠着闻人家来的,本来就应该都给他,罗小弟一家占据了家里,却对他动辄打骂。
    而且,如果不是罗成青一直和他说,他又为什么会那样对自己娘和爷爷?不是罗成青一直在他耳边说着,正常的孩子都是跟着爹姓,跟个女人姓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么?
    等到他长大了,他绝对会将一切都讨回来的!
    锦安一边挨揍,心中一边发狠地想。
    而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几年,锦安都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动手,一直到罗小弟和罗父罗婆子商量要将他卖掉。
    家中养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子本就难得很,从前罗家已经习惯了靠着闻人家,不能靠后罗家的日子就一日比一日差,原本罗小弟还担心闻人家,但这么几年下来,发现闻人家是真的彻底当做没有锦安这么个人了,加上年纪慢慢上来了,他就不愿意继续养着了。
    继续养着,又不肯干活,将来他儿子要娶媳妇,家中没有银子给聘礼,也没有住的地方,将锦安卖了,聘礼银子也有了,还能腾出一间屋子来,最后还不用再养着一个这么大的小子,简直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罗父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最终还是被罗小弟给说服了。
    这孙子本来跟他关系也不近,将来靠不住,至于大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将来再娶媳妇生儿子就行了。
    两人交谈的时候自然避着锦安,却没有避着家中其他孩子,然后罗小弟年纪最小的儿子就说漏了嘴。
    他欺负锦安都成习惯了,平日里只管使唤。
    锦安一听罗家商量要将自己卖掉,当天晚上趁着罗家人睡着,砍伤了罗小弟以后逃走了。
    尽管砍伤了罗小弟,但锦安自己也惊恐得很,本来想要进城去找闻人家那边求助,但夜晚宵禁,城门关了,根本就进不去,他只能等在城外。
    等到天亮城门开了,看着门口的衙役,刚砍伤了人担心被发现,想到闻人家对自己的态度,锦安生怕自己找过去,会被闻人家的人直接送去官府,咬咬牙,扭头离开了这里,并没有进城。
    等到罗家的人到县衙报官,县令派衙役四处寻找,锦安早就已经不知去处了。
    因为锦安可能会回闻人家,闻人家还有衙役上门了,闻人奚自然知道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送走了过来询问的衙役后锦云还有些惊讶,没想到锦安有这样的胆子。
    “日后看到了就当不认识吧。”
    “……嗯,娘,我知道了。”
    六年后,锦云十七岁了,这一年终于订了亲。
    闻人家整个都喜气洋洋的,到处都是红色,家里的下人也前后忙忙碌碌,人来人往。
    因为是招赘,程序自然同娶妻不同,作为新娘的锦云并不用出门去,迎亲的队伍也是去男方那边将新郎接到闻人家拜堂。
    闻人家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又不缺钱,成亲这样的大事自然办得热热闹闹的,还在城中撒了不少喜糖,让人津津乐道。
    “可惜了,你说,我要是有这样的娘该多好啊,那昌盛布庄的小东家,大约谁都没有她日子好过了吧?”
    两个手中拿着喜糖的小妇人看着远去的迎亲队伍,再想想自己当日成亲的场景,顿时羡慕极了。
    “可不是,那少东家可疼小东家了,整个樊城的女儿家,谁不羡慕啊。虽说女子在外抛头露面不好,但若是可以……我也宁愿这般。”
    “这次发了不少喜糖,连着路边的乞丐运气好的话都能拿到几颗呢。”目光扫过坐在墙角的乞丐,小妇人看着他手中捏着的糖说。
    “是啊,也不知道买了多少糖,光是这糖啊,就得好大一笔银子,走走走,咱们快去看看热闹!”
    两人走后,那坐在墙角的断腿乞丐在其他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快速将手中的那颗糖剥开塞进嘴里,吃到嘴里这才心满意足。
    羡慕吗?
    明明,这些原本都是他的。
    没错,缩在墙角的乞丐不是别人,正是失踪了几年的锦安。
    当初锦安砍伤了罗小弟后就逃走了,在城门口守了一夜,第二天还是担心自己被找到,直接跑了。
    他才十三岁,那几年日子又过得不好,长得瘦瘦小小的,也没什么本事,根本没办法养活自己,最终为了活着彻底堕落了,坑蒙拐骗,去偷去抢,什么都干。
    原本他就是个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没什么底线的人做这些事情根本不用犹豫,只要他能活着,哪里管其他的。
    但他毕竟年纪小,虽然身形灵活,但力气真的不如其他人。
    既然去坑蒙拐骗又偷又抢,自然就有失手的时候,被抓到了就是一顿打。
    那段日子真的比在罗家的时候还要难。
    后来有一次,他偷到了当地大户人家被抓到,直接就被打断了一条腿扔了出去。
    他一开始离开的时候是往京城那边去的,心里想着的也是他要去京城,等到将来回到樊城,一定会让所有对不起他的人都得到报复。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