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第11节

      这会儿江舟胃里又开始翻涌了起来。
    几十户人家丢人失物。
    提刑司找不到丢失财物就算了,毕竟这时代可没什么金融监管,钱花出去了想再找回来可不容易。
    几十个大活人丢了,全无踪迹就不可思议了。
    但现在,江舟或许知道,那些人都哪里去了……
    王金发惊恐道:“差爷你肯定是太饿了,就是些普通的松脂腊,香气是有些的,可哪里来的肉香?王某还在里面添了些丹砂,故而有此异光。”
    “还要嘴硬?”
    江舟突然抽出背上的斩妖刀,朝着半空中一道道虚幻无形的七彩光晕斩了下去。
    刀刃上猩红的血光爆起,只听吱啾一声怪叫,一道道七彩光晕竟然猛地缩成了一道,像是一条丈余长的彩虹一般。
    被江舟斩成了两断,掉落地上,扭曲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七彩的虹光慢慢黯淡消失,显露出一条通体透明,似蛇非蛇,两端都是头,没有尾巴的奇怪生物。
    “好哇!王金发,你还不承认饲养妖魔害人?”
    “跟我走一趟吧!”
    圆脸捕快直接解下腰间镣铐,将王金发锁了起来。
    “我没有!我没有!我不知道!你们陷害我!”
    王金发惊恐地挣扎。
    “胆敢拒捕?走你!”
    圆脸捕快圆眼一瞪,闪烁着一丝兴奋,直接一个手刀将王金发敲晕,单手将这两百多斤轻飘飘地提溜起来,跟提一只鸡没什么区别。
    “到了提刑司,我看你还嘴硬!”
    他冷笑一声,转头又对江舟露出两排大白牙:“兄弟,谢了!”
    “没想到兄弟是真人不露相啊,难怪肃靖司会将你派来,认识下,我叫燕小五,兄弟高姓大名?”
    对方的热情让江舟很不适应,干笑一声:“江舟。”
    “江兄弟!这次全赖你慧眼,兄弟我记着了!”
    他拍了拍胸脯,又指了指地上的怪东西道:“我先带这老小子回去审审,妖魔虽然是你们肃靖司管的事儿,但案子未了,这玩意儿我先带回去做个证,完了自会送回肃靖司,”
    “改日等这案子了了,我请江兄弟喝酒!”
    说着,便乐呵呵地提着两百来斤和两截妖尸走了。
    江舟看着眼前已经展开的鬼神图录,将从妖尸飞出的真灵收录心中,暗道侥幸。
    他并没有真的看破这东西的藏身处。
    只是王金发的表现太明显,摆明了一副“我就是有问题,但你就是找不出来,气死你”的模样。
    其次就是这些蜡烛了。
    这博戏馆太干净了。无论是斩妖刀,还是他的双眼,都没见有察觉到半点秽气邪气,根本不像有妖魔的地方。
    唯一的异常,就是蜡烛多得不正常,味道也不对。
    这个世界的人照明所用,都是油灯、油腊。
    民间大多都是取一些动植物油脂来制成,味道都挺重。
    提刑司来查过两次也没能发现,大概是因习惯疏忽了。
    江舟活了二十来年没怎么有机会用过蜡烛,就算用,也是无色无味的石蜡。
    对这种味道很敏感。
    想不敏感都不行,那简直就是晚上加班到深夜,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经过烧烤摊的味道。
    至于这七彩光晕,江舟虽然理科算不上多好,可也有常识。
    七彩的焰色还有可能通过不同物质燃烧得到,可明明是正常焰色,你却给我放出七彩的光,你当是彩虹制造机吗?
    砍上这一刀,是纯粹在赌了。
    但江舟也没想到,这东西,并不是藏在七彩光晕里,而本身就是那七彩光晕,无形无质。
    也亏得有斩妖刀,才能斩杀这样的无形之物。
    鬼神图录已经有画面在变幻……
    巍巍峻岳之巅,茫茫云海之上,有无形之气相交,现出一道七彩虹桥。
    年深日久,虹桥竟变成了活物,在云海间嬉闹。
    画面转动,已不知何时,七彩虹蜺已经来到人间闹市,遇上了一个市井青皮,便是那王金发……
    画面变幻了许多,最后变成了一幅《虹蜺博戏图》:
    博戏馆中,一抹七彩虹光之下,血肉堆积,人烛淋漓。
    【虹蜺:蛟螭伏渊,虹蜺经天。——阴阳二气,不正之交,化虹为蜺,蛟龙之属。生而不染红尘,身无血煞邪怨,性至纯、奇淫。无形无质,死而僵化,双头无尾。生具阴阳二气,擅挪移之术,极致处,可移星换斗,乾坤挪移。】
    【真灵之数:二】
    【斩鬼诛邪,敕赏周天】
    【……】
    第12章 仙家法宝
    江舟叹了口气。
    古卷显露的画面,述说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却也将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虹蜺遇上王金发时,他还是个骨瘦如材,终日于街头厮混的无赖穷汉。
    虹蜺本来诞生于山巅云海之上,不沾染红尘,天生洁净,不类一般妖魔。
    遇上这王金发,被他三言两语就蒙骗,学会了各种肮脏之事。
    王金发发现它会挪移之术,利用它在博戏馆赢了许多银钱。
    便将之视为至宝,养在家中。
    他把虹蜺当成了一般的妖魔,听闻妖魔都喜血食,就用血肉来喂养。
    王金发有了虹蜺,将博戏馆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在外面花天酒地散光了钱财,便到这博戏馆捞上一把。
    三番五次,没完没了,博戏馆老板终于怒了,但抓不住他耍弄手段的证据,便干脆将之拒之门外。
    王金发恼羞成怒,这些日子又潇洒惯了,老板断了他的财路,他哪里肯依?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他现在有点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发和虹蜺相近,时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袭,渐渐变得扭曲。
    还是人性本恶,是王金发的贪婪在一点一点地释放?
    在刚到肃靖司时,江舟曾经问过石锋,魉鬼要杀人,轻而易举,为何要让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石锋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吗?
    是啊,妖魔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无论它们的手段多么诡异不可思议,多么残酷令人无法直视,都没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个理由,就只有“妖魔”二字。
    虹蜺并非一般妖魔,他的双眼分辨不出,连斩妖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毕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为人,江舟还是不愿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里明白。
    他这一叹,或许就更多是为了虹蜺而叹。
    收起斩妖刀,江舟回到肃靖司,找到负责登记的巡妖卫,销了任务,领到了一颗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卫登记时还多看了他两眼,透出几分意外和怀疑。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江舟第一次执刀,竟然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
    他原本以为,这丁字五一虽不至于会死在外面,因为这任务是他得了石锋交代,稍微关照下这小子,才挑了个可能根本不会遇上妖魔的任务给他,也因此才对这个编号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他竟然完成了,还这么快。
    江舟直接当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虽然他有龙刍在身,基本用不着这东西,但也没必要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