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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上-

      我是一个嚮往活在自由里的女人。
    不喜欢别人管我,当然也不喜欢管别人。
    一个人的生活逍遥自在,不需要为谁解释,也不需要为谁负责,更不用像某些人一样,需要每天打电话报备自己的行踪,或是一直照着镜子,努力成为别人理想中的样子。
    活着就是要光鲜亮丽,不要为谁贬低自己的价值。
    人人都知道的道理,我却活到三十岁才得到体悟。
    「你在哪?」找了空位停好车,我掏出手机传了一封讯息。
    「义式简餐坊,三十二桌。」
    独自生活久了,我不习惯成群的人们,像是学生们的相约夜唱,或是路上紧紧相依的情侣。我发誓,这绝对跟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没关係,我只是讨厌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然后毫无意识地干扰别人。
    最有印象的例子,大概就是我排首刷限定商品的时候。
    我不在意刚在一起的情侣边走边打情骂俏,可我介意的是,他们利用人多优势就理所当然地插队。
    就算告诉他们队伍的尽头在更后方,却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没听到,原本能拿到首刷的我,就这么和名额直接说再见。
    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限量品,从凌晨一点到中午十二点,排那么久,付出多少宝贵的美容觉时间,他们却只用短短几分鐘,就轻而易举夺走我想要的东西。
    以为交往了就可以永远黏在一起吗?
    最好等到十年后,你们还可以像现在一样目中无人。
    「你这绝对是偏见、偏见!只有单身的人才会觉得情侣碍眼。」靳成御吸着义大利麵,口齿不清地说。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愿意当我的朋友,因为我的脾气不好,耐性又差,很多认识的人都说我太难搞,要是跟我做朋友一定没完没了。
    跟我当朋友没完没了?
    拜託,我才觉得跟他们混在一起总一天会直接气到往生。
    又一个例子。
    大学迎新的时候,一群不认识的同学硬要拉着我夜衝,唱k、闯夜店就算了,看他们心血来潮又兴致勃勃的样子,还以为他们有多会玩,结果让我傻眼的是,明明就是不会喝酒的人,却没有自知之明狂灌不知道天南地北。
    不晓得是谁出的餿主意,他们玩起日本的国王游戏,最后的下场可想而知,除了我能跟店员正常沟通,其他人根本就是醉到连自己是在台北还是台南都搞不清楚。
    为了避免成为一群酒鬼的保母,自那次以后,我决定再也不要参加团体活动,这样做的下场,无非就是成为社会边缘人。
    but,whocars?
    反正有些人讨好再多,注定还是不会成为朋友;有些人不需要特别小心翼翼,照样能坚持友情直到最后。
    「你吃麵就吃麵,不要边吃边说行不行?」我望着眼前吃得满嘴都是的男人,微微皱起眉头。
    明明外表是属于人见人爱、十个女生有九个喜欢的超级大帅哥,为什么吃东西的画面却可以丑成这样?满嘴奶油就算了,桌上还喷的到处都是。
    以为自己是五岁小孩喔,吃饭还要妈妈教就是了。
    「哎,我们都多熟了,你干嘛那么计较?」
    「你在艾伦面前会这样吗?」
    艾伦是他的男友,他们是我遇过十个帅哥会有八个是gay的同志。
    他不是自愿对我出柜,只因高中意外看到他在跟男生接吻,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同性恋。
    莫名其妙的际遇让我们认识了彼此,还莫名其妙经歷了无数次「他错愕,我也错愕;他逃跑,我也逃跑」的歷程。
    最后是怎么化解尷尬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自己很冷静地对他说:不用想太多,反正我本来就不讨厌同性恋,只是没见过那种场景,一时之间才会感到不知所措。
    当然,我会这么说是以为再也不会见面,哪想到缘分就是让人这么意外,明明我们的教室是相反方向,居然还能在一个礼拜之内巧遇十多次。
    从最初的绕道而行,变成彼此会互相点头的关係,回神三十岁了,我才发现,原来岁月早就让他不知不觉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份子,而我也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他唯一能谈天说地的好姊妹。
    虽说我不只一次想对这个姊妹杀人放火就是了。
    「才不会,在他面前我还是有形象的。」一说起男友,靳成御整个人的精神都来了。
    哪里有收容所?快把我眼前的白痴收走。
    我翻了一个白眼,「好好好,我知道你跟他的感情一向坚不可摧,但身为一个大男人,拜託别在我面前发花痴行不行?发花痴就算了,重点是你花痴的人还不在现场。出去别说你认识我,我不认识这么无药可医的人。」
    「这句话你最好收回去喔,这么歧视的字眼要是被别的同好听到了,到时被打我可救不了你。」他瞪了我一眼。
    「谁叫你要这么噁心?」我不歧视同志,我是歧视你。
    趁他开口反驳之前,我抢先说道:「你再多说一句话,等等我就不陪你去挑礼物了。」
    前几天邀我吃饭还以为他病了,因为他居然要请客。结果真相是,艾伦的生日近在咫尺,他想送礼物却不知道能送什么。
    嘖,有选择障碍的话,全部买下来不就好了。
    「好啦!」他又瞪了我一眼,把叉子上的义大利麵一口吸完,话锋一转:「所以你什么时候交稿?」
    「时间不是还没到?」
    「可你一向不会准时交稿,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催。」他很认真地说。
    大学毕业后,他靳成御进到一间出版社工作,听到我想成为作家,他二话不说就点头答应。只是当了我的编辑之后,因为我的逻辑不好、想表达的东西太多,再加上急于完成一篇故事,又老是把剧情搞得乱七八糟,导致他每次一看稿,就容易变得暴躁易怒。
    对我破口大骂还只是小事,严重时,他甚至会丢我东西。
    「白文忆,你这种连小学生都不如的语文程度最好可以出书啦!」他最常吼的就是这句话。
    再来就是:「白文忆你写的东西能不能有点逻辑?跳来跳去的剧情你他妈是能看得懂?」
    而我对他最常反驳的话则是:「靳成御你这个大白痴!这是白式回忆录的写作风格你到底懂不懂?连一篇故事都不知道在写什么,你他妈还当个屁编辑!」
    他每次生气都叫我乾脆别出书了,先滚回高中重读国文再说,不过气完后,还是会努力帮我搞定出版的事情。
    说真的,我很感谢有他这个朋友。
    前提是,这个朋友不要站在一堆玩偶面前,一副快要痛哭流涕的样子。
    买个礼物也能搞得像是世界末日,我看全世界除了你,大概也没有别人了。
    「我不知道他是喜欢猫还是喜欢狗。」他哭丧的脸丑到让我很想一巴掌打下去。
    「你是不会打电话问喔?」
    「打电话就没有惊喜了啊。」
    「那你买这个好了。」旁边的愤怒鸟那么可爱,有没有看到它在跟你招手?
    他瞪了我一眼,「白文忆,你可以认真一点帮我挑吗?」
    我一脸无辜,「我不认真吗?」
    「你从刚才就一直拿奇葩的东西给我,机器人、企鹅、小恐龙……抱歉,我看不出你哪里认真。」他很诚实地说。
    「靠,那你给我自己挑!」踢了他一脚,我决定放生这个傢伙。
    「噢!」他吃痛地叫了一声,对我吼着:「白文忆你真的不是女人,是男人婆!」
    「我先去旁边逛,等等买好打给我。」自动忽视他的话,我竖起最长的手指回应他。
    ?
    进到星巴克,我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子,从包里拿出笔记本和原子笔,开始思考小说接下来的剧情该如何发展。
    很久以前,我以为当作家只需要一本笔记本和一隻笔,就可以在文坛里闯出一片天下。直到投入这个行业之后,我才发现,写作确实只需要一本笔记本和一隻笔,除此之外,还得拥有一个空间概念不错的脑袋。
    没有合理的逻辑,没有合理的解释,没有读者们喜欢的剧情,就没有人阅读你的作品。
    所以靳成御最常用怒吼跟丢东西伺候我,说我根本只是想任性,硬要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糟蹋编辑的精神和脑力。
    被骂的当下难免赌气不高兴,但也多亏他的火爆指导,再加上我坚忍不拔的意志,沉淀了一段时间,我终于从一个懵懵懂懂的新手初学者,变成勉强称得上是作家的人。
    现在,我只期盼能用自己的文字,写出让读者难以忘怀的故事。
    不奢望每个读者都认得我,只希望那些故事足以扣人心弦,就像设计logo一样,一翻过就刻骨铭心,一看到我的笔名,就知道我的写作风格。
    画着角色关係的树枝图,我拿起咖啡喝了一口。
    此时,门口传来一阵金属风铃声,有一对年轻的男女走了进来。
    「洁西卡,我最近真的很忙,下次想买东西你可以跟你的好姊妹一起去,不要再跑到公司叫柜台找我,那会干扰我工作。」男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平淡的口吻里参着非常明显的不悦。
    「可是你最近都不陪我,我一个人很无聊啊。」那名金发碧眼的大美女嘟着嘴巴,双手缠着男人的同时,身体还不自禁往他身上磨蹭。
    我向来不喜欢把咖啡店当酒店的人,于是我低下头,决定继续画角色关係图。
    「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有什么事你应该去找你的男朋友,不是私底下找我。」男人极力压着不悦,冷静又无奈地说。
    「不要这样嘛……当初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背着你跟其他男人偷偷见面。现在我学乖了,也分手了,难道就不能再给一次机会,让我回到你身边?」玻璃倒映出那女人的表情,梨花带泪又楚楚可怜的样子,是很多男生都招架不住的类型。
    不过她说出口的话,连我这个旁人听了都想翻白眼。
    谁不知道这年头劈腿想复合的人最喜欢把「当初是我错了」掛在嘴边,结果过一段时间还不是照样拈花惹草。
    顺道一提,我绝对没有偷听的嗜好,一切都是他们讲得太大声,不想听也全听进去了。
    「都过去了。」男人挣脱女人的手,试图跟她保持距离,「我对你没什么怨言,你也别再纠缠我了,你值得更好的。」
    这人可真佛心。
    明明是被背叛的那一方,还这么友善地说话……换作是我,早就叫对方滚回去吃屎了。
    「煜帆……」见对方没有改变想法的意思,女人急得都快哭了。
    「不好意思,后面还有其他客人,你们要不要先点杯咖啡,入座后再慢慢谈?」店员委婉地打岔。
    「你别插嘴,没看到我在跟我男朋友说话吗?」女人瞪了他一眼,继续努力向男人撒娇,「煜帆,我们也不要消费了,去别的地方逛逛好不好?」
    「洁西卡,不要这样。」男人和店员低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再转头跟那个女人说:「要回去的话,到大厅出口,我帮你叫计程车。」
    「你不送我?」女人一脸被雷劈到的表情。
    「对不起,我没办法。」男人委婉地拒绝了,「再说了,我还跟人有约,要是送你回家,会来不及回来。」
    「你骗人!」
    「是真的。」男人无奈。
    「那你跟谁有约?」女人不信。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穷追不捨,男人愣了一下。
    环视一周,沉默几秒,最后玻璃的倒映告诉我,他的视线在我身上停下。
    「……」
    拜託别为了挣脱一个女人就找上另一个女人,我只是偷看一下,不会刚好这么衰吧。
    「跟她。」
    哪知老天根本没听到我的祈祷,男人指着我,对着那个女人说:「我跟她有约了,你说对不对?亲爱的。」后面那句则是看着我说的。
    谁是你的亲爱的?
    我死死瞪着那个男人,本想反驳一句干我屁事,可一看到他眼里尽是无法言语的无奈,最后还是心软卖了一个人情,假装很熟地说:「是啊,宝贝,你怎么现在才来?我都等你多久了,还待在门口做什么?」
    虽然没有认真看,但眼角的馀光告诉我,附近的客人和店员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几乎有一半都转头来看戏。
    别误会啊各位,现在是临阵磨枪的状态,上场的人还是素未谋面的我。
    「你跟我男友是什么关係?」
    这世上有多少定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古以来,当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疯狂的时候,身为同性就会莫名其妙变成敌人。
    所以当那个女人凶神恶煞地问我到底是谁、又为什么认识她的煜帆时,我完全不会感到意外。
    只觉得莫名扫到颱风尾。
    「宝贝,你还不赶快过来?」我耐着性子,对着那个男人微笑。
    希望他看得出来我的眼里已经火冒三丈,居然要叫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宝贝,别说其他人,靳成御要是知道一定会笑到喷泪。
    「煜帆,你什么时候认识她了?居然还叫她宝贝……你眼里的宝贝不是只有我吗?」女人强拉男人的手臂。
    「洁西卡,拜託你别闹了……我很忙,赶快回去找你男朋友吧。」男人快忍到极限了。
    女人把锋头转到我身上,恶狠狠地说:「你这个不三不四的女人,高攀别人的男人迟早会有报应。这次就算了,本小姐没空跟你们玩,你最好祈祷别再让我看到你,不然你就完蛋了!」接着又变脸似的朝男人甜甜笑了一下,「我不会放弃的,这一次,我会让你看见我的真心。」
    「……」
    我究竟为什么要莫名其妙被诅咒。
    翻了一个白眼,心想闹剧终于结束了,但握着原子笔的手写了又顿,顿了又写,写了又顿,顿了又写……真是多亏刚刚那个洁西卡,让我的情绪变得异常暴躁。
    好不容易想到的剧情都不知道飞到哪了,所以现在是谁惹谁,我的男女主角到底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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