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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第46节

      还好只是小伤。
    林誉之精神尚好,只是唇色有些苍白,看林格急匆匆赶来,笑着说自己没事。
    转脸又叹气,轻声斥责助理,怎么能把这事告诉林格?小事,看把她吓得,小脸煞白。
    被教育的助理委委屈屈低头,一声不吭。
    林格连忙说:“你干嘛指责她呀?这不挺正常的吗?你是我哥哥,我是你妹妹,是你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了,你受伤,肯定要通知家属的呀。”
    林誉之垂下眼:“只可惜耽误了你和你朋友的生日聚会。”
    “不耽误,”林格摇头,“我再在这里陪你一阵,再过半小时,我打车过去,也不晚。”
    林誉之有些意外。
    像是未料及她会这么说。
    “明天早上我一定会早些回来,”林格说,“哥,你现在痛不痛?麻药的劲儿还没过吧?想喝水吗?我去给你倒些水——”
    她站起来要走,被林誉之拽住手。
    “不用,这些有护工做,”林誉之说,“你坐下来,陪我坐坐就好。”
    林格老老实实地坐下。
    她不是不想陪林誉之,只是那边王霆已经很期待地讲等她很久了,而林誉之这边,他说了只是小伤,而且的确不算特别严重,她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他在医院,有护工,有优秀的医生,还有更专业的助理。
    林格尝试找出借口来说服自己,她现在还停留在“林誉之差点死掉”这个震惊中,以至于她需要暂且远离林誉之,才能稍稍地平息心情。
    一如“可爱侵略性”,当人看到过于可爱的动物时,脑海中会发出一些伤害它的信号和欲望,用来中和可爱事物对大脑的冲击,避免因过度可爱而宕机。
    现在的林格就是。
    她需要暂时离开林誉之,来将自己从那种意外的、未知心情中脱离。
    大脑还有些缺氧的征兆,她总觉得撞到安全气囊的人不是司机,而是她。
    半小时后。
    林誉之微笑着看林格离开,告诉她,没关系,不用担心自己。放心去玩,这只是小事。
    林格走后,林誉之平和地向助理说抱歉,自己刚才受到药物和疼痛的影响,不该说那种话。
    助理连连表示理解。
    “这件事你做得很好,”林誉之说,“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的家人,虽然这次只是有惊无险,但倘若真的有什么危险,那你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助理说都是应该做的。
    林誉之温和地告诉她,这个月会给她增加一笔奖金,以嘉奖她的优秀行为。
    他自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了一阵。属于麻药的效力渐渐褪去,毕竟是局部麻醉,那块儿短暂睡眠的神经在渐渐复苏,叫嚣着痛,伤口愈合需要时间,被手术线缝合在一起的组织也爆发着尖锐的疼。
    还好。
    不是很疼。
    林誉之被夹在车后座之间时,自己捏住碎裂长玻璃片,避开大动脉和致命伤,冷静插入自己大腿时,比这个还要痛一些。
    意外发生的突然,车祸并不在预期中。
    可惜还是没有留住她。
    又过了一小时,林誉之的手机响起,另一个司机到了。
    司机开来他车库里的另一辆新车,那辆车后座在前几天刚刚完成改造,后座可以顺利地放下一把轮椅。
    林誉之让助理帮他把衣服拿过来,轮椅也推上来。
    助理差点吓傻:“林医生,您这是要?”
    “出去透透气,在这里太闷了,”林誉之微笑,“不碍事,小缝合伤而已。”
    真的不碍事。
    一点儿也不妨碍——
    不妨碍林誉之将王霆这个男狐狸精绑起来,掰开他的嘴巴,往喉咙里灌刚烧开的滚烫热油。
    第41章 乱来 疯(三)
    林格在前往农家乐的出租车上睡了一觉。
    梦里又是林誉之崴脚的那天, 家里面其实一直有轮椅,是龙娇一次年会上抽到的奖品,可林誉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傲气, 这段傲气促使他能走就绝不会让人推着。尽管有省时省力的便携工具, 也执拗地自己走——宁可拄单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篱下的是林誉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觉得林誉之这个“哥哥”很敏感,浑身都是刺,平时顺滑地服帖在身上,说不定何时就蹭蹭蹭地竖起,变成尖锐的、枣刺般的东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师列出中小学生必读书单, 林誉之陪她去买,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钱。父母给了钱,他坚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结账的时候, 林誉之站在收银台处,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场大雪,青筋若隐若现,片刻, 他侧脸,看了眼旁边的林格, 伸手将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双肩包包带扶正。抬手时,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干净的蔷薇叶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干净,清冽,像林誉之所出生的那个寒冷城市,却又有着不同的绿叶气息。林格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类似的气息,最终发觉他像学校里种植的那一片蔷薇,在不开花的时刻,凑近了嗅那些新生长的嫩芽枝叶,就是他的味道。
    拥有好闻气味的林誉之,没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没有什么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着哥哥付钱买来的一本《红楼梦》,从头囫囵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寻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长的内心,可惜她在文学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并不能共情,也只记得一句“风刀霜剑严相逼”。
    可林誉之没有。
    林格觉得林誉之和谁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纳到这个家庭之后,他安分,守礼,就连龙娇提起他也是“我们家誉之”,满脸的骄傲。林格成绩不好不坏,算不上顶尖,不是老师偏爱的对象;林誉之成绩优秀,龙娇替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回来时满面的荣光。
    林格回忆起刚认识林誉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尔会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话就能气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终于低下头,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愿地牺牲着自己的健康、时间。吃喝玩乐一概不理,业余消遣抛在脑后。
    夜里给林格买烧烤串,林格吃了两串,谎称吃饱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帮忙解决——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誉之绝不会吃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写的母亲,儿女吃肉她喝汤;像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上的父亲,永远只“爱”吃鱼头,将鱼身上的肉让给女儿。
    林格在那个时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确定那种因素是否能被称为爱,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对方长久厮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誉之高傲的时候和他争吵,却又在他落在身边时发疯地想要他。
    遗憾对方始终将她当作妹妹。
    林格有时都会在想,林誉之也未必是真的爱她。有的,大约也只是牺牲自己身体对妹妹的顺从,正如习惯性地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妹妹赚零花钱。
    包括崴脚后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复肌时,林誉之半倚靠着枕头看她。那个枕头是林格心血来潮做的,针脚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蔷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绣,几条直线绷紧,歪歪斜斜地刺出一个“林”,林格本想在后面再刺一个格,可惜没了空位,看着难受,索性丢给了林誉之。
    他就一直枕着,或拿来做靠背,从没有嫌弃过。
    其实那时候已经结束了一场,林誉之把接满了落雨的雨衣扎紧、丢进垃圾桶中;林格自己也抖了,却还是想亲亲他,她仰脸,灯光昏黄,光影一圈一圈,林誉之的表情圣洁如檀香,偏脸,一缕软软的发从他额前垂下,像一朵弹开的香灰溅起了雾。林格以为他要吻自己,实际上,林誉之只是亲了亲她的头发,低声问她,是不是还想?
    他的意思,是她还想的话,那就继续。
    可林格明明察觉到兄长也想,刚过去没几分钟,又如烙铁。他的眼睛却没有沾染任何的情啊谷欠啊,风轻云淡,就像问她,要不要再来一碗面填饱肚子?
    他并不是真的想她,他只是在满足她。
    林格在那个时刻就察觉到这点,可惜不想去承认。
    就像暗恋的人和自己在一起,哪怕知道对方未必是出于本心,却还是执拗地不肯去戳破这一层薄薄窗户纸。
    当时的林格,也是自欺欺人地想,只要都不戳破,那么她可以当作林誉之也爱她。
    林格将额头抵在冰冷的车窗上,终于慢慢地从这场旧梦中醒来。
    到了。
    林格的社交能力还是没得说,尽管是为了还人情才来参加,但不多时,她就已然和王霆的几个朋友熟悉。开农家乐的老板叫周旬易,大约是名字,一群人给他起的昵称是“周公”,黑黑瘦瘦的,很精神;另一个是王霆现在关系很好的同事,吕敬祖,名字挺庄重,为人不怎么端正,满嘴跑火车,嘴巴一张一闭,出来的全是荤段子。
    聊了不到半小时,听他讲了俩黄,色笑话,自称是古文上看到的,有模有样,说是一人想要找纯洁之人结婚,洞房花烛之夜,指着月夸下,问新婚妻子,这是何物?妻子答出几把,他顿时大失所望,觉妻子一定不纯洁,遂休之。
    如此,今朝娶妻,明日休之,连续三次,都没能找到“完全纯洁”的妻子。
    林格不太喜欢听这些。
    桌子上有男有女,女孩子大多脸皮薄,见人喝多了讲这些,也不好制止,只低头吃饭夹菜,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林格不,她拿起酒杯,对吕敬祖说:“吕哥,桌上还有女孩子呢,讲这笑话,不合适吧?”
    “哪有什么合不合适的,”吕敬祖正在兴头上,笑眯眯,“你说是吧王霆——哎,王霆呢?”
    王霆不在,去上厕所了。
    有人催着吕敬祖快讲,吕敬祖清清嗓子,声情并茂地继续讲那个笑话:“直到有一日,这个男的,终于找到了绝对纯洁的新妻。新妻看了他月夸下好久,摇头说不知。他大喜过望,当即和新妻圆,房,敬告天地祖宗,说这才算是成亲——谁知道那新妻,恍然大悟,说原来这是几把,用过那么多次,第一回 见这么小的!!!”
    林格听不下去,站起来往外走。包厢里一群人笑得前仰后合,有女孩子离开,快走几步,跟上林格,低声同她吐槽,说这些人喝了几杯酒,就暴露了本性……
    林格觉得闷,也不想在这里住了,打算打夜车回去。贸然离开肯定不行,她掏出手机,想给王霆打电话,没想到拿出才发现手机没电了。一同吐槽的那个女孩子主动说,她房间里有充电线,可以过去充一会。
    林格点头。
    农家乐这边的住处是两排六层的小洋楼,他们的房间都在五楼上,女孩子自称姓王,王筱燕,是王霆关系不怎么亲密的堂妹。
    “你和我堂哥什么时候结婚呀?”王筱燕兴致勃勃,“我大娘快急疯了。”
    林格说:“没说要结婚呀,你听谁讲的?”
    王筱燕从包里掏出充电线,递给她:“啊?没说吗?好奇怪,我怎么听说你们在相亲呀?”
    “没有,”林格说,“那是爸妈组织的……现在只是普通朋友。”
    这个解释显而易见地令人失望,王筱燕半开玩笑,说好可惜,还以为这么漂亮的姑娘能做嫂子,看来哥哥的确没有这个福气……
    话刚说完,手机响了,是王筱燕的另一个女同学,也受不了那边的气氛,问王筱燕在哪里,她想上来。
    一言两语解释不清楚,王筱燕听她声音,像是喝醉了。怕她出意外,要她别动,自己去接她。
    林格还在等待手机开机。
    时间久了,可能是手机电池有些老化,刚插上去,手机屏幕亮了,没有立刻开机,慢吞吞的一个手机logo。
    王筱燕和她打了声招呼,自己匆匆下去接朋友。电梯门开了,看着出来的王霆,王筱燕叫了声哥。
    王霆问:“林格呢?”
    “在我房间呢,520,”王筱燕说,“她手机没电了,在我那边充电。”
    王霆说:“难怪打不通电话,我刚刚听周公说了,还以为她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