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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像你说的那样,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妙。”他说。
    她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到现在连嘉澍自己也没有答案。
    伦敦来的艾米丽很漂亮美好身材火辣,亲吻她时他心里想着,等过一阵子,等他更加喜欢她时再去拥有,毕竟她身材火辣。
    然而,一切并没有如他所猜想中那样,初初见面时的喜欢却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越来越提不起劲去亲吻当时看起来很美好的嘴唇;也越来越来懒得花心思在她面前说漂亮话。
    甚至于,她模样在脑海中越来越模糊;甚至于,他需要花点精力才能想起她的名字。
    于是,趁着自己还没把她名字忘记之前,友好分手。
    伦敦的艾米丽是这样的一种存在,米兰来的艾米丽亦然,布拉格来的艾米丽亦然。
    偶尔,连嘉澍也会想,也许某天他会碰到不一样的艾米丽,一个不会被时间摧毁的艾米丽。
    一晃,二十岁。
    至于这位曾经标榜过自己是“北京来的艾米丽”的女孩,她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存在,她也不是来自于任何地域的艾米丽,这个连嘉澍早就已经清楚地去认知过。
    十八岁?十七岁?也许可以追溯到更为遥远的年代,十五岁。
    更遥远的十五岁时,十五岁的连嘉澍一定是做梦都不会想到,未来的某天,他和林馥蓁会在彼此身上终结自己的第一次。
    这感觉很是荒唐,但不能否认地是,这荒唐中带有某种隐隐约约的潜在可能。
    这一刻意外,也不意外。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十五岁那年夏天吗?
    记不清楚具体时日,某天清晨醒来,她以一种极为变扭的肢体形态窝在他怀里。
    林馥蓁睡相极其糟糕,但好在那张脸总是有种让人生不起气来的可爱,即使他的睡衣沾着她的口水印记,但那张脸的模样足够可爱,粉嫩嫩的,顺着那张脸往下,少女的酥胸一半沐浴于晨光之下,忍不住伸手,最初是帮忙她整理头发来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顺着那条沟,从指尖处传来的触感就像……就像是巴黎最地道的马卡龙,趁着糕点师傅不注意,食指偷偷抠了一点,放入口中,入口及化,柔软得不可思议。
    马卡龙,别名:少女的酥胸。
    这之前,连嘉澍对于这种比喻嗤之以鼻。
    从指尖处传来的柔软触感瞬间蔓延至全身,那个十五岁夏天清晨,连嘉澍遭遇了少年时代最为明显的尴尬征兆。
    从洗手间回来,看着还在呼呼大睡的人,真是越看越像猪,一只只知道睡觉的粉猪。
    艹!食指抵住她鼻尖,缓缓朝天。
    配上那肉嘟嘟的脸,简直是女孩们养在家里的宠物猪。
    他不可能被长得像宠物猪的女孩子挑逗到,这只是个巧合,是的,这只是个巧合。
    况且,这头宠物猪还是粉红色的宠物猪。
    想必,林馥蓁做梦都不会想到,先说林馥蓁像宠物猪的人是他。
    “林馥蓁像宠物猪。”记不清是在白天还是黑夜,他和喝得醉醺醺的琳达说,后来,“林馥蓁像宠物猪”就变成来自于琳达之口。
    连嘉澍闭上眼睛。
    十五岁那年夏天的清晨是一颗种子。
    这会儿,林馥蓁又在问他为什么了?
    为什么可真多。
    这次的为什么又是为哪般?
    “为什么……为什么……想和我……”她扭扭捏捏说着。
    他和她做出示意安静的手势。
    她倒是乖巧得很,他让她安静她就安静。
    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这一刻吧,他让她安静她就安静,不闹腾,乖乖窝在他怀里。
    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都被冠以意识形态统称,你知道其意义所在,但你无法用言语表明其形状。
    为什么要她,这个问题于连嘉澍而言就像一种意识形态。
    这种意识形态有一个环节就叫做征服。
    那叫林馥蓁的女孩,我熟悉着关于她的一切一切,就只剩下最后一样了,让她臣服于身下。从此以后,她就完完全全属于他,这个念头让他忘乎所有,这是那些艾米丽们身上所没有的。连嘉澍也不仅一次想过进入她时的感觉,也许很乏味也许很美妙,也许开始感觉不错但到后面就兴致缺缺。
    轻触着她头发,具体会是哪样,连嘉澍也无从而知,唯一能肯定地是,近阶段,他很难从她身体在某一个瞬间所能给予他的愉悦中解脱出来。
    是愉悦,也是快乐至死。
    “嘉澍……你还没……还没有回答我呢。”她又低声说着。
    低声说话所带出的气息轻轻打在他颈部处,惹来他内心的一阵烦躁,这种烦躁被传至中枢神经就变成最为简单明了的诉求:要她。
    甚至于,这个要她的借口都有了,呐,她问题太多了。
    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堵住她总是会问出很多问题的嘴唇。
    这下,她终于安静了。
    她在躲避他,这让他心里很不高兴。
    于他身下的她,一张脸煞白,双手在拼命阻挡他。
    瞅着她,皱眉,松开手。
    手刚一松开,就马上被反握住。
    “嘉……嘉澍,还……还在疼……”垂着眼眸,眼睫毛在轻轻颤抖着,“没……没骗你……我刚刚不是想踢你吗……然后,抬脚……就疼了,嘉澍……很疼。”
    一颗心在那个瞬间柔软得不可思议,以一种状若棉花糖的形式往着四面八方延伸,在那个瞬间,忘记人世间之种种,连同那首在夜月时总是会响起的歌谣。
    小画眉,小书呆子,我的。
    松开眉头,唇轻轻落在她额头上,说,你刚刚不是问我为什么吗?因为……因为……
    有点难以启齿。
    她蠕动着嘴唇,轻声叫了声嘉澍。
    连嘉澍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手轻触着她头发。
    “因为你好。”低声说出。
    那个叫做林馥蓁的女孩,以她独特的方式陪了他十年。
    十年是一段漫长的时光。
    那似乎是以一缕一缕渗透出来的话要不是她精神高度集中;要不是这清晨的周遭太过于安静,怕是一下子就丢了。
    再想让他说出第二句,就难了。
    小画眉熟知小法兰西的真话和假话,他什么时候说的话是真的,什么时候说的话是假的,大部分时间里她心里都知道。
    “因为你好。”林馥蓁心里咀嚼着这句话。
    越是想呢,心里就越开心。
    这开心,一定会延续很久,不会像以前那些短暂的瞬间,嘴角还在上扬着心里却已经开始暗淡,笑声还在头顶上徘徊而悲伤却已经充斥于心灵。
    手渗透进他发底下,在心里低低说开:嘉澍,日子好像变得有趣了起来。
    即使以后漫长的时间里妈妈不在身边日子也应该会很有趣;即使终此一生她都需要去扮演性格和她一点都不像的薇安日子也应该会很有趣。
    即使……她以后需要去接触那些肮脏的交易,日子也不会糟糕到哪里去的。
    因为嘉澍在呢。
    她现在是嘉澍未婚妻,未来,她还会变成嘉澍的妻子。
    这是林馥蓁在浑浑噩噩中戴上连嘉澍给她的戒指后,第一次真正感觉到无名指上那只戒指的分量。
    嘉澍,以后,我不会再随便丢戒指了,我发誓。
    天再亮透一点点时,他们离开那家会所,连嘉澍还得赶前往伦敦的航班。
    连嘉澍的司机在会所门口等了他们一夜。
    两人坐在车后座上,他脸望着窗外,她头搁在他肩膀处,手有一下没一下触碰他的衣袖,想起什么,她问他昨晚急急忙忙让她和他一起回家有什么事。
    “没事。”又是不太友好的声音。
    想着昨晚自己戴着他的戒指,还以哪种轻佻的语气询问年轻小伙子要不要一起睡,林馥蓁自知理亏。
    “嘉澍,”声音放得极软,“我保证,我以后不会说出那样的蠢话。”
    “嗯哼。”脸还是一丁点没看她的打算。
    也顾不得司机,倾身,唇落在他下颚处,这边亲一下那边亲一下,每亲一下就叫一声嘉澍。
    “嘉澍,嗯?”
    再想去亲他时扑了个空,他食指抵住她额头,她朝他皱鼻子。
    他瞅了她一眼:“小粉猪。”
    靠,手在空着做出我揍你了。
    “小结巴。”
    好啊,真揍了啊?!
    手在距离他脸还有一寸距离被拦截,轻轻一带,她身体就往他怀里扑。
    下一秒,绘着可爱花纹的盒子被递到眼前。
    他说:“礼物,我觉得很合适你,就带回来了。”
    她并不急用去接:“你挑选的?”
    “嗯。”语气淡淡,“以未婚夫的名义。”
    以未婚夫的名义,这听起来可真不错,这日子真的变得很有趣呢。
    那,这到底是什么呢?宝石?珍珠?
    小心翼翼打开。
    被包装得十分精美的粉猪冲着她笑眯眯的。
    笑容僵在嘴角,还以未婚夫的名义送的礼物,那家未婚夫会送未婚妻这样的礼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