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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也注意到了,一戴眼镜的富家子,连忙笑着打趣说道,“沈二少是大忙人啊,上回请了几次,怎么沈老爷终于肯放你出来了。”
看到往日的狐朋狗友,沈逸梵笑嘻嘻地说,“哪里比的上林大老板,你才是大忙人呢,听说你偷偷在外面养的小情人被你太太知道了,被你太太的娘家人拿着棒槌追了十条街,跑的快,都快的上冯少爷家里的马了。”
戴眼镜的富家子姓林,叫做林达伟,在一众富家子中唯一已经成亲的人,他们经常拿他太太的事来打趣他。
原先家里是做纺织的,也算富裕,但后来做生意失败,好在娶了一位家大业大的太太,虽不貌美,但好在财力雄厚。
林达伟靠太太的娘家人帮衬着,每个月领取的零花钱颇多,过的还算有滋有味,但整日跟他们这一众富家子厮混也是不够的,他们一伙人是轮流请客,林达伟脸皮厚经常蹭吃蹭喝,其他人经常拿他来打趣。
林达伟摸了摸鼻子,不想继续再讨论这个话题,看到沈逸梵身后站着一清隽青年,忙迎上去,开口说道,“这就是沈三少吧,果然是一表人才。”
林达伟这幅热情的模样,仿佛是见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林达伟听他娘说他是有个亲弟弟的,可惜三岁那年就夭折,林家就剩他这根独苗,打小就宠坏了,养出如今这幅好吃懒做,只想享乐的性子。
沈逸梵觉得林达伟是浊物,自然是舍不得他沾上他三弟一丝一毫的,一手扯过沈清川的手,带着他一一认人。
“这位是金九福金铺的马老板家的,马少爷。”
“这位是渤海城最大的花纱布布庄方老爷家的,方少爷。”
“这位就不用我多说了,林达伟。”沈逸梵一一给沈清川介绍,沈清川点头微笑,毫不怯场地打招呼。
最后沈逸梵带着沈清川走到一矮桌前,对沈清川说,“这位就是渤海城印刷厂的冯老爷家的,冯洵美。”
沈清川目光轻柔地打量坐在沙发上的青年,肤白长腿,斯文却带着一股冷傲。
介绍了一圈,沈逸梵举起一杯酒,对周围的人说道,“跟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三弟沈清川,以后还请你们多多关照,今儿大家就识个面。”
说完,沈逸梵就闷了一杯酒。
众人拍手称赞道,“豪爽!”,富家子相互打了个照面,沈逸梵此一表态,以后他们会多照顾点沈清川,毕竟富家子之间,若是□□不同,个个又被家里宠的像个霸王,和别人发生争吵是常有的事。
沈清川也跟着沈逸梵敬了一杯酒,算是融入这个圈子。
马少爷一手搂着清秀的水青旗袍舞女,一手端起一杯酒,开口说道,“听说沈三少靠调酒在不夜歌舞厅出尽了风头,不如你教教我。”
众人望向沈清川,他们倒是知道前些日子有一传闻,说是一留洋回来的贵公子在不夜歌舞厅靠一调酒的手艺,博得的夜皇后关泊雅小姐的芳心,自此之后,关泊雅小姐就再也没有在不夜歌舞厅现身过,闹着一众慕名而来,望一睹关泊雅小姐芳容的富商豪客们大为惋惜。
同时,不夜歌舞厅还特意招了一批调酒师,还私下开班,教人如何调酒。
沈逸梵听到这话哪里肯,让他弟弟教调酒,不就是把他弟弟当做外面的调酒师吗,倒了一杯酒给马少爷,开口说道,“哎什么调酒,不过是那关泊雅小姐见了我三弟,芳心初动,你要是长成我三弟这副模样,也能大出风头。”
马少爷脸上悻悻然,他小的时候得过水痘,脸上遗留下来一些痕迹,要不是他家里是开金铺的,金表金手链金项链可以随意带,哪里会有人凑近他。
沈清川倒是不在意,爽快地答应了,拉响门外的摇铃,让服务生取来调酒的工具,在众人面前大露一手。
灯光透过玻璃酒杯,竹叶清酒参合的红葡萄酒,上半层酒色清透翠绿,下半层的酒色浓郁红愈,众人最好奇的就是就是这两种酒液不相融合在一起,仿佛中间被什么隔开了,刚才只见沈清川的摇酒的动作若行云流水般,来不及记得他用了那些酒。
众人惊呼夸赞不已,问还会调什么酒,沈清川露了一手后,就说,“倒是还会其他的,只可惜现在只能做这一种。”
而后沈清川和冯洵美在聊天,留声机的金色大喇叭飘出来的歌声十分的大,沈逸梵和马少爷开始猜酒拳,十次有七次是沈逸梵赢了,沈清川倒是没留意沈逸梵和马少爷那边的动静。
冯洵美一下子说英文,一下子又说国语,有时候还掺杂着几个意大利单词。
沈清川听不懂意大利语,只能揣摩上句猜下句的意思,交谈起来还算流畅。
“哦你是想搬报社,想请我帮忙,这事到也简单。”冯洵美把雪茄的烟头摁灭在烟灰缸,拿起一杯酒灌下喉咙。
其他的富家子若是问什么玩乐,什么菜系最好吃,可以谈的头头是道,但是若问起哪个国家的首都是哪里,最近又发生了什么时事大事,他们是一问三不知。
冯洵美自小的时候和他们是玩伴,虽然留学几年,但是情感还在,就是没什么话语可以聊,现在认识了沈清川,恨不得把他引为知己。
见此事成了,沈清川也忍不住舒展眉目,脸上带着笑意,他模样长的极好,就算在这灯雾香尘的地方,也宛如一颗闪闪发光的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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