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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头,四处打仗,乱世始矣,旁人望着两个孩子身上浑身血污,也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看见衣裳锦缎绫罗便会抢。
因此她的小夫君被打了很多次,反倒次次练出些功夫来。
头两年,他从不肯让小郡主穿粗布麻衣。
南央想至此事,又笑了出来,伸手摸了摸小夫君被火烤得红扑扑的脸颊。
她的小夫君呀,真的是一个天生的贵族,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不肯落下凡尘,即便挨打,也要守护自己心中最后的贵族。
他走街串巷,想尽办法为她谋衣食无忧。但乱世之中,老百姓的日子都艰难,无论逃窜到哪个小城镇上,都是一片哀嚎。
他出门谋生,南央躲在小小的茅屋中读淘换来的医书。即便如此清贫的生活,也招致了旁人觊觎。
他们趁苏季扬不在,决心上门掳走南央,卖给员外做妾。
苏季扬回去的时候,手中还提着一尾从护城河里捞上来的鱼,小郡主已经许久不沾荤腥了。
房门大乱,医书散落在地。他发了疯般去寻,三五日仍未寻到。
南央再见他时,他已披头散发、浑身褴褛、双目无光,不似平日那死要面子的小夫君了。
“啊呀……苏季扬你……”
话音未落,小夫君便罔顾他最推崇的礼节,不顾一切地抱了上来。
南央身着大红喜服,头上的步摇金雀翩飞,适时天色已晚,她笑盈盈地提着一盏灯笼,偷偷在他耳边说:“我呀,从员外那里骗了一笔丰厚的嫁礼。”
苏季扬不明所以,瞧着她身后熙熙攘攘的家丁,心如刀割。
自己守护了多年的珍宝,像是掉进了猪圈里。
她又咬耳朵,“苏季扬,护城河很脏,还有会吃人的鱼,你怕吗?”
他摇头。
鱼都能为你抓,还怕什么怕。
“那么你三更在城门口的护城河等我。”
她说罢,神秘兮兮地走了。
三更,他等在那里。
望见城门之上,他此生至重的珍宝被人抬上最高之处,然后随着一大批金银珠宝,重重地扔进了河里。
城门很高,护城河水虽干枯,却也够深。
她身着嫁衣,带着笑朝着她的小夫君去了,她的小夫君在水下一伸手便将她接在怀中,胳膊几近震麻了。
她笑,“还不快去捞我的嫁礼,够咱们好好过一阵子了。”
他红着眼睛,还是听话地捞了,然后带着她潜至城外上岸。
四下无人,小夫君仍红着眼睛,只是盯着她。
“他们掳走我,我自然不能做那员外的妾室。”她眸光流转,望着他的眼睛,调笑他:“若那样,我的小夫君可怎么办呀。”
“城内半年无雨,我便给他们说,这是得罪了河神。若将我八抬大轿嫁给河神,便能解此天象了。”
“他们居然信了,不过既然信了,那咱们便还有的可捞了。”
天空竟淅淅沥沥下起小雨来,城内的人都疯了起来,百姓们拿着锅碗瓢盆出门接水,做了好事的员外跪在地上磕头跪拜,忙差人又拿了些金银珠宝,通通撒入护城河中。
“毕星将离,因此我挑了今日。”南央站起身来,便要拉着小夫君再去捞金银珠宝。
苏季扬狠狠地抱住了她,抱得那样紧,将她湿漉漉的嫁衣都勒出水来。
“往后我们不再以华服所饰,可好?”他一出声,声音艰涩嘶哑。
南央顺从地点点头。
“往后再不分离两处,可好?”他带着些许哭腔。
他很少会哭的。
南央从小聪慧,得知此事大胆,触了小夫君一颗生死心弦,便好声安慰。
但仍去捞了拿笔金银。
自此,布衣粗麻,改换了城镇,再无人知晓他们是两个逃难的落魄贵族。
自此,苏季扬无论何时,再未离开南央半步。
因此,直到可逃的最后一座城也陷入战争,城内守军无粮草支援竟开始杀百姓食肉饮血后,苏季扬带着南央从山坳逃到了城外,投奔了蒋将军,成了两名大头兵。
乱世而已,四处是不同阵营的兵马。
苏季扬从小颇学兵书,也曾被南国诸臣称之为有谋世之才,如今东躲西藏,终究还是躲不过从军。这是他的梦魇,铁血乱军曾那样凶猛地踏进他的家国,轻而易举毁了他的一切。
这样一个人,即便身怀用兵之才,又如何能真正走上这一条路,又如何敢真正行走在血污之中,提醒着他亡国之痛,流离之哀。
但南央小小的手牵住他的手,一脸正色对他说:“苏季扬,若你从军,必不只是凡物,往后必不去亲手涉血。我不是要你去杀人,却是要你从这里开始找到起点,步步高升,你天生要做将军,要做筹谋拨棋之人。若有一天乱世可平,我信有你在其中不可或缺的功劳。父君已死,我们却还要活着。不仅要好好活着,还要再活成贵族,给父君脸上长长光。让全天下人瞧瞧,生在这个世道是不应该的,这世上本应海晏河清,人人安康。”
于是他们走进了军营,走到了这一步。
蒋将军战死,苏季扬重伤。
南央却不馁不恼,再为他上一次药,手指轻轻抚过了他的脸颊。
她微叹,“什么都好,就是太能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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