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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高兴?”温茹放慢脚步,瞥了她一眼。大概是刚穿书那天,她见温夕桦比见温府其他人早,所以心理上要跟她相熟一些,尤其是跟西府温夕蓝、温夕雪比起来,她更愿意把温夕桦当妹妹。
“当然了,堂姐,书院我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念的书都是些什么,像是刚从棺材里挖出来似的,又迂腐又无趣,”温夕桦大跳一步,贴近温茹,抬手攀住温茹的胳膊,“这两日我逃课去了医庐,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如此有意思的事。”
“一样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书,那些医书却仍能指导着人治病救人,有用多了。如今家主婶婶同意帮我说合,我自是更乐意跟着黄玉祈黄大人学医术了。”
“能流传下来的书自有其流传下来的道理,医书有用,儒书当然也有用。”
温夕桦今年才十岁冒尖,读书明理,陶冶性情还是有必要的,因此温茹忍不住纠正了她一句。
温夕桦听了瞬间耷拉眼尾,将攀着温茹的手放下之后,站在原地噘着嘴不说话,拿一双质问的眼睛盯着她,像在说,堂姐,你居然跟我想法不一样了,你变了。
温茹被她看得不自在,好像真是她错了一般,最后只好绕过这一茬,夸了一句:“治病救人,悬壶济世,学医也很好。”
温夕桦点头,眉眼晶亮,瞬间把之前的事忘记,巴巴地又凑上去,跟温茹兴致勃勃地讲她想学医的事。
“我不仅想学女医,还想学男医。”温夕桦扬声笑语,眸中满是亮眼的憧憬,“我瞧见医庐里女医的藏书近三千,男医藏书却只占墙角一隅,便觉得前人太过于重女轻男了一些,男人虽然长居深宅内院,但是他们只有头疼脑热、身体损失、生女育阳这些病症需要大夫吗?若我将来行医,我定当在男医中投诸更多精力,不让他们永远生活在对身体发肤的愚昧之中。”
温茹听得心下一惊,认真端详温夕桦的脸许久。
不听她说话,谁能想到温夕桦这般大小的稚童已经有了这样的理想。温茹不由得有些肃然起敬,怀疑自己配不配得上做人姐姐,这样的智商放在现代得是神童吧。
“你想的很好,大夫确实不应该囿于男女之别,而应该视众人于平等。”温茹应和道。
“果然还是堂姐最懂我。”温夕桦笑得几乎牙不见眼,转而将头靠在温茹的胳膊上,轻声说道,“可惜世人总不这么想,学男医的没名、没钱,还备受歧见、刁难,若是往后妹妹穷困潦倒,堂姐可愿接济我一些。”
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她呢。
温茹勾唇一笑,点头应承下来:“那你用心学,学得好,就给钱。”
温夕桦撒开手,绕着温茹原地蹦了七八下:“堂姐,你太好了,我现在立马就去医庐报到,用一百份一千份心学。”
说完,像个撒了欢的小雀儿一样往医庐的方向跑。
温茹笑着看她跑远,摇了摇头,这活泼劲儿,看出来了,到底还是小孩子。
她却不知,自己这一许诺,养成了一个怎样惊世骇俗的人物。流水的钱堆到温夕桦身上,她的第一项成就,却是“验父”。
往日里女人们高高在上,愿意给谁生孩子便生孩子,不愿意但又不得不生的时候便暗地里混淆血脉。亲母向来没有假,但亲父则常常要打个问号,只有那些妻主偏爱甚重,子女面容极为肖似的,才能在血脉亲缘方面稍稍有些底气。
正因如此,嫁出去的郎君,母族总劝他们讨好妻主,留下血脉,但若真留下血脉了,母族对其血脉的支持却不多,就连皇家,君后的母族对君后的支持甚多,对君后女儿的支持则大打折扣,支持的缘由也大多因为利益,而非血脉亲情。
站在今上的角度来看,没有外戚搞事,自然是大好事,但君后如何想呢?
温夕桦说男人生活在对自己身体发肤的蒙昧之中,的确是事实。她后来搞出了“验父”的手段,算是掀开了蒙昧的一角,但自此后,温夕桦还是把路走歪了。
未来的事,未来再说,此时此刻的温夕桦仍是刚踏进医庐的小丫头,黄玉祈黄大人祖上曾是御医,她收集的各类藏书、方子甚多,温夕桦想要看懂还需要很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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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温祁站在一间珠花铺子边上,隔着来往的游人,一边招手一边轻声唤不远处戴着帷帽不知道往哪边走的傅寄舟。
傅寄舟闻声看过来,帷帽底下露出浅浅的笑容,抬步向他走过去,后面跟着的谷昉帮着他小心避开拥挤的人群。
弹指韶光易逝,如今已经是四年后的女儿节,七月初七。
这是大宓国最热闹的节日之一。在这一日,已经成婚的、和有婚约的男子都会精心地为妻主准备一份礼物,以表心意,祈盼妻夫和睦,幸福长远,白首不离。后来,节日愈发热闹,男孩子们不分年龄都被允许走出家门,赶一赶这热闹的女儿盛会。
成婚男子自觉要稳重一些,便不愿意挤在人堆里,只在茶楼酒肆、湖心亭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吃茶。而大街上尽是未成婚的男孩子,羞怯一些的戴了帷帽、面纱,胆子大一些的则直接坦面,笑语盈盈地走在路上,瞧什么都新鲜。
或许各种陈规、条例对男子有些苛刻,但在无伤大雅的情况下,寻常人还是宽容许多,见着那坦面的男孩子,有些人为了卖出去自己的货物,还相当不吝啬溢美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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