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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忙端菜!”
交代完话,陆芸花抓紧把铁锅洗刷干净,放了油做了个蒲公英蛋饼,凉拌苦苣菜简单的很,她刚刚等猪蹄的时候顺手做好了。
桌上还有些蛋液没有倒进锅里,这是陆芸花给余氏留的。
今天这一顿的菜对余氏来说实在油腻,不是想不想叫她吃的问题,是她躺久了肠胃弱,吃了这些浓油赤酱后甚至会难受得睡不着觉。余氏早上吃了点鸡汤,陆芸花准备等等吃完饭给她煮一锅米粥,再煎个小蛋饼配着吃一点,就这样一点一点把肠胃养起来,让它慢慢适应油脂。
一大盆白米饭放在一边,给每个碗里舀了满满一碗,桌子中间是冒着热气、细听还“咕噜咕噜”的红烧肉罐子,旁边是满满一盆酸香四溢的酸辣猪脚,素菜有蒲公英蛋饼和凉拌苦苣菜清口。
陆芸花看大家都坐稳当了,望着桌上菜品满意点点头,一挥手道:“大家吃!”
第73章 饕餮进餐
她刚说完这话白巡就迫不及待伸出筷子,也不客气,第一个把筷子伸向红烧肉。
他实在太想吃了!
刚才那勾人的香味从厨房里飘出来,像个小勾子一样把他所有注意力都吸引到厨房去了,就说刚刚摘菜的时候,要不是卓仪在旁边看着,后面那些地皮菜都能叫他魂不守舍地撕成碎块。
其实他根本没听见陆芸花说了什么,满脑子都是:肉、肉、肉!
烧肉的陶锅是敞口的,白巡能清楚看见中午明亮的阳光照在红烧肉上,枣红色的肉皮和沾染了棕红的肥肉在这阳光下近乎半透明,油润的汤汁簇拥在肉块周围,在边缘泛出亮晶晶的光,只看着就能够想象吃进口该是如何丰美的口感。
白巡严肃挑了一块自己觉得形状最规整、分层最均匀的红烧肉。却因他没有吃这菜的经验,一筷子正中夹到肥肉部份,几乎炖煮到融化的肥肉现在质地真的如同乳酪,被他这样用力一夹马上在筷子上碎成两块掉回汤里。
“呼……”
皱起眉,白巡眼神也认真起来,毕竟这块肉是被自己筷子夹断的,他正要用自己傲视群雄的筷子功力把它挑出来,却发现它正好掉在边缘汤水中,若是他用筷子一捞免不得把其它肉也弄碎,这就实在有点不好。
陆芸花用勺子舀着饭和一大块肉同时送进口中,这鼓着腮帮子才能咀嚼的满满一口,几乎让她因为红烧肉美妙的滋味流出感动的泪水了。她品味再三才恋恋不舍咽下,一看桌上大家都是和她差不多的表情,尤其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坐在高凳子上一高兴就晃腿的云晏,现在整个身子都要扭动起来了。
再看情绪最内敛的卓仪,他面上还是平和沉静的,陆芸花却从他规规矩矩放在桌面上、现在时不时愉悦轻动几下的指尖和他比平时快了一倍的夹菜速度感受到他对红烧肉的喜爱了。
“阿巡,有勺子呢。”陆芸花又夹了一块肉,就看白巡在那拿着筷子尖尖想把自己夹碎的那块红烧肉沿着陶锅边缘拨出来,到这会儿连第一块肉都没吃到嘴里,面上表情简直比参加什么重要会议还严肃,不禁忍着笑提醒他。
白巡手一顿,已经到了边缘的肉差点因为这一下掉回锅里,他端着米饭碗把它接住,若无其事说:“谢谢嫂子提醒,我知晓的,只是我用不惯勺子。”
哪里是用不惯勺子,就是因为太急切太专注,只看着面前的肉就把周围一切略过了,更何况放在一边的勺子?起码在陆芸花说之前白巡完全没看到桌上还有勺子。
但他会直说吗?就算他已经在这桌子人面前连吃五个馒头、就算他当着大家的面先是不吃又说“真香”,他漕帮少主的面子不要的吗?
“我舀点汤汁。”从善如流换了勺子,白巡也不知在和谁解释,反正他说完就坦然用勺子把自己要夹那块肉连带着汤汁舀进碗里。
白巡又点可惜的看一眼碗里的肉,这可是他选的肉堆堆上面最最好看的一块!现在却看不出什么模样了。
把勺子放在一边,白巡用筷尖把染成棕黄色、附了一层亮晶晶光泽的白饭吃进嘴里。
“唔!”
白巡的双眼微眯,马上拜倒在这种美味下,什么猪肉不猪肉的,一定是上次吃的那几家做猪肉的厨师手艺太差,叫他现在才发现猪肉原来是这么好吃的肉!
几乎在瞬间,价格上极为普通的猪肉就打败了昂贵的牛肉,在白巡心里成为从小吃到大的鱼肉后排……并排好吃的肉类。
美味,极致的美味!
肉皮软糯中带着些许弹牙,肥肉多汁柔滑毫不肥腻,瘦肉柔软稍带干实,白巡几乎在瞬间就明白陆芸花为什么这样推崇五花肉,这一口有肥有瘦还有糯糯的外皮,实在再好吃不过!
那些会让人觉得厌恶的油腻味道全在一步步处理中消失,轻轻的辣在最前解腻,微微的甜在最后提鲜,所有调料香味都被炖煮出来,肉味在汤里,料味在肉中,紧密相容。
“要是再肥一点就好了。”和喜欢均衡的“五五分”爱好者陆芸花不同,外表风流俊美的白巡其实是个忠实的“肉类爱好者”,他着迷于红烧肉中肥肉的奇妙口感,认为比起均衡的五花,再肥一点的更好吃。
整块红烧肉若是稍有预料的好吃,那随着肉被随意拌进白饭中的汤汁就是最出乎意料的绝妙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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